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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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第31只羊”参与投稿,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预算审计报告(共19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预算审计报告

xxxxxxxxxx:

我公司受贵单位的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于xxxx年x月

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对建设单位提供的,xxxxxxxxxxxxxxx预算进行审计。现已审计完

毕,现将审计情况和结果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 工程地点:xxxxxxxxx

本工程位于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工程,xxxxxxxxxxxxx工程内容。

二、审计范围:xxxxxxxxxxxxx。

三、审计依据:

1. 中南空管局指挥部提供的工程图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版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3. 本预算的材料、设备价格均按照本季度《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广州地区建设工

程材料厂商价格信息》,部分缺项的参考市场价格。

4. xxxx市场调查后,规定按xxxxxxxxxxxxx干。 根据工程预算审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我们对该工程预算采用全面审查法进行审计,我

们对该预算合法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 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预算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们的责

任仅对贵单位所提供预算资料的工程预算造价发表审计意见。

三、审计结果:

工程报审金额:xxxxxxxxxxxxx元 审 定 金 额: xxxxxxxxxxxxx元 即:大写 审 减 金 额:xxxxxxxxxxxxx元

四、 需要说明的事项: 当在施工中,只有严格按照施工说明文件和图纸的要求,执行预算书约定的材料、设备

的品牌,完成预算书的工作量时,方可执行本预算的工程造价。 附件:建设工程预算审计定案表 xxxxxxxxxxxxx 公司

造价工程师:

篇2:预算审计报告

一、 审计总体说明:

1、 审计起止时间:8月2日至209月3日

2、 审计类型:预算审计 等资料。

二、 经费预算审计的原则:

1、年度保洁服务费及保安服务费

2、保安警用器械、维修工机具及工作服装等零星物料购置

3、保养工程服务费,根据实际设备的配置情况,配备相关人员。参照xxxx普通技工月

工资水平测算。

4、电(扶)梯维修检测费用及消防设施检测费,根据实际设备 的配置情况,依据鲁价费发89号及鲁价费发78号计算。

5、水电、取暖费根据设计图纸、设备的额定功率,作为计算依据。

6、绿化养护费,根据绿化面积,依据平方米/年计算。

三、审计情况:本经费预算报送金额xxxxxx元,审定金额xxxxx元,核减金额为:xxxxx

元,核减率xxx% 。

(详见运行经费审计汇总表)

1、送审经费预算中保洁费、保安服务费、保养工程服务费根据设计图纸、现场实际观测

情况及参考xxxx等营业场所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同时考虑到部分岗位不需要固定人员,以

及部分岗位可以兼顾,核减保洁人员6人,核减保安人员19人,维护保养人员11人,核减

保洁服务费费86,400.00元,核减保安服务费410,400.00元,核减维护保养服务费

371,982.00元。

2、送审的保安器具购置费及维修用具购置费,元。

3、送审经费预算中的电费、水费,依据设计图纸载明的设备功率及运行时间,核减电量

xxx度;水xx吨,核减电费1,384,260.13元;水费xxx元。

4、送审的取暖费单价xx元/平方米,根据xxx价发【2008】101号,非居民供暖费率xx

元/平方米,核减单价xx元/平方米,核减取暖费xx元。

5、根据设计图纸核减绿化面积xx平米,参照xxxx现行绿化保 养服务费5元/平方米/每年,核减养护单价7元/平方米,核减绿化养护费xxxx元。

6、根据设备及设施的质保期限核减消防设施维护费xxx元;核减制冷、应急发电设备维

护费xxx元。

四、审计结果:

报送经费:xxxx元

审计经费:xxxx元

核减经费:xxxxx元

五、其他事项:

对于因设备或者设施处于质保期间,而全部核减的消防设施维护费及制冷、应急发电设备

维护费等,待该部分设备及设施出质保期后,跟具实际情况另行申请。

篇3:预算审计报告

我单位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于1月到205月,对XXXXX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查。

这些工程结算资料由XXXXX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资料提供者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审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大概情况,坐落位置、结构建筑标准描述,建筑面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竣工时间,合同约定结算方式。

二、审查范围: XXXXX工程。

三、审查原则: 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客观公正的原则。

拒绝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要求。

以遵守职业道德为准则,不受干扰,公正、独立地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四、审查依据: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XX号。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河南省关于转发建 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50号)。

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价协[]第015号)。

4、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和相关解释、《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10。3季度)》。

8、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10、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五、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全面审查法,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在对该项工程进行审查时,我们按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结合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进行工程量按实结算,按前述审查依据资料进行结算审查,编制审查计算书。

(1)采用总价合同的,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审查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审查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 在对发生调整的工程单价进行审查时,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 2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河南省清单综合单价执行或按双方确认的合理的签证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此段不同情况的报告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4。4。2及5。4。1的相关内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六、审查内容及审查程序: 本次工程结算审查按准备、审查和审定三个工作阶段进行,并实行编制人、校对人和审查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内部审查制度。

1、结算审查准备阶段 (1)审查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限时补正; (2)审查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3)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发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状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

2、结算审查阶段 (1)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2)审查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保持一致性; (3)审查结算单价时英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计价原则、方法。

对于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审核结算单价; 4 审查变更签证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 5 审查索赔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以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6 审查取费标准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审查取费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

3、结算审定阶段 1 工程结算审查初稿编制完成后,将审查初稿交结算审查委托人及发承包双方,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2 由我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结算审查的初步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校对; 3 由我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4 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查人应分别在“结算审定签署表”上签认并加盖公章; 5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经结算审查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和受托人单位盖章确认的正式的结算审查报告。

七、审查结果: 经审查: (一)施工单位原报结算价: 元 (二)审查后的结算价: 元 (三)审减额: 元 详见各楼之《工程造价汇总表》 八、审减原因分析: 从费率、无效签证、工程量虚报、定额套用错误等多方面逐行分析。

可以加 九、特殊事项说明: 1。本结算未扣除施工所用水电费,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自行结算。

2。本结算未考虑工程质量与工期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

十、关于报告使用范围的声明: 审查报告仅供委托方为办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结算,同时作为内部审查依据使用。

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审查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审查人员无关。

附件: 1、 结算审查签署表; 2、 工程造价汇总表 ; 3、 工程结算书。

4、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所需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中国 郑州 审查人员: (签章)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日 (签章) 篇二:结算审计报告模板 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徐中审字()第041号 关于“老居民小区整治工程(经济开发区绿 化)”的结算审核报告 徐州市审计局: 根据贵单位与我单位签定的委托审计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对20老居民小区整治工程(经济开发区绿化)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我们的责任是对其发表公正的审核意见。

现将有关审核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年老居民小区整治工程(经济开发区绿化)发包单位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包单位为宿迁市三联花木有限公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审核范围: 该项目送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原投标清单内部分及变更增、减部分。

三、审核依据: 1、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2、根据《江苏省房屋维修工程预算定额》(99)及相关费用定额; 3、现场签证记录; 4、其他有关资料。

四、审核说明 1、工程量根据签证单并结合现场勘察计算; 2、新增项目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徐州苗木市场价; 3、审计具体问题审计办法按照徐州市审计局提供的《2009年老小区整治工程结算审计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审核结果: 本项目的送审金额为:697163。51元; 审减金额为:167358。86元; 审定结果为:529804。65元; 大写:伍拾贰万玖仟捌佰零肆元陆角伍分 以上审核结果已经委托单位、承包单位共同认可,足以充分的反映该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

六、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审核报告共伍份。

送委托单位肆份,本公司留存壹份。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所使用,我公司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本报告解释权归本报告出具单位。

篇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模板 附件1: XX项目结算审核报告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工程建设时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二)建设单位 (三)施工单位 各单项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数量、名称和资质情况描述(如施工单位实际资质与工程需要资质是否相符)、合同主要结算方式 二、双方责任 (一)建设单位责任 (二)审计机构责任 三、审核依据及审核内容 (一)审核依据 1、国家、行业相关文件及规定 2、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1。 施工图; 2。 原报工程结算书; 3。 投标书; 4。 施工合同 5。 设计变更; 6。 工程签证资料; 7。 工程定价资料; 8。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9、现场勘验纪录 (二) 审核内容 1、结算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数量是否准确; 3、分项工程预算定额或清单子目选套是否合规、恰当,结算换价是否正确; 4、核实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5、核查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等; 6、核查水电费、甲供材等建设方代扣代缴费用是否扣完;质量保证金、违约金是否扣除。

四、审核过程 1、现场踏勘 2、监理/建设单位介绍情况 3、初审 4、交换意见 5、签订三方定案 6、出具报告。

五、审核结果 (一)经济性评价 (审减的主要内容描述、施工与设计是否一致评价、工程管理情况评价、签证管理情况评价) (二)内控管理评价 (描述主要审计事项,就设计批复、工程管理、监理、施工等审计关注点的审计结果做出审核评价) (三) 审核重要事项说明 六、审核问题 本次审计共发现问题XX个(其中以前年度审计发现仍然存在问题 XX个,本次审计新发现问题XX个),提出XX个管理建议。

