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实考试指导之预算会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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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级会计实考试指导之预算会计概述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第一节  预算会计概述

学习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有必要先了解一下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不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行政和事业单位各会计要素的内涵及其会计的确认、计量及报表编制

预算会计概述

一、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

预算会计是我国与企业会计并存的两大类会计体系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预算会计在国家政权和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预算资金。我们将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比较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生产和经营商品的组织,在企业的整个活动中,虽然货币资金占据重要地位,但商业活动要求企业充当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角色,这就决定企业会计的核算对象主要是财产,尤其是商品,相应地,货币资金的核算所占的比重较小。而预算会计则不同,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核算政府财政资金的专业会计,几乎不涉及到财产核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涉及到财产核算,但并不是其主要核算对象。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的主要是公共劳务,公共劳务核算与商品核算是不一同的;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又比较直观、简单。所以说,预算会计核算对象主要是资金及其运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和物资的核算占次要、从属的地位,但并不是说预算会计核算可以放弃对物资、固定资产等财产的核算和管理。

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是两类不同性质的会计。预算会计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公共性、非盈利性及财政性质。预算会计的公共性是指它以实现政府的公共职能为目的,是以核算政府预算资金为主体的会计。公共部门是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管理公共事务的部门,通常指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非盈利性指会计主体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所服务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它们所生产的是公共产品,主要采用无偿或低价方式供给社会,同时政府通过征税方式强制无偿取得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来自财政的无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是以财政拨款为基础的。财政性是指预算会计是财政管理的延伸,属于财政管理的一部分,预算会计要严格遵守财政指令和财经纪律,预算会计所管理的资金属于财政资金。

二、预算会计特性

预算会计的非盈利性决定了其在会计制度上具有以下特性:

(一)不设利润科目,而设结余科目。利润既可看作是企业当年收入与支出相抵而形成的结余,同时也可看作资本的报酬,但是结余仅仅表明行政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的结果,不是资本的报酬;企业会计中利润表明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是资本的报酬形式,而行政事业单位的结余只表明了收支的对比情况。实际上行政事业单位的结余多并不是表明其财务状况好,把结余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的,甚至作为考核预算单位管理水平的唯一标准是不合理的。

(二)预算会计以资金核算为中心设置会计科目体系。具体说就是以收入和支出为中心建立科目体系。这一点与以财产核算为中心建立会计科目体系的企业会计是不同的。

(三)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在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两个重要的原则。其本质上都是围绕着会计如何处理收入与支出的关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处理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而预算会计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核算,但对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经营性收支业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预算会计准则体系

预算会计准则和预算会计要素是重要的预算会计理论。预算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核算质量标准,而预算会计要素则规定了会计科目设置的基本界限和会计科目体系。

5月,财政部结合我国预算会计实际,公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6月发布)、《〈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2月发布)中各自对会计准则适用的内容作了规定,形成了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体系。

四、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指构成会计科目体系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在预算会计中,我们长期习惯于收入、支出和结存三个要素,这主要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政全部包揽,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19开始执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中,财政部提出了五大会计要素理论,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而从内容上看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也不同,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具体的核算也企业会计有明显差异,比如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实行专款办法等。

篇2:高级会计实考试指导之务合并财务报表

第六节 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或主体,下同)能够决定其他企业(或主体,下同)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得因某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与其他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同而将其排除在外。

2、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含当期可执行的或可转换的认股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潜在表决权,下同),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了控制,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控制了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⑴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⑵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⑶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⑷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会议上有权投多数票。

3、母公司不应将下列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⑴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⑵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⑶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⑷母公司不再控制的子公司;

⑸联合控制主体;

⑹其他非持续经营的或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合并程序

1、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母公司应当按照自身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2、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母公司应当按照自身的决算日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决算日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3、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由母公司合并有关项目的数额编制。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⑴子公司相应期间的财务报表;

⑵子公司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同会计政策的说明;

⑶子公司财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同的说明;

⑷与母公司及与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债权债务、投资及其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资料;

⑸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和利润分配的有关资料;

⑹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合并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在相互抵销下列项目的基础上,由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有关项目的数额编制。

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不一致的,其差额应作为“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原则,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⑵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具体包括应收及应付、预收及预付、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等)应当相互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相互抵销后,相应的坏账准备也应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计入合并投资收益项目。

