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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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tktl1001”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共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就在下面,欢迎各位借鉴。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本单位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落实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措施,确保考生报考条件真实有效,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卫医〔〕61号)有关要求,加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二、严格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做好本单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及出证工作。

三、经审核,特此证明我单位

具备报名资格。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乡镇卫生院(公章)

(手写签字,请勿用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卫生局(公章)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xx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执业承诺书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现受聘于

乡(镇)

村卫生室工作,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我自愿承诺在聘期内做到以下几点,并请监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爱岗敬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认真履行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职责,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讲团结、讲奉献,加强与同事间的协调配合,不计较个人得失。

不与同事发生无原则纠纷。

五、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做到“看病有处方、用药有登记,检查有记录”。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妥善保管工作资料。

六、严格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决杜绝私存药械和私自诊疗行为。

服从“五统一、两独立”管理,自觉按规是缴纳医疗风险责任金,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样本)

是 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于20**年8月31日前到该卫生院工作,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

自愿参加20**年(临床/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身份、学历、聘用关系真实、有效,我已了解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相关政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上所述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篇2: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为加强本单位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落实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措施,确保考生报考条件真实有效,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卫医〔20xx〕61号)有关要求,加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二、严格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做好本单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及出证工作。

三、经审核,特此证明我单位具备报名资格。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3: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守法律、讲道德、高素质、负责任的专业人士,享有并行使其鉴定、估值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此,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

二、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执业过程中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影响,积极维护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诚实正直,勤勉尽责,不弄虚作假,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大众提供诚信优质的服务;

四、坚持依法执业,认真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评估方法;

五、积极参加后续教育培训和各种业务学习,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努力做到“学有所成、术有专攻”,推进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以个人名义执业,不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不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不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不利用执业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泄漏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委托方的商业秘密;

八、正确处理同行之间的关系,尊重同行,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九、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不参加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维护职业形象;

十、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监管,自觉履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以上承诺,诺出必践,违诺必究。我将不辱使命,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培养职业的荣誉感、尊严感、责任感和义务感,力争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4: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现受聘于乡(镇)村卫生室工作,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我自愿承诺在聘期内做到以下几点,并请监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爱岗敬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认真履行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职责,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讲团结、讲奉献,加强与同事间的协调配合,不计较个人得失。

不与同事发生无原则纠纷。

五、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做到“看病有处方、用药有登记,检查有记录”。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妥善保管工作资料。

六、严格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决杜绝私存药械和私自诊疗行为。

服从“五统一、两独立”管理,自觉按规是缴纳医疗风险责任金,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5: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

下面,来说说在通过考试后,还有哪些事情要做?

1.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去拿医师资格证和成绩单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瞅着通告看什么时候去拿。

2.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准备以下资料: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

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医学 教 育网搜集整理印件,不要紧)

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hTtp://www.wenku1.com,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好多人都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了 不知道怎么注册 现在我就告诉下大家哦,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 科室 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3.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医学 教育 网搜集整理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 级别: 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 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3、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第一页: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医学 教育网 搜集整理XXXX医院 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 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13、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助理医师,此项不填。

第二页:

14、个人工作经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15、身体和健康状况:按《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的结果填写,如:良好。

16、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和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不填。

17、其他要说明的问题:请填写执业范围。如内科专业或外科专业。

18、申请人签字填写年月日:并签字。

第三页、第四页:

19、所有栏目填写年月日:与医学 教 育网搜集整理填表时间相同。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临床、中医、公卫、口腔。第四页上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不填。

三、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2、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小儿外科专业)

3、儿科专业

4、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5、皮肤病和性病专业

6、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7、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8、急救医学专业

9、康复医学专业

10、预防保健专

11、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12、妇产科专业

13、麻醉专业

1、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如医疗美容)

(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中西医结合专业.

2、中医专业:中医专业执业范围须填写二级学科,如中医内科专业。

3、中医专业二级学科有: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急诊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如何填写:

1、受聘时间:填表时间的前3个月的日期。

2、拟聘期限:一年。

3、聘用单位意见栏:仅填写年月日:即与受聘时间相同;其余不填。

五、《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如何填写:

1、指定体检医院名称:XXXX医院。

2、主检

结果栏的填写日期:并自行到我院保健科盖章。

3、注册机关意见栏:不填。

请自行完成体检。

六、《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如何填写:

1、培训专业:按医师注册执业范围填写。

2、注意: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未进行执业注册的,须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其余不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单独到医院继续教育科领取

篇6: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第四章 注册变更

第十八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九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给予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港澳台人员申请在内地(大陆)注册执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籍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执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7:《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四条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 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 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六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第七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 《医师资格证书》;

(四) 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五)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八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九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二)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当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或换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应当交回原发证部门。《医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原持证人应当于15日内在当地指定报刊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 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

第十三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 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七) 有出借、出租、低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八)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备案:

(一) 调离、退休、退职;

(二) 被辞退、开除;

(三)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第十七条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小、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八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第二十条 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 医师执业范围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医师执业地点在两个以上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采供血机构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预防机构是指《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机构。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8:执业医师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 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的有关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照片、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违反上述规定,后果自负。

2、保证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持真实、准确、有效的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5、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x月x日

篇9:执业医师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绝不作弊,诚信考试。

如违反上述承诺,属本人个人行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并且与本人所在单位兰州军分区兰州总医院无任何关系。

本人(签字):

导师(签字):

承诺人:

x月x日

篇10:执业医师承诺书

为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条例》等相关法规,我个人自愿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依法执业。

2、坚决抵制为患者提供超范围、超能力服务,不到院外参加会诊和手术。

3、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

4、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医生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6、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7、如因本人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8、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在单位名称: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篇11:执业医师承诺书

报考执业医师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篇12:执业医师承诺书

我是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x月x日

篇13:执业医师承诺书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_(注册机关名称):

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确认本人在本次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且不存在《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特此承诺。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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