存在问题(从现象看本质,即通过审计分析、发现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按照以前年度发现仍然存在、本次审计发现分别描写): 问题描述顺序如下: 1、问题(是什么问题) 2、审计发现(是如何发现的,用具体项目名称、涉及金额、数据、文号、合同号、付款凭证号) 3、定性依据(该问题与什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条款的什么具体要求不符) 4、改进建议(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来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

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客观情况和具体条件,提出具有建设性、操作意义的管理建议。

) (结算审核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应扣未施;工程量多计/重复;定额/清单子目错误/混用/高套;材料代换/变更未减原预算;甲供材赚取材差;费率错误;变更计价不执行合同/招标原则;暂估价材料单价虚高;合同价格调整与合同/投标约定不符;隐蔽工程量虚假等) 附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1。工程造价咨询核定总表; 2。工程结算书; 3。原报结算书; 4。工程施工合同; 5。设计变更; 6。工程签证资料; 7。工程定价资料; 8。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9。取费文件 篇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模板 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 辽建咨字(2008)第0801号 辽宁建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 辽建咨字 2008 第0801号 辽宁建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政策法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辽宁恒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厂房、办公楼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委托单位:鞍山师范学院 建设单位:鞍山师范学院 施工单位:海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造价审核范围 鞍山师范学院的维修改造工程包括院浴池装修改造、院配电室修建、高职院变电所修建、院热水房外线电缆工程、院生活区广场及道路改造五部分。

院浴池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墙体砌筑、墙面抹灰、装饰大白、卫生间隔断、墙面釉面砖镶贴、天棚吊顶、地面玻化砖和防滑砖的铺装、门窗更换,楼梯地面大理石、不锈钢栏杆、地面防水、照明器具、电线电缆、暖气片安装以及给排水管道阀门、卫生洁具、洗浴器具设施等;院配电室和高职院变电所工程包括:条形基础、墙体砌筑、现浇屋面板、室内抹灰、照明、采暖、给排水设施等;院热水房外线电缆工程主要是外部电缆的地下敷设;院生活区广场及道路工程包括广场柏油路面铺装、人行道花岗岩铺装、道路缘石安砌、护坡挡墙、路灯电缆敷设等。

三、工程造价审核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2。辽宁省及鞍山市有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文件规定。

(二)行为依据 1。本公司与鞍山师范学院签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委托方提供的《工程决算书》(包括施工单位提供的《预算书》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初审决算书》); 3。鞍山师范学院维修改造施工图纸; 4。 建设单位认定的部分材料价格。

(三)取价依据 1。《辽宁省建筑工程实物消耗量定额》; 2。 20《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4年《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4。 第六期《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 5。 建设单位的现场签证单; 6。 按专业承包四类工程确定取费标准(部分费率采用甲方认定的费率)。

四、审核情况说明 (一)审核过程 我公司于7月3日接受该工程结算审核委托,207月4日组织审核人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文件资料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2007年7月6日开始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就该工程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确认,并在此基础上对工程结算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核。

(二)主要施工内容 1、院浴池施工内容: (1)部分隔墙砌筑、抹灰、室内部分墙面刮大白; (2)卫生间及洗浴室墙面镶贴瓷砖、室内地面粘贴玻化砖及防滑地砖、办公室复合地板; (3)轻冈龙骨吊顶铝扣板天棚、卫生间木龙骨塑料扣板天棚; (4)室内更换塑钢窗、装饰门、防火门、防盗门,外门为白钢玻璃弹簧门,室内塑钢隔断、卫生间隔断 ; (5)室内地面防水; (6)室内照明设施安装; (7)室内采暖设施安装; (8)室内给排水设施安装以及浴池内洗浴设施安装; (9)浴池排风设备安装等。

2、高职院变电所施工内容: (1)条形基础、砖墙砌筑、构造柱、圈梁、屋面板施工; (2)内墙面抹灰、装饰大白,天棚抹灰、装饰大白,混凝土地坪、水泥砂浆地面; (3)屋面找平、保温、防水及排水; (4)外墙面抹灰、装饰涂料; (5)门窗安装; (6)室内给排水、照明电气、采暖等设施安装; (7)室外台阶、散水等。

3。 院配电室施工内容: (1)砖基础、砖墙砌筑、矩形柱、矩形梁、圈梁、屋面板施工; (2)内墙面抹灰、天棚抹灰、混凝土地坪、釉面砖地面; (3)屋面找平、保温、防水及排水; (4)外墙面抹灰、装饰涂料; (5)塑钢窗、实木门、防盗门安装,大理石窗台板; (6)室内给排水、照明电气、采暖等设施安装。

(7)室外台阶、散水等 4。 院热水房外线电缆施工内容:地下电缆敷设; 5。 院生活区广场及道路施工内容: 毛石护坡挡墙、砖台阶砌筑、柏油路面铺装、花岗岩人行道、路边缘石的安砌;路灯电缆铺设。

五、工程造价审核结论 本工程结算总金额为:4,214,263元。

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壹万肆仟贰佰 陆拾叁元整)。

各分项工程费用如下: 单位:元 六、有关事项说明 1。辽宁建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参加本次审核工作人员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2。本报告是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基础上提出的。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的备查文件是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4。本报告是依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规定出具的意见和结论,仅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使用和送交相关主管机关审查使用。

5。本报告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的出具日期为: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谨此报告! 篇五: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模板 审 计 报 告 XXX审字 201X 第XXX号 受中直机关审计室的委托,我们对XXX单位XXX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工程结算书、工程施(竣)工图纸、施工合同、变更洽商、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由编制和签章单位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对工程结算书的编制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并参照财政部财协字 103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由办公楼、综合楼、服务楼等10栋单体工程组成,建筑结构形式为XXX,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该工程经过公开招标 , 海达范文网: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模板 ,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为XXX建设工程公司,合同价为XXX元,结算方式为XXX。

该工程于XXX年X月X日开工建设,XXX年X月X日竣工。

该工程由XXX测绘设计研究院负责勘察,XXX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XXX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

主要施工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包括XXX。

二、审计内容 由XXX建设工程公司编制的XXX工程竣工结算书。

三、审计依据 1、GB5050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颁发的相关文件; 3、20《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颁发的相关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5、招投标文件; 6、施(竣)工图纸; 7、工程洽商记录、经济签证、会议纪要等; 8、工程施工同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9、现场勘察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审计结果 该工程此次送审的施工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XXX元,经审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确认,核减结算金额为XXX元,审定竣工结算金额为XXX元。

具体详见审核明细表。

五、主要核减原因

1、工程量计算偏大。

如:建筑工程中,室外工程变更洽商的石方开挖,原报工程量XXX立方米,经审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工程量为XXX立方米,由此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用XXX元;装饰工程中,服务楼的外墙面砖,原报工程量XXX平方米,经审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工程量为XXX平方米,由此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用XXX元;弱电工程中,光缆敷设(2芯室内多模),原报工程量XXX米,经审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工程量为XXX米,由此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用XXX元。

2、单价偏高。

如:装饰工程中,综合楼、办公楼的防火乳胶漆墙面,原报综合单价为XXX元/平方米, 经审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确认综合单价为XXX元/平方米,由此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用XXX元。

3、扣减未施工项目。

如:装饰工程中,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确认,所有装饰片墙及檐口均未做外墙保温,审核予以核减,由此核减金额XXX元。

附:XXX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明细表 (注:审查表需包括定案表、汇总表、明细表,均为全对比表)

篇4: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就是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这两者既有相互交叉,又有相对独立的内容。

首先,从审计范围上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围绕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的审查,侧重于流量方面,而对过去的存量不太涉及;而财务收支审计,不仅审查收入、支出、结余,还要审查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也就是说,除了流量方面,还要关注存量方面。

其次,从审计依据上看,财务收支审计主要不是依据法规标准,侧重于合规性审计;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除了依据法规标准之外,还要依据预算标准;除了合规性审计之外,还要看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预算,还要看整个预算管理过程。

可以看出,两种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实际操作时,由于审计对象是同一个,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可以得到更好的审计效果。

二、立足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要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就首先要弄清几类预算的概念。

(一)部门预算

近年来,随着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对高等学校预算工作产生了显著影响,最为明显的是,为满足教育主管部门上报部门预算的需要,高等学校也要编报部门预算。

这类预算主要是满足政府的财政管理的需要,对于校内财务管理影响不大。

(二)单位预算

为与上报的满足政府的财政管理需要的部门预算相对应,我们不妨把各学校自用的满足自身财务管理需要的预算称为单位预算。

在财务分权情况下,根据校级预算管理部门的可控程度不同,单位预算又可以分为学校总预算和校级预算。

学校总预算包括整个学校的全部收支,既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控制、分配的资金,又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无法控制、分配的资金,如各种专项资金等。