⑶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也应抵销

2、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非控制权益。非控制权益应当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或章程、协议)为基础确定,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非控制权益”项目单独列示。

3、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应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售的子公司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篇3:高级会计实考试指导之务外币折算

第五节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以及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一、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外币交易时,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汇率一般应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2.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企业对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规定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2.企业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2)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3.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三、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外币折算有关的下列信息:

(1)企业及其境外经营选定的记账本位币及选定的原因,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的,说明变更理由。

(2)采用近似汇率的,近似汇率的确定方法。

(3)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

(4)处置境外经营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例:a公司于1月1日与b公司合资在美国投资c公司,c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其中a公司出资800万美元,占80%;b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占20%。a公司本部20实现净利万人民币,c公司年实现净利200万美元。1月1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20%股分转让,转让收益为2000万人民币。

假定a公司实收资本为16000万元,a公司和c公司净分配利润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若不考虑相关税费,对a及c公司2005年初、年末的权益变化进行计算并做出相应会计分录。同时对a公司转让20%股份做相应会计处理。

2005年1月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8.27;2005年12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8.07;2005年平均汇率为:(8.27+8.07)/2=8.17。

篇4: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复习题(十三)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5年7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有关资料如下:(1)1月,a公司、b公司、c企业和d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1月10日,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乙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甲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乙公司的资产以及债权债务全部由甲公司承继;截止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亿元,甲公司的股份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

(2)截至月31日,甲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6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亿元。

甲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

(3)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其中:①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为15家,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为7.00-10.00元;

②经累计投标询价,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为8.00元;③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1000万股,配售价格为8.00元,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拟定为8.20元;④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60天,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4)甲公司与其控股股东a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年,甲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9000万元,其中委托a公

司进行产品销售的销售额为3000万元。2005年第1季度,甲公司外购原材料金额为4000万元,其中从a公司的直接采购金额为2000万元。

(5)保荐人乙证券公司持有甲公司股份1000万股,保荐代表人杨某持有甲公司股份1万股。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指出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净资产额、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本次询价发行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甲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原材料采购的构成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述内容,乙证券公司持有甲公司1000万股股份、杨某持有甲公司1万股股份是否影响乙证券公司的保荐资格?并说明理由。

(1)首先,甲公司发起人的人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应少于5人,而甲公司的发起人仅为4人;

其次,甲公司的股份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在本题中,a公司变更为b公司的股份总额应当为2亿股(p100)。(2)首先,甲公司的净资产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股票前一年末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应不低于30%,

而本题的比例仅为27.08%(2.6/9.6);其次,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本总额小于4亿元的,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25%,而本题的比例仅为18.18%[0.4/(1.8+0.4)](p173)。(3)①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在本题中,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只有15家(p178);

②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

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数量不应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在本题中,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数量达到了25%(1000/4000)(p179);

③向询价对象和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采用不同的发行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当将其余股票以相同价格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p179);

④询价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询价对象应承诺将参与累计投标询价获配的股票锁定3个月以上,锁定期自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p179)。(4)①甲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p174);

②甲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最近1年和最近1期,发行人委托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的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外购原材料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30%。在本题中,甲公司2004年委托控股股东a公司进行产品销售的销售额,超过了其主营业务收入的30%(p174);

③甲公司外购原材料的构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应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最近1年和最近1期,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在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方面的交易额,

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外购原材料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30%。在本题中,甲公司2005年第1季度外购原材料的50%来自a公司(p174)。

(5)首先,乙证券公司持有甲公司1000万股股份不影响乙证券公司的保荐资格。根据规定,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的,保荐机构不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在本题中,

乙证券公司持有发行人甲公司的股份未超过甲公司股份总额的7%;其次,杨某持有甲公司1万股股份将影响乙证券公司的保荐资格。根据规定,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时,

保荐机构不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篇5: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复习题(十二)

2004 年 1 月, a 国有企业集团(以下简称 a 集团)拟将其全资拥有的 b 国有企业(以下简称 b 企业)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 a 集团制定了相应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

( 1 ) b 企业截至 年 12 月 31 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 5000 万元。 a 集团拟联合 c 公司、赵某和钱某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拟定为 5000 万元(每 1 股面值为 1 元,下同),其中: a 集团拟将 b 企业的全部净资产按照 80 %的折股比例认购 4000 万股, c 公司以现金 500 万元认购 500 万股,赵某以现金 290 万元认购 290 万股,钱某以相关专利技术作价 300 万元按照 70 %的折股比例认购 210 万股。 a 集团和钱某折股溢价的 1090 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 2 ) b 企业现有原材料主要依赖于 a 集团供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在正式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最近1 年和最近1 期,向 a 集团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占外购原材料金额的比例,将降至 35 %。

(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 7 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以及拟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① 张某,拟任董事,研究生学历,现担任 a 集团总经理,拟同时兼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② 王某,拟任董事,本科学历,现担任 a 集团董事,拟同时兼任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③ 李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现担任 c 公司总经理。

④ 赵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拟以发起人身份以现金认购股份有限公司 290 万股。 年 3 月起任一家企业总经理, 年 9 月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赵某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⑤ 钱某,拟任独立董事,工学博士学历,拟以发起人身份以专利技术作价认购股份有限公司 210 万股。

⑥ 孙某,拟任独立董事,会计学博士学历,现任某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职务。

⑦ 黄某,拟任独立董事,教授,现在某大学法学院任职。

( 4 ) b 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拟于 2004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拟于 年 4 月底之前申请向社会公众首次发行股票。鉴于 a 集团在 w 证券公司持有 10 %的股份,拟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

( 5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预计在正式申请首次发行股票的上 1 个年度末,其净资产值可以达到 920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 3000 万股,发行价每股 10 元,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

篇6: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复习题(六)

1.新华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对外投资和受托经营情况如下:

(1) 年 4 月,新华公司与 a 公司、b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c 公司,三方所占股权比例分别为 48 %、44 %和 8 %。 c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成员组成,其中新华公司占 6 名, a 公司占 4 名, b 公司占 1 名,公司董事长由新华公司与 a 公司轮换委派。 c 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任何董事会议的召开,必须满足董事出席人数不低于 9 名的条件,特别重大事项,如章程的修改、增减资本等,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其他须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均须至少 9 名董事通过。另一方面,新华公司又与 b 公司签署了一份关于在 c 公司经营决策权和财务管理权方面 b 公司将与新华公司保持一致意见的协议。据此,新华公司认为其获得了对 c 公司的实质控制权,而要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根据 c 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新华公司并没有取得对 c 公司的实质控制权,而是与其他投资者实施共同控制。新华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应将 c 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2)2003 年 1o 月,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关于近期出售子公司 d 公司的计划,该出售计划实际于 2004 年 5 月完成。新华公司以准备于近期售出为由,将 d 公司排除在 2003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之外。

[分析] (2) 原本在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但计划近期售出的子公司,仍然对 d 公司拥有控制权,子公司 d 公司仍应纳入新华公司 2003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

2004 年 5 月出售 d 公司,新华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单列“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同时,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售 d 公司对本公司报告期 ( 日 )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3) 2004 年末,新华公司的一家子公司 e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但尚无迹象表明涑中哪芰κ艿饺魏斡跋臁p禄疽愿米庸舅姓呷ㄒ媸歉菏山渑懦?2004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之外。

[分析] (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这里,非持续经营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将直接影响到母公司是否具有控制力。在子公司仍然持续经营的情况下,新华公司作为母公司仍然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则仍然必须将 e 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 4 ) 2004 年 10 月,新华公司收购了一家 1t 公司的 50 %股权,该 it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结构为:新华公司占 50 %、g 公司占药%、h 公司占 5 %。新华公司成为该 it 公司新的股东后,经协商,各投资方对该 it 公司的原有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① 投资各方分别派出人员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 n 名董事组成,其中新华公司派出 6 人, g 公司派出 4 人,另外 l 人由 h 公司派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董事长由新华公司在其派出的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 g 公司和 h 公司在其各自派出的董事中指定。

② 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达到法定人数,董事会会议方可通过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的简单多数通过即可付诸实施。

另外,为保证在该 it 公司董事会中的影响力,新华公司要求其派出的 6 名董事必须参加该 it 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新华公司认为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必须拥有 50%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才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因其持股比例仅为 50 % ,因而在其 2003 年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未将该 it 公司纳入其报表合并范围,而仅按照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