校级预算则只包括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可以控制、分配的资金。

这类预算是为学校合理配置有限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服务的,对学校各个方面发展影响很大。

因此,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应主要立足于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

当前高校规模日趋扩大,内部二级单位众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抓住重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收入方面

1、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应注意检查事业发票管理与使用状况,检查有无使用事业发票而收入未纳入学校的情况,特别是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使用的发票。

2、学校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应注意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

(二)支出方面

1、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应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2、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支出、以领代报、利用往来科目隐瞒收支等问题。

应特别注意专项基金的计提,计提专项基金如果没有法规依据,则属于虚列支出。

3、专项资金是否按照拨款要求使用,有无改变用途和不按照时间使用等问题。

应对照拨款通知书的要求,看实际使用情况与通知书要求是否相符。

(三)资产方面

1、货币资金方面,应着重对其安全性进行审查,对于活期存款,应结合银行对帐单进行检查;对于定期存款和其他存款,应查验定期存单和相关存单。

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2]2号文件《关于清理检查直属高校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要求:各直属高校的财务处长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认真审核,审核签字后,再交由本校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报经主管财务的校长审签后与当月的会计凭证一同保存。

因此,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可以充分利于平时学校对银行存款审计审签的结果,对资金安全进行重点分析,特别是对存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

2、债权方面,应检查应收及暂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帐等问题,对于坏帐应予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应着重检查这类资产的质量。

3、实物资产方面:应检查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的购置有无审批手续;验收、领用、保管、报废、调出、变卖等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流失等问题;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帐帐、帐卡、帐物是否相符;并应着重检查账实关系,有否存在帐外资产等问题。

4、对外投资,应着重检查这类资产投资回报情况,有无明显减值的情况,有无投资无收益的情况;还应检查是否存在对外投资未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问题。

(四)负债方面

1、对各项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是否按照不同性质分别管理,管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收入列入应付及暂存款的问题;

2、关注表外负债,如担保、财务承诺等。

(五)净资产方面

1、经营收支结余是否单独反映,会计处理是否合规;结余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提取,以及学校提取或设置的其他基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及时足额提取;

3、有无违规乱设名目,提取基金的问题。

(六)决算报表方面

1、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编报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决算报表数字是否准确、决算说明中有关数字与报表是否一致、决算说明是否真实、准确。

3、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是否纳入决算报表反映,纳入的方法是否准确。

(七)其它

建立校内结算中心的学校宜同时对结算中心进行审查。

篇5:医院预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审计组从××××年××月××日至××月××日,对省某医院××××至××××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部分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调查了有关单位。省某医院按照审计要求,向审计组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审计是在省某医院提供有关资料基础上进行的。有关审计情况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省某医院成立于××××年。其主要职能是:〔此处省略〕。

目前,省×××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对外,称[此处省略],法定代表人为×××;对内,属〔此处省略〕,现有正式职工××人,另有×名离退休兼任人员。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此处省略〕。

(注:被审计单位成立时间、主要职能等内容并非所有审计报告的必备内容。上述内容对审计结论有影响、对审计报告有价值的予以表述,否则可不表述。)

(二)××××至××××年财务收支情况

1.××××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万元,事业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市州管理中心经费××万元,事业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2.××××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万元(××××拨款),事业收入××××。×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年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市州管理中心经费××。×万元,专款支出×。×万元,事业支出×××。×万元(人员公用支出 ×××。×万元,××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3.截止××××年年底,省某医院总资产为××××。×万元,其中: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4.银行开户情况:截止××××年底,省某医院会计报表反映银行存款数为××××××××。××元,具体由以下构成:(1)在C支行开设一个基本户,账号×××××××。××××年末,存款余额为 ×××××××。××元;(2)在D支行开设一个定期存款户。账号××××××××,××××年末,账面余额为××××××。××元;(3)××××年 ××月,在××××××开设专户,××××年末余额为××××××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此次审计,省某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比较集中,坚持了“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财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年至××××年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是,在财务收支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无证收费×××××元。××××年,省某医院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管理中心、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的通知》(鄂××发〔××××〕×××号),该通知规定,“〔此处省略〕”。根据该文件规定,省某医院对××家××单位收取××××年检费×××××元。经审计核实,此项收费未报省物价局审核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无证收取××××年检费,违反了《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同时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无证收费属违规收费行为。根据《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将非法所得退还原缴费者,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的规定,省某医院应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收到审计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非法所得退还原缴费者。

(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元。其中:××资金×××××元,××费×××××元,其他资金×××××元。主要是:

1.××××年×月,应××××中心要求,省某医院汇×××××元到长春市××××中心,用于购买××××。××月份,省某医院在××支出中国共产党列报购×款×××××元(含保险费),并记入了固定资产。此××一直由××××中心使用,××××年办理了移交手续。

2.××××至××××年,省某医院先后两次拨给××市人民政府驻XX联络处资金共计××××××元。经核实,此项资金在“公务费--会议费”中列支,占用了××资金。

3.××××年×月,省某医院在“管理费用--办公费”中列支购×××及耗材款×××××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据省某医院解释,此资金是“支援××××办公用”,占用了××资金。

4.××××至××××年,省某医院在 “上缴上级支出”中,共支付×××赞助款×××××元。其中:××××年××××××元,××××年×××××元,占用了其他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4号)第六条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规定。根据《XX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可处以10%的罚款。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元的行为,处以10%的罚款,计××××××元。……

(五)在收取×费、××费和××收支结算过程中,违规使用现金,金额达××××××。××元。具体情况是:

1.××××年,省某医院共对××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费××××××元,占当年实收×费的×。×%;

2.××××年,省某医院共对XX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费××××××元,占当年实收X费的X.X%;

3.××××年,省某医院在对××家省直单位收取年检费时,对其中××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年检费×××××元。

篇6: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广东省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已完成,但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篇7: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四)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由于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

施不完善,当地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等原因,9个市、40个县的1.29万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臵状态。其中4个市、22个县48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分配使用而空臵6个月以上。

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为解决灌区功能萎缩、设施落后等问题,国家启动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基本完成。省和17个市审计机关对列入国家规划的50个大型灌区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灌区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大型灌区大多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限于当时的条件,工程设计标准低,配套程度差。近年来,节水改造工程使我省灌区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多,资金投入不足,灌区绝大多数干渠以下工程没有安排续建、改造,渠道老化失修、功能衰减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有三分之二的灌区灌溉渠道完好率低于80%,其中有20个低于50%。

(二)资金缺口较大。,国家批准我省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至20规划总投资为108.24亿元,截至20末,中央累计下达我省5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303个,计划投资67.07亿元,批准规划剩余投资为41.17亿元。但按照现时价格水平测算,完成规划剩余工程需投资123亿元,资金缺口约82亿元。

(三)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目前,中央和省级投资占比为43%,市县配套比例为57%。由于市、县级财政比较困难,有些灌区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至的80个项目中,有51个项目市县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累计少配套6.05亿元,分别占项目数的

63.8%和应配套资金的36.34%,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按期完工,三个年度的项目实际完工率为67%,完工验收率不到50%。

(四)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招标未招标,部分施工项目评标行为不规范,串通投标和违规转包等问题在一些灌区工程中还比较突出。审计调查发现,有67项勘察设计任务采取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方式,涉及合同金额3536.07万元;56家施工、监理单位在11个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中串通投标或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91亿元。一些项目法人未按规定使用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有 5个项目挪用、滞留和虚假配套资金4899.28万元。

六、体育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

省和17市审计机关对全省2009至201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统计,四年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300.46亿元,筹集体彩公益金77.38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各分成38.6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育,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快速开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分配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财政部门制定的分配政策不明确、不统一。7个市财政部门未制定体彩公益金分配管理办法,10个市制定的分配管理办法未明确市、县分成比例。市级留用省返还体彩公益金的比例过高,不符合适当向基层倾斜的分成原则。15个市本级留用体彩公益金占省返还金额的50%以上,其中5个市本级留用比例高于70%,日照市本级留用高达85.33%。

(二)体彩公益金结存较大。截至2012年末,各级财政结转结存体彩公益金达10.86亿元,其中省级3.09亿元、市级5.45亿元、县级2.32亿元;有5个市、80个县财政部门结转结存的体彩公益金占当年返还金额的50%以上。体育部门有4.25亿元体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省级1.23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1.41亿元;有4个市、34个县体育部门未使用体彩公益金占当年拨入金额的50%以上。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省及10个市、64个县体育部门的1551个体彩公益金项目未按财政批复的内容分项核算,涉及资金

5.35亿元。省及8个市、62个县体育部门将应用于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整修和增建体育设施的体彩公益金3447.28万元,用于办公经费、办公楼维修及车辆购臵等。

七、海域使用金审计情况

省和3市审计机关对省、6个市及所辖部分县至2012年海域使用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近三年,全省新确权海域1022宗,面积9.77万公顷, 累计征缴海域使用金19.86亿元,分配使用海域使用金19.25亿元,主要用于海域规划、海域整治保护、海域监察执法等。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了海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欠征和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省及烟台、威海、日照3个市累计欠征海域使用金3.36亿元,占应征海域使用金的16.26%。4个市、县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2029.62万元,如荣成市违规减免1

户企业海珍品深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1370.95万元。

(二)违规支出。省及5个市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海域使用金

2.34亿元。如烟台市将海域使用金用于港口建设1.3亿元;东营市河口区用海域使用金支付乡镇渔民补贴536.7万元、办公经费107万元。日照市和3个县的财政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虚列支出4.09亿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有4个海洋牧场项目在没有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有20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在批复时间内完工,占审计项目的18.5%。部分填海项目竣工验收迟缓,近三年省级确权登记的填海项目161个,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只有33个,占确权项目的20.5%。

八、省管企业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枣庄矿业集团、XXXXX省交通工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华鲁控股集团、XXXXX鲁华能源集团和XXXXX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等6户省管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上述企业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经批准转让、核销资产和提供担保。3户企业在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手续不完备、转让程序未经批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亿元;2户企业未经批准清理核销资产9088.37万元;2户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1.92亿元。

(二)决策不当、管理不善形成损失。4户企业的10个投资项目,因论证不充分、市场形势变化和管理不善,形成不良资产等

损失21.45亿元。1户企业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投资建设氧化铝项目,项目建成后亏损严重,造成经济损失5.89亿元。

(三)侵占国有权益。1户企业未及时清退内部职工持股、通过工会为职工垫资入股2.66亿元;2户企业向职工高息集资1.4亿元;5户企业未经批准发放奖金、补贴等845.39万元。

(四)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1户企业闲臵未用财政资金

1.21亿元;1户企业获得中央补助专项资金12亿元,该企业多次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周转。

九、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整改;对政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5件,移送其他主管部门5件。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省审计厅已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改落实。

省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对待查出的问题;对不认真整改和屡查屡犯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注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还将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各类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和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强化经费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在今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预算编审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增强预算约束,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法制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通过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形成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修订完善论证、申报、审核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资金跟踪问效,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四)规范企业决策程序,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完善投资和对外担保等决策审批、审查制度,规范审批、审查程序,做到有效预

警控制,避免决策重大失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对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篇8: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封面规格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的通知》(审办办发[]44号)规定:

(一)《审计报告》封面纸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版心尺寸为长225毫米、宽156毫米。

(二)审计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1号加粗;“审计报告”的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初号加粗。

书面文件已由局统一印制,无需自行设置;电子版存档请各审计组按照此标准设置字体字号,WORD中无此字体的,可到内网下载区下载安装。

“编号”的字体为楷体3号;“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的字体为宋体3号加粗,其内容为楷体3号。

(三)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黑体3号字(无需加粗设置),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边缘60毫米)。

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文书编号下边缘50毫米。

“审计报告”四个字的下一行为编号。不是在页面中央,请注意审计机关名称、“审计报告”、文书编号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

文书编号下边缘至“被审计单位”上边缘80毫米。

“被审计单位”下空一行为“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边缘45毫米)。(左边距为2.8厘米时首行缩进1.7厘米)

二、《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规格

(一)《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用印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审计机关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审办办发[]21号)执行。注意事项:

纸的规格:A4

页边距:上3.7下3.5左2.7右2.7(或左2.8厘米,右2.6厘米)。每行28个汉字,每页22行。

编号:3号仿宋GB2312

签发人:3号宋体,姓名:3号楷体,注意:签发人只有审计机关的上行文有,平行文和下行文没有。

公文大标题使用2号(不是小2号)长城小标宋体或宋体(不要加粗,不要使用黑体、仿宋体),两行以上的行距为2号字高度的八分之七(约为WORD“段落”37磅),标题除引用法规、规章使用书名号外,其他情况一般不应出现标点符号。排版水平位置应当居中(不要有首行缩进,不要手工加空格居中),如果字数一行安排不下时可以折行。折两行时通常为上短下长,折三行时多为中间长、上下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排列为正梯形或倒梯形。但折行时要兼顾词语的完整性,不能把一个词拆开分别安排到两行中。

正文:3号仿宋GB2312

正文内小标题为宋体字或黑体字(建议使用黑体字,不要加粗)。二级及其以下小标题,均与正文文字相同,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

序号标点运用:第一层次汉字数字小写用顿号,如一、XXX;第二层次带括号的汉字小写不用标点,如(一)XXX;第三层次阿拉伯数字用圆实点,如1.XXX(不是顿号1、XXX);第四层次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不用标点,如(1)XXX。

“成文日期”的水平位置,以“日”字距公文版心右侧4个汉字距离为准。“成文日期”的垂直位置是以印章盖好后,其上弧与正文(或附件说明)最后一行不重叠,且距离不超过一行文字的间隔为准,以防他人添加文字变造公文。据此,用A4纸按照标准的公文排版规格和审计机关印章的印文图案、直径尺寸测算,审计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位置与正文(或附件说明)之间的垂直距离约为3至4行文字的间隔。

如果最后一页无正文,主题词以下部分压缩到上页;文件有附件的,标识上附件与正文空一行。

“主题词:”三字为3号黑体字;词目为3号小标宋体(或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个汉字距离。其余部分均为3号仿宋体字,每行头尾各缩进一字空格。

3.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选择“边框和底纹”菜单设置,线宽为1.5磅,线长与版心宽度相同)

4.版记行间距与正文的行间距设置相同。

如:

主题词:审计决定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xx市××

改革委员会。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20x月30日印发

页码:文件只有1页,不标页码;2页以上的文件需标页码,页码为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全角一字线,如“—2—”。

(二)为了消除变造《审计报告》的隐患,签发日期和审计机关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审计报告正文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内容,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表述为: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及****等**个所属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被审计单位简称)的责任是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适用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提高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是市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等×个职能科室,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实有××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个:***,***,编制××人,实有××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个:***,***,编制××人,实有××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个:***,***,企业×个:***,***。另有×个社团组织。

篇9: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服务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积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省体育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科协、省文联、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路局等17个部门,以及机构改革中已撤并的9个行管事务办和原省国防科工局、原省农办、原省乡镇企业局等单位,同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了审计。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省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财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非税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0.61亿元,较上年增加87.14亿元,增长10.7%,高于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2个百分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12.5%,较上年下降6.7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xx年,中央安排我省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增量94.16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308.5亿元,较上年增加137.8亿元,增长11.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一般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1092.12亿元,占比67%,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9.3亿元,较上年增长156%。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及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争取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进预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除涉密内容外,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开展“三公”经费、“吃空饷”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20xx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8.52亿元,较上年减少0.85亿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0.56亿元,下降13%。

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xx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28.93亿元,为年度收入预算的139%;支出3,234.8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1%;结余结转194.05亿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8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支出272.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3%;结转下年11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0.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1%;支出139.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当年结余71.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2.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5.5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7%;支出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调出资金0.65亿元。本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性基金利用率低,存量大

至20xx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115.3亿元,有15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其中5项基金年末结余超过当年收入。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年结转8,394.13万元,当年征收3,087.78万元,支出702.19万元,结转下年1.08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年结转2,668.62万元,当年征收650.05万元,支出533.5万元,结转下年2,785.17万元。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抽查上年结转资金,有11.69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77%,其中有6.51亿元至年末尚未下达。

二是抽查省级二次分配资金,有16.85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1%。

三是抽查中央专项资金,有87.1亿元未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9%。

(三)调剂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垫支家庭农场补助资金3,000万元、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5,15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资金9,456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

抽查发现,原电动车发展专项资金和韶山南环线工程资金2个专户结余资金未进行清理收回,20xx年末2个账户余额近4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17个部门和机构改革中撤并的12家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20xx年,上述部门单位机关预算22.81亿元,决算17.78亿元,完成预算的78%;人均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8.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

一是8个部门漏报少编收入预算44.64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少编中央提前下达我省燃油税收入预算40.35亿元;省监狱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结余资金3.3亿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是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驾驶许可考试费年初部门预算征收计划2.6亿元,仅为当年征收入库的56%、上年征收入库的76%;原省农业厅年初预算安排蔬菜工作经费、大型会议费等8项经费395万元,实际支出141万元,结余254万元,占比64%。

三是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原省机械行管办、冶金行管办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上年结余2,219万元,当年收支分别为587万元、2,4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依托部门职能摊派费用

省科技厅主管的《企业技术开发》等2家杂志社向有关企业(单位)摊派,通过余某等3个自然人在至20xx年变相收取会费1,362.51万元,并按到账收入45-65%的比例给余某3人提成683.35万元。

(三)非税收入执收不规范

一是 11个部门非税收入4.97亿元留存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高管局将投资收益4.49亿元,未缴财政,直接用于还贷等;省体育局将机关办公楼等房产交由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对外承包经营,取得租金收入192.87万元,未缴财政,用于该中心装修费用和弥补日常开支。

二是省委党校学费及教材款125.96万元,未收缴财政。

(四)挤占挪用、套取专项经费

一是5个部门机关日常经费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876.59万元。如原省国防科工局办公费等基本支出挤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302.58万元;省文联将文化产业资金24.5万元用于机关大院的改造等。

二是2个部门将机关项目经费安排其他单位使用,金额264万元。如省科技厅未经评审评估,从机关经费结余中安排项目库以外的娄底市方达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8个项目,涉及金额174万元。省知识产权局以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名义,从专利执法等项目中拨付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从机关经费中拨付湖南惟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30万元,用作筹备工作经费。

三是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把关不严,4家项目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179.86万元。如抽查省商务厅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发现,邵东县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民营企业伙同邵东县有关职能部门,以假合同、假竣工资料,获取专项资金80万元。

四是省公路局在机关经费中列支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费和职工私家车停车服务费59.23万元。

(五)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

一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种类过多,多头管理。有的尽管形式上整合为一个专项,但实质上其多个子项的管理制度、分配办法等仍相互独立。如省商务厅管理或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24大类、94小项,共计25.88亿元,由10多个处室分别管理,由于部门之间、处室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重复安排时有发生。该厅安排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扶持资金1,000万元,其补贴内容与其他部门重复,抽查3家担保企业,多头申报、重复获取多部门财政补贴达1,662.23万元;对湖南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安排6项专项资金,合计115.47万元。省科技厅年初设定18类专项,金额5.58亿元,该厅按内设处室职能将18大项再细分为85小项,安排项目3,594个,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2,102个,占58%。如“科技支撑”专项1.23亿元,由8个处室切块分配,其中农业处负责1,700万元,该处再细分为农业成果转化、科技支撑一般项目等10个小项。

二是4个部门主管的14项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如省经信委主管的《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失效,未及时修订;省体育局主管的群众体育活动等4项资金未建立项目库。

三是4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涉及金额5,082万元,主要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等问题。如省经信委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安排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涉及张家界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477万元;省商务厅安排专项资金51万元,给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涉嫌非法集资或被审计查处违规的企业。

(六)资金下达不及时,结余结转多,使用效益低

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转发下达。其中:5个部门省级专项资金74.89亿元,未在6月底前下达,占其主管省级专项资金的70%。如省经信委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15.46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才分配下达,占比82%。3个部门中央专项资金61.93亿元,未按规定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其主管中央专项资金的47%。如省交通运输厅未及时转发下达中央专项资金60.19亿元,占比47%,其中6个月以上的有1.85亿元。

二是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金额大。其中:省经信委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4.07亿元,当年财政已支付1.99亿元,年末结余结转2.08亿元,预算执行率49%;省体育局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7亿元,当年支出3.75亿元,结余结转3.25亿元,预算执行率54%。

三是6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5.88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宁乡金洲大道西线工程等3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补助资金3.6亿元,至20xx年底项目尚未开工。省科技厅设立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该院将科技专项资金8,600万元,以股权、债权、引导支持等三种模式,分别投入24家企业的24个项目。该院未制订相关的投资管理办法,对所投入的资金也未进行有效监管,投资效果不佳。

四是5个部门资金闲置2,228.64万元。如省煤田地质局重大地质找矿设备购置资金1,930万元,至审计时未采购;原省机械行管办挂靠管理的省机械工业协会,以湖南机械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等2个平台建设名义,申请财政资金115万元未使用,2个平台建设无进展。

(七)国有股权债权管理不规范,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一是省经信委将原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形成的股权11.84亿元,交由所属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和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持股;投入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单位的债权5.45亿元,由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持有。上述16家企业的股权收益和172家企业的债权收益计入2家单位的经营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1995年至20xx年底,已实现股权和债权收益3.78亿元。

二是省商务厅未将所属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至20xx年的国有资产收益1,9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一直留存在企业。

三是原省商业事务办继承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账面价值55.82万元,至3月总资产500.01万元,浮动收益444.19万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资本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八)部分省直单位资产底子不清,管理缺失

一是4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个别资产原值无从考证。如省体育局以土地与湖南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造奥克大厦,获取房产14套4,272.08㎡,总价值2,034.22万元,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至今未登记入账。

二是7个部门共计5.42亿元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实不符。如原省国防科工局综合楼实际投资1.12亿元,竣工交付使用,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是3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省社科院将综合楼等总面积5,320㎡的`非经营性资产,无偿交由长沙远航工程技术咨询公司(原省社科院生活服务中心)出租,20至20xx年,远航公司收取租金245.62万元。

(九)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消,资金存量大

17个部门及撤并的12个单位(含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共有各类账户348个,其中特设专户218个。上述账户20xx年末余额15.45亿元,与上年末持平。其中:待支付专款7.61亿元,往来结算资金1.9亿元,历年结余1.99亿元,其他3.95亿元,结余资金长期沉淀于特设专户,未及时纳入部门预算。如省体育局及所属18个二级预算单位尚有19个特设专户,账户总余额5,736.54万元,其中历年结余3,260.8万元;省有色地勘局机关财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在特设专户之外,违规设立银行账户3个。

(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不规范

一是6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504.25万元。如省体育局40项政府购买服务均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00.89万元。

二是省监狱管理局所属永州监狱监管区大门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接近完工时,才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东富公司以报价612.17万元中标。

(十一)部分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

一是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159个中,有138项以行政会议代替专家评审,占87%。

二是2个地勘单位违规转包或出借资质。省煤田地质局所属9个单位将承揽的土地整治项目163个,转包给当地自然人实施,涉及财政性资金4.83亿元,按合同金额的1%-10%收取管理费。省有色地勘局将取得的土地整理、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及探采矿权项目等48个违规转包他人,涉及合同金额1.22亿元。

(十二)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

一是省监狱管理局未及时废除无效合同。原局长刘万清(已判刑)在收受巨额贿赂后,将综合办公大楼低价出租给湖南省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租期,年均租金360万元。刘万清受贿案宣判后,该无效合同一直继续执行。该综合楼的租金仅够支付其修建时部分银行贷款利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省煤田地质局向银行贷款3,300万元,拟购土地进行项目开发。至20xx年末一直未启动,资金闲置,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等386.13万元。

三是省科技厅所属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以前年度对外投资失误或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46万元。

四是省科协所属科普实业发展总公司因多年以前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等,已资不抵债。至审计时,公司仍欠银行贷款1,175万元、职工个人集资款156万元;现有职工27人,而公司已无任何业务,主要靠代收部分房租、水电费以及省科协每年拨付财政资金20万元交纳职工社会保险等维持。

(十三)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一是省科技厅机关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岗位职责分工违背不兼容原则,部分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手续不全。如出纳人员未履行借款审批手续,以备用金名义从特设专户分5次自行提取款项共计50万元,脱离账户时间分别长达6至10个月,资金安全和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将学费、教材分成款195.31万元转入吕某和廖某个人账户,再转入省工商局、岳麓区委党校和邵阳等8个学区的有关个人账户。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一)社会抚养费审计

为摸清我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揭示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省审计厅对湘阴等30个县市至20xx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30个县市两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9.03亿元,以前年度结转2.63亿元,支出11.13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导计划生育行为,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30个县市应征社会抚养费28.01亿元,实征9.03亿元,少征18.98亿元,征收到位率仅32%。

二是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宁远县等6个县市部分乡镇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686.57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双峰县等6个县市从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或个人存款户坐支社会抚养费1,349.53万元。

三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比例低,政策发挥效应不够。30个县市社会抚养费用于计划生育导向支出的平均占比3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

四是征收成本高。30个县市两年征收成本为6.43亿元,占征收总额的55%,最高的达73%。有26个县市成立了专门征收机构,专职人员488人,年人均经费8.15万元;乡镇政府参与征收人员3.23万人,人均征收支出1.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优化支出结构等建议。

(二)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xx年,省政府投融资建设的36条在建高速公路年计划投资190.4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22.16亿元,完成计划的117%;其中当年新通车4条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69公里;至年底,我省通车里程已升至全国第4位,连南通北、承东接西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通过继续实施跟踪审计,当年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投资4.5亿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单位非法转包获利。炎汝高速第34合同段由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娄底三路公司,娄底三路公司再转包给张某等个人承包,娄底三路公司从中获利1,200万元。

二是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致变更较多,形成损失浪费。如郴宁高速、炎汝高速等项目中个别路段,因勘察设计不到位导致变更或停工改线,致使增加造价6,800余万元。

三是部分已通车项目变更尚未得到批复。抽查16个20底以前通车的项目,有12个项目3,858项变更未批复,涉及资金8.16亿元,致使后续结算、竣工决算审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不能及时跟进。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健全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积极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办证问题等建议。

四、审计整改及案件移送情况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和《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了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监察、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本着“落小落细落实”的原则,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专人负责督查督办,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并明确要求将此次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作为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现实材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述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共发现案件线索13条,其中移送省纪委7条、省检察院3条、省公安厅2条、主管部门1条。目前,已刑事立案2起,刑拘4人,另有5人正在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发生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共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问题。如茶陵县农业局农环站站长陈柏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专项资金99万余元;此案还带出该县农业局粮油站站长谭忠海涉嫌职务犯罪,2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茶陵县土肥公司经理陈珍新在耕地治理项目中,涉嫌与供应商勾结牟利,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明晰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关系。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下达较晚、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等情况,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位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负有资金分配权的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省直部门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归口财政统一管理,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全面加强存量资金的实时监管,充分盘活存量资金,切实降低财政筹资的机会成本。对财政储备性资金,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无法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项目结转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用于重点建设;对不足两年的项目结转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或调剂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篇10:医院预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审计组从××××年××月××日至××月××日,对省某医院××××至××××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部分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调查了有关单位。省某医院按照审计要求,向审计组提供了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审计是在省某医院提供有关资料基础上进行的。有关审计情况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省某医院成立于××××年。其主要职能是:〔此处省略〕。

目前,省×××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对外,称[此处省略],法定代表人为×××;对内,属〔此处省略〕,现有正式职工××人,另有×名离退休兼任人员。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此处省略〕。

(注:被审计单位成立时间、主要职能等内容并非所有审计报告的必备内容。上述内容对审计结论有影响、对审计报告有价值的予以表述,否则可不表述。)

(二)××××至××××年财务收支情况

1.××××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万元,事业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市州管理中心经费××万元,事业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2.××××年总收入××××。×万元,其中:××××拨入专款×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万元(××××拨款),事业收入××××。×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年总支出×××。×万元。其中:拨市州管理中心经费××。×万元,专款支出×。×万元,事业支出×××。×万元(人员公用支出 ×××。×万元,××支出×××。×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3.截止××××年年底,省某医院总资产为××××。×万元,其中: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4.银行开户情况:截止××××年底,省某医院会计报表反映银行存款数为××××××××。××元,具体由以下构成:(1)在C支行开设一个基本户,账号×××××××。××××年末,存款余额为 ×××××××。××元;(2)在D支行开设一个定期存款户。账号××××××××,××××年末,账面余额为××××××。××元;(3)××××年 ××月,在××××××开设专户,××××年末余额为××××××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此次审计,省某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完整、真实;财务管理比较集中,坚持了“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财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年至××××年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是,在财务收支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无证收费×××××元。××××年,省某医院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管理中心、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的通知》(鄂××发〔××××〕×××号),该通知规定,“〔此处省略〕”。根据该文件规定,省某医院对××家××单位收取××××年检费×××××元。经审计核实,此项收费未报省物价局审核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无证收取××××年检费,违反了《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同时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无证收费属违规收费行为。根据《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将非法所得退还原缴费者,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的规定,省某医院应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收到审计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非法所得退还原缴费者。

(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元。其中:××资金×××××元,××费×××××元,其他资金×××××元。主要是:

1.××××年×月,应××××中心要求,省某医院汇×××××元到长春市××××中心,用于购买××××。××月份,省某医院在××支出中国共产党列报购×款×××××元(含保险费),并记入了固定资产。此××一直由××××中心使用,××××年办理了移交手续。

2.××××至××××年,省某医院先后两次拨给××市人民政府驻XX联络处资金共计××××××元。经核实,此项资金在“公务费--会议费”中列支,占用了××资金。

3.××××年×月,省某医院在“管理费用--办公费”中列支购×××及耗材款×××××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据省某医院解释,此资金是“支援××××办公用”,占用了××资金。

4.××××至××××年,省某医院在 “上缴上级支出”中,共支付×××赞助款×××××元。其中:××××年××××××元,××××年×××××元,占用了其他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4号)第六条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规定。根据《XX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可处以10%的罚款。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元的行为,处以10%的罚款,计××××××元。……

(五)在收取×费、××费和××收支结算过程中,违规使用现金,金额达××××××。××元。具体情况是:

1.××××年,省某医院共对××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费××××××元,占当年实收×费的×。×%;

2.××××年,省某医院共对XX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费××××××元,占当年实收X费的X.X%;

3.××××年,省某医院在对××家省直单位收取年检费时,对其中××家单位以现金方式收取年检费×××××元。

在收取×费、××费和××费收支结算中,违规使用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的规定。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至30%处罚。对省某医院在收取×费、××和××费收支结算中,违规使用现金××××××。×元的行为处以20%罚款,计××××××元。

……

(六)漏提漏缴各项税金××××××。××元

1.××××至××××年,省某医院收取的××收入未按规定缴存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65号)的规定,××收入、××收入收支相抵后的结余以及其他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经核实,两年共计漏提漏缴企业所得税××××××。××元,其中:××××年×××××。 ××元,××××年×××××。××元。

2.××××至××××年,省某医院收取的×××××培训收入漏提漏缴营业税等×××××。××元。其中:××××年×××××。××元,××××年×××××。××元。

3.××××至××××年,省某医院自身发放给×名外聘人员和××名正式职工工资、补助及奖金×××××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元。其中:×名外聘人员××××元,××名正式职工 ×××××元。漏提漏缴各项税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漏缴各项税款,交由税务机关补征入库。省某医院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漏提漏缴各项税金××××××。××元向税务机关补缴。

……

四、审计建议

审计情况表明,省某医院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要提高认识,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

一是要加强对收费的管理。尤其是×费的征收,既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又要规范结算办法,杜绝以现金方式收费;

二是要加强支出管理。×费资金和××费都是专项资金,来之不易。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应珍惜每一笔收费资金,并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掌握使用。对招待费、出国费用、联谊费用等要从严控制,大宗办公用品购置,要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竞标,杜绝个人行为;津补贴发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部分项目如确需保留,要专题报×××审批;

三是要加强培训收支管理。今后办班,建议有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整个培训收支实行全程监管,做到收支分明,真实规范,严禁省外办班;

四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对××收费,中央和省明文规定要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实际上,××××至××××年,××收费未按要求纳入专户管理。银行开户,中央和省也多次强调要认真清理整顿,规范开户。省某医院却在两年间,将结余资金×××万元转作定期存款。对上述问题,省某医院应端正态度,认真整改,并结合其他问题专题向审计厅提交整改报告

篇11: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去年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坚持以“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总抓手,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管理,大力推进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重大专项资金、资源环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着力促进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从审计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度财政预算任务,全省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均保持在合理区间。

——着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省安排42亿元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进34个省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3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加大对革命老区、皖北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政策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财政收入增长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8和3.8个百分点。

——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定向调控,突出简政放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添力。省财政安排31亿元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拨付5亿元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建成财政涉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财政资金投向更加精准。进一步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和集聚发展。

——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建设。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持续下降,比预算减少2.2亿元。全省33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6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统筹安排4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整合财政资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省直一级预算单位(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面公开。省财政加大对历年项目结转、专户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将清理收回的资金和当年部分超收收入等55.3亿元,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2.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审批、风险监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省审计厅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等部门组织20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审计。按照省级预算单位五年轮审一遍的原则要求,对省民政厅等2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比上年多审计2个部门。将全省20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纳入本报告。省审计厅还就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今年3月10日,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具体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协同推进改革,加强统筹管理,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也发现,省本级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度收入预算为199.7亿元,完成收入229.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7%。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316.1亿元、政府债券收入173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2,875.3亿元。经综合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686.5亿元,实际支出630.2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1.8%,增长5.7%。加省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946.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33.1亿元,以及上解中央、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81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56.3亿元。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省财政厅批复的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中,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36.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的有59.3亿元,占25.1%。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不高。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可执行支出预算指标为61.2亿元,当年申报采购计划60.3亿元,已签采购合同的金额45.6亿元,占预算指标75.6%。

3.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2014年,省财政在财政部下达的基建投资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9亿元。该部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分配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当年安排48户企业2.8亿元,未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

4.部分财政结转项目资金未清理。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监狱系统人员补贴9,967.4万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因项目取消或资金结余收回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2,256万元,已无具体执行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收入预算56亿元,完成收入60.2亿元,为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1.9%。加中央补助、下级上解收入等,收入总计163.2亿元。当年支出预算63亿元,实际支出18.6亿元,为预算的29.5%,增长92.9%。加上解中央、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11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4亿元。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

1.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014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未编列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但决算草案分别列报两项收入3,191.9万元、4,200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在上年结转支出指标中,彩票公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安排的5项支出34,009.3万元,当年有33,889.2万元未执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93,45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9.4%,增长76.7%;当年支出97,67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6.4%。当年收支相抵,加上年结余4,549.1万元,年终结余327.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少数单位滞留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安徽江汽集团、铜陵有色(000630,股吧)集团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向省产权交易中心累计转入股权转让款10,001.9万元、股利10.1万元。省产权交易中心直至2014年8月才将股权转让款上交省财政。至审计时,上述股利10.1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283.1万元,仍未上交省财政。截至2014年底,铜陵有色集团应缴未缴股权转让款及股利2,564.9万元,直至3月才上交省财政。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省国资委安排,20底,安徽江汽集团将回购国有股的部分价款6,717万元,直接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从中支付安徽旺众投资有限公司(江汽集团原股东)相关股权转让款6,665.9万元;江汽集团按省国资委批复,将省国资委持股应分得的利润24,854万元,全部转入江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上收支没有按规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3.个别项目支出效益不佳。 2014年预算安排省盐业总公司“徽盐连锁”直营店建设项目2,000万元,计划建成380家直营便利店。截至203月,省盐业总公司已投入1,154.9万元。首批建成的28家直营店,因经营亏损,目前存续经营的还剩15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含省统筹资金)完成收入221.6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6%,其中各项保险费收入10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1.4亿元。实际支出103.7亿元,为全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2%,其中保险待遇支出97.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5.3亿元。主要问题是:

1.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我省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237家省直事业单位4.3万人参保。 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省人社厅接管该项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但未纳入社保基金预算。2014年底,该项基金滚存结余2,313.9万元。

2.少征缴社会保险费。审计抽查20家参保单位,有10户企业因少申报缴费基数,少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487.2万元;6家单位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涉及欠缴金额1,468.6万元。

(五)省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收入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省级预算收入征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

1.纳税申报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10户企业,有8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税费2,118.7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900.6万元。 1户企业向关联方融通资金未计利息收入,少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2.应征税款未足额入库。 2014年,省地税局选择12户纳税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审查鉴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 12户企业应补缴税款3,923.6万元,至审计时,征缴入库2,753.9万元。 1户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的20企业所得税366万元,延期结束后仍未征缴入库。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该系统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一些异常情况,难以实施有效监控并及时纠正。如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无提示预警。二是涉税信息处理、冗余数据清理不及时。如对跨地区经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存在分支机构已缴纳而应抵扣的税务数据录入不完整、处理不及时的现象。

(六)政府投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中央和我省共同投资项目、省本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合计480.2亿元,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交通等13大项。当年实际支出479.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9.9%。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省财政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支出46.3亿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占该部分年初预算的46.8%;省统筹投资预算未细化安排的,有重要河段治理、服务业发展等9项4.5亿元,占省统筹投资预算的41.1%。

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安排的综合交通项目、重点水利工程等7项资金36亿元,未按规定于当年10月底之前下达,占全年支出预算的28.3%;省统筹投资部分未按时下达的资金9,0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3%。

3.项目资金分配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预警作用发挥不到位。 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系统显示有关部门核准企业项目信息的时间为年3月,实际上是先下达资金、后审核项目信息。二是未按项目评审结果分配资金。省经信委分配工业强省有关项目资金,2家评审名次居后的企业,在预留资金中得到安排。三是省统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不合理。省发改委及所属单位当年安排了有关经费3,188万元,实际支出944.9万元。

4.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部分市县项目实施迟缓。从2014年起,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和合肥市、六安市出资组成,专项用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2014年11月,省财政下达六安市、岳西县补助资金12,000万元。至审计时,两市县的具体项目均未实施。

(2)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滁州市实施的河东高排涝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2,608.4万元,实际投资1,563.8万元,投资概算所列的堤防新建工程等4项内容未实施。肥东县的众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省发改委批复投资概算13,985.1万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445万元于到位。经肥东县年7月申请,省水利厅于2014年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投资调减为10,788.7万元。至审计时,省发改委尚未批复该项目设计变更,但该项目已按设计变更方案和建设内容实施建设。

(3)项目单位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进展缓慢。 2014年7月,蚌埠市政府、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签订投资协议,共同组建中建材(蚌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采用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自主创新技术,建设一条高强度盖板玻璃(金刚玻璃(300093,股吧))生产线,计划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双方各出资7,000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014年9月,蚌埠市政府将省里已切块下达的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资金6,000万元(中央2,500万元、省级3,500万元),全部安排给该项目。至审计时,双方出资及项目单位融资均未到位,仅完成购地156.7亩,实际发生支出3,500万元。

(4)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工作缺乏力度。 2014年全省计划提前淘汰黄标车50840辆,省财政奖补资金17,678万元已下达到位。审计抽查的9个市,当年计划提前淘汰35695辆,实际只淘汰139辆,大部分市尚处在筹备实施方案阶段。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实施的沿江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当年到位资金6,802万元,实际支出6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0.3%。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省直工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侨联、省贸促会、省农发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20个省直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所属单位55个。 20个部门2014年度决算草案列报支出1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预算减少12.4%,比上年下降24.2%;重视堵塞漏洞,预算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涉及金额15亿元(涉密部门除外),其中违规问题金额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亿元,主要是:

(一)部门预算编报方面

1.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商务厅、省外办、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6,624.4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2.省统计局、省直工委、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侨联等部门未将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814.7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省科技厅、省文联等部门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410.7万元未细化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

2.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驻沪办、省文联、省外办、省金融办等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641.3万元。

3.省商务厅未以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数额为依据,分配加工贸易企业贴息资金,涉及8户企业425万元。

4.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964万元。如省商务厅超出规定时间范围安排“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涉及12户企业627万元。

5.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统计局、省农发局、省住建厅、省政府驻沪办等部门的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有38,948.8万元尚未使用。如省交通厅安排各市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37,194.4万元,实际支出6,272.6万元,30,921.8万元滞留在各市港航管理局,预算执行率仅为16.9%。

6.省商务厅、省直工委、省文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社科联、省档案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住建厅等部门的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470.9万元。如省商务厅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企业,建设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会场(省内)展台,提供厅办公楼物业管理和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涉及支出290.4万元;所属安徽国际职业学院自行购买网络中心机房设备、空调等,涉及支出149.4万元。

(三)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方面

1.省民政厅、省文联、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统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及所属单位收费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247万元。在省政府明确规定自2013年8月起,缓收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的'情况下,省贸促会所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仍收取该项费用16.5万元。省科技厅所属中澳职业学院多收教材费124.6万元,违规收取食堂承包单位资产占用费13.1万元。省供销社所属财贸职业学院违规收取食堂托管费105.3万元,无依据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费12.1万元。

2.省委党校、省直工委、省档案局、省政府驻沪办、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345.8万元。省委党校培训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和所属单位代收的房租收入等469.7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3.省文联、省社科联所属部分协会或二级单位设立账外账、公款私存,涉及金额704.7万元。省文联所属3个协会的5名经办人员,将单位收入489.8万元存入个人银行卡,从中购买理财产品、个别人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欠款和挪作私用。省文联所属2个协会,账外办理下属9个专业委员会收支业务,涉及金额108.7万元。省社科联所属《学术界》杂志社自以来,隐匿广告费、课题出版费等收入106.2万元,至审计时,向个人有偿出借47万元,累计支出45.7万元,结存13.5万元。

4.省政府驻沪办、省侨联等部门违规出借银行账户,涉及金额487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

1.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供销社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97.6万元。如省科技厅所属2个单位无预算报销出国费用50万元。

2.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社科联等部门决算草案列报“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27.6万元。如省统计局以会议费名义支付酒店17.8万元,其中办理酒店储值卡7.3万元,非会议期间餐饮客房消费5.9万元,结存4.6万元。

3.省民政厅、省金融办、省外办、省商务厅、省委党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有的会议未编制计划、费用报销未附会议通知和签到表,有的公务接待费报销缺少审批单、报销单据不够规范,涉及金额219.2万元。

4.省文联所属4个协会组织出国考察活动,无外事部门批文,先后有22人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支付部分出国费用14.7万元。208月,省社科联所属单位《学术界》杂志社1人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公款报销因私出国费用6.7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档案局等部门未入账核算的固定资产有3,727.9万元。如省住建厅所属建设服务中心的一处拆迁补偿房产,按照超补偿面积支付的145万元价款入账,该房产依据产权登记日网上备案均价计算应为2,928万元,账面反映不完整。

2.省委党校、省科技厅、省档案局等部门处置核销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950.3万元。

3.省委党校有7幢办公、教学和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账面原值13,272.9万元),无房屋所有权证,权属关系不清晰。

(六)部门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文联、省委党校、省政府驻沪办、省供销社、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直工委、省贸促会、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账务处理不当或报表填列不准确,影响部门决算草案的完整性、真实性,涉及金额7,743万元。如省住建厅滨湖新区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投资3,657.9万元,在当年决算报表中未完整反映;所属建设干校虚列支出266万元,造成当年支出列报不实。

三、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署驻南京特派办与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方面的问题。9个市县少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570.5万元。6个市县挪用资金1,935.2万元。 6个市县工程进展缓慢,有35,160.3万元资金闲置超过一年。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供应与使用不合规。4个市县7个项目建设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用地61.1万平方米。 2个市县以毛地供应等方式,违规供应项目用地36.9万平方米。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44个项目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池州市15个项目8765套住房未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对象的甄别管理工作有待加强。16个市县1066户虚报家庭收入等资料,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二是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 30个市县1010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45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73.9万元。三是后续管理亟需规范。 30个小区14286套已竣工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 62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王学军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今年1月13日,省政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省审计厅向各市、各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7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李锦斌代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总体来看,相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一方面,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另一方面,主动与审计机关加强沟通,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抓整改、促规范。下一步,省审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促,10月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以新《预算法》施行为契机,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都安排的支出,要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与管理办法,避免交叉重复安排。加大国资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工作。重点解决部门预算编报粗放、项目支出不够细化等问题,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安排的到位率,压实预算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目标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我省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定向调控政策,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要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研究改进财政投入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本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等措施,全面加以整改。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倒逼”整改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四)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二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以实现审计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应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强化审计工作联系机制,重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服务成果、审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让审计监督成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助推力。

篇12: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年,省财政厅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年初预算到位率明显提高;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前11个月省级支出进度达到90.6%,比上

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继续推进财政改革,选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15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投资计划和资金分配管理,年初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批复率达到77%;积极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的时效性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审核批复部门预算不够严格。2012年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初部门预算中,有103个部门单位应编未编会议费支出预算,36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35个单位应编未编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79个部门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7.38亿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不到位。去年审计指出的预算单位违规转款、有些支出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等问题,至今年审计时改进效果不明显。

1.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836个省级预算单位中,仍有515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66.22亿元转至其他自有账户,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授权支付金额的61.6%和20%。如XXXXX中医药大学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等资金1.22亿元转至单位工会账户,占该单位授权支付金额的53.65%。

2.省级预算单位中有519个单位的相关支出未按规定实行直接支付,涉及金额75.78亿元,分别占预算单位数和商品服务支出总额的62.08%和49.69%;8所高校未按规定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归还银行贷款,涉及金额2.56亿元。

3.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分专户管理资

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仍采取实拨资金方式拨付到有关单位,涉及金额82.27亿元。

(三)公务卡结算改革进展缓慢。我省从开始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此项改革进展比较缓慢。

1.省级预算单位中有82个使用公务卡结算,结算额为2294.8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52%和258.91%,但单位覆盖面只有

9.81%;同期各单位现金结算额为10.29亿元,是公务卡结算额的45倍。

2.省财政厅2012月制定省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7个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但未得到全面落实。抽查发现,2012年有269个预算单位仍使用现金结算上述项目,涉及金额3.11亿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省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年初只明确了支出用途,未落实批复到具体项目单位。2012年共分配省级公共财政预算专项资金268.78亿元,其中年初批复到项目单位145.73亿元,只占54.22%。

2.资金分配时间较晚。2012年省财政厅分配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补助经费、农业良种工程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等14项资金全部在12月份才下达,涉及金额5.29亿元,不利于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五)省发展改革委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

1.部分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晚。2012年11月至12月共下达基

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1.21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的12%,不符合财政部关于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最晚应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的规定。另外,有4.12亿元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于11月下达,占该专项资金的27%,年度内难以发挥效益。

2.评审程序不严格。在未经专家评审的情况下,向大众日报支持两区建设网络信息平台等4个项目,下达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2100万元。

3.超出项目申请额度分配资金。XXXXX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XXXX师范大学等7个项目单位共申请建设资金补助4530万元,实际安排7280万元,多安排2750万元,超出申请金额60.71%。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市及1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地税部门,延伸审计了81个纳税单位、17户委托代征或代收单位,以及12个县级财政局和23个乡镇财政所。审计发现,有些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不到位,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

(一)未严格依法征收税款。

1.少征税款。截至2012年末,3个市、12个县地税部门少征收56个纳税单位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22.22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缴入库18.25亿元。如济宁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2012年少征收1户企业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9.82亿元,审计期间已追缴入库;荣成市地税局少征收5户企业个人所得税和应当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等2.86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缴入库7737.53

万元。

2.多征或提前征收税款。截至2012年末,11个县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3亿元;5个市、县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4亿元。如邹平县地税局多征4户企业土地使用税、城建税等8560.52万元;淄博市地税局齐鲁石化分局年度内提前征收1户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4亿元。

3.延缓征收税款。2012年,6个县地税部门对10户企业违规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3.25亿元。如微山县地税局对3户企业延缓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1.91亿元;临沂市地税局兰山分局对2户企业延缓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4424.29万元。

(二)对委托代征单位监管不到位。抽查17个委托代征单位发现,临沂市地税局委托没有代征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代征税款,该所挪用代征税款2119万元;3个委托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975.53万元存放个人账户;9个委托代征单位延压税款7711.73万元。

(三)通过税收过渡户延压税款。有4个县级地税部门设立或使用21个过渡户,延压税款1.35亿元。如至2012年,五莲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和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在银行开设的1个单位账户和8个个人账户,过渡延压税款3885.3万元。截至今年4月,以上账户已全部销户。

(四)改变税种入库,截留上级收入。至2012年,平邑县地税局将5户企业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822.71万元、个人所得税643.75万元,改变为资源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入国库,

导致截留上级收入5802.25万元。以上税款已于审计期间调库更正。

(五)虚收空转税收收入。8个县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企业再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名义缴纳税款,共虚增税收收入13.33亿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18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73个二级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不真实。

1.12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年初预算少报上年结转结余、当年收入等14.82亿元,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2.11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年初预算编报上年专项结转694万元,实际结转6.89亿元,少编报6.82亿元。

2.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涉及金额14.28亿元。如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省质监局年初预算中信息化建设等10项专项资金7003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3.7个部门单位、9个二级单位部分收入未编入决算、违规编报支出项目,涉及金额6.51亿元。如省广电局所属XXXXX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将差旅费、服装费等业务类项目支出1.26亿元,编入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1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分项核算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以拨列支等问题,涉及金额13.08亿元。如省机关事务局未按批复用途分项核算专项资金2亿元;省社科院挤占科研经费281.17万元用于弥补公费医疗超支等日常公用支出。

2.10个部门单位、7个二级单位2012年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共计结转结余9.87亿元。如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决算报表显示,厅机关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累计结转结余2.86亿元,占当年专项资金总额的38.94%。

(三)落实财政改革制度不到位。

1.部分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2.27亿元,如聊城大学购臵办公设备、教学仪器等1423.0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2.违规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或向其他自有账户划转资金

4.63亿元,如省民政厅所属省荣军总医院将病房楼改造项目等资金160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账户。

3.8个部门单位、38个二级单位尚未办理使用公务卡;9个部门单位和7个二级单位公务卡使用比例较低,如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2012年使用公务卡结算1.26万元,仅占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支出的2%。

4.6个部门单位、27个二级单位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涉

及金额12.72亿元。其中收取的学费、检验费、房租收入等未实行票款分离7.54亿元;收取的培训费、广告费等应缴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5.18亿元。如XXXXX科技大学将学费、住宿费等2.55亿元,通过学校收取后集中上缴财政,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四)“五项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13个部门单位、12个二级单位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超预算支出2908万元。13个部门单位、10个二级单位“五项经费”列支内容不真实,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2029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本次审计的省直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今年1至3月份“五项经费”共计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41%。)

(五)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省农业展览馆等8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设臵账外账、私存私放资金,涉及金额2.18亿元。XXXXX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4个部门单位和14个二级单位,以虚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报销2072万元。省住房建设厅等5个部门向所属二级单位、协会、企业等违规集中资金4404万元。省医科院等8个部门单位和19个二级单位少计收支和结余等1.11亿元。省交通运输厅等5个部门单位和9个二级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4.8亿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5市(不含济南、青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及分配情况进行了审

计,延伸审计了1576个单位及225个乡镇街道、441个村居、6202户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7个市、33个县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89亿元,占应安排或提取资金总额的48.05%。9个市、33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7.94亿元,主要是9个市、21个县滞拨上级补助资金4.72亿元;3个市、5个县因安居工程任务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等造成资金闲臵1.8亿元,其中闲臵半年以上的达1.69亿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抽查发现,有281个项目在未完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占抽查项目的29.93%。158个项目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环节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9.98亿元。36个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操纵竞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82亿元。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规范。部分市、县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11个市、42个县尚未建立住房保障与公安、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7个市、38个县的815户居民家庭收入、住房标准等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获得审批通过,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篇13: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郴州市审计局对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的落实,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全市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莽山林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部门,同时,延伸审计调查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市级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年度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0%,比上年增加4.86亿元,增长7.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5 %。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返还性收入1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4亿元,下级上解和调入资金3.05亿元,收入总计76.68亿元;20**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61.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18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转贷市辖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等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75.65亿元,年终滚存净结余1.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优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本级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703.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3.21万元,下降34.16%,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38.2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额的62.65%,支持“民生100工程”、“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交通大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市财政公开20**年财政预算(草案),市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部分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3561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四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合并11个财政专户,撤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