〔 分析〕 ( 4 )新华公司作为该 it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虽然其直接拥有该 1t 公司的权益性资本的比例不足半数以上,但从该 1t 公司的章程规定来看,新华公司能够任命该 it 公司董事会的多数成员,该 it 公司董事会的任何一项决策,只需其董事会 11 名成员中的简单多数通过即可实施。所以,新华公司对该 1t 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政策具有控制权,应将该 it 公司

纳入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华公司仅按照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的处理方法不正确。

(5)2004 年 1 月,新华公司与另一家企业签订 5 年期受托经营酒店的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新华公司在受托经营期内享有对该酒店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权,并享有或承担其间该酒店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作为报酬新华公司须定期支付给委托企业固定的委托经营费。虽然新华公司不持有该酒店的任何股权,但是,新华公司欲以实际控制为由将该酒店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

[分析] (5) 合并的前提是权益性投资,即强调以权益性投资为基础的实际控制。虽然新华公司按照受托经营协议享有对该酒店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权,并享有或承担其间酒店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但不持有该酒店的任何股权,所以不能将该酒店纳入合并范围内。

要求:

请分析新华公司上述有关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正确性并简要说明理由。

篇7: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复习题(七)

2004 年 4 月 1 日,美国的甲公司和境内的乙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乙公司将自己 60 %的股权转让给甲公司,并依法变更为中外投资经营企业丙公司(以下简称 “ 丙公司 ” )。甲、乙公司签订的合营合同、章程、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 1 )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

( 2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 60 %股权的价款为 1200 万美元。甲公司应当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支付 600 万美元,其余价款在 2 年内付清。

( 3 )丙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万美元增加至 3000 万美元,增资部分双方分期缴付,甲公司应当自丙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付第一期出资 80 万美元。

( 4 )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拟定为 10000 万美元。

( 5 )丙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其中,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 3 名,乙公司委派 2 名。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

( 6 )丙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彩扩、洗像。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测算:甲公司在中国彩扩、洗像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 21 %,本次并购完成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将达到 30 %。

要求: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 1 )根据本题要点( 1 )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2 )根据本题要点( 2 )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3 )根据本题要点( 3 )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4 )根据本题要点( 4 )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5 )根据本题要点( 5 )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6 )根据本题要点( 6 )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公司在合营合同中是否应约定合营期限?并说明理由。

( 7 )根据甲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数据,甲公司在并购中应履行何种义务?并说明理由。

( 1 )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继承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由并购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

( 2 )甲公司股权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的 60 %以上, 1 年内付清全部价款,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 3 )甲公司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分期缴付出资时,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15 %,并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甲公司第一期出资额应不低于 90 万美元( 1000×60 % ×15 %)。

( 4 )丙公司的投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注册资本在 1200 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3 倍。

( 5 )丙公司的组织机构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 6 )丙公司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根据规定,服务性行业(包括彩扩、洗像)应当在合营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

( 7 )甲公司应当就该情形向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就所涉情形向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① 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② 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 10 个; ③ 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 20 %; ④ 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25 %。

篇8: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复习题(十五)

a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于1998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5亿股(每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已上市流通股份为8000万股。a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拟于2003年8月首次申请增发新股,有关资料如下:

(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单位:万元

2003年

6月30日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负债

62000

60000

55000

50000

净资产

33000

30000

25000

20000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的净利润

500

3500

4000

200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400

2400

3750

3000

(2)本次拟发行新股5000万股,拟募集资金4亿元。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为75%。

(4)经查明:a公司在前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后,被主要发起人甲股东借用流动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申请材料提交时,甲股东按照还款计划已经偿还了2000万元,还有3000万元尚未偿还。此外,a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公开批评。

(5)经查明:2001年4月a公司违规为乙股东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截至申请材料提交时,整改已满1年。此外,a公司因一项标的额为5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于2002年4月1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截止申请材料提交时,仍在进行中。

(6)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a公司的股份总数1.5亿股,其中已上市流通股(社会公众股)为8000万股。在a公司股东大会对增发提案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为1.2亿股,其中流通股股东所持的表决权为6000万股。在股东大会对增发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为9000万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票为2000万股。

要求: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规模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a公司的资金被甲股东占用以及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公开批评是否构成本次增发新股的实质性障碍?

(5)根据上述要点(5)所述内容,a公司违规为乙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以及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是否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6)根据上述要点(6)所述内容,a公司股东大会是否可以通过增发提案?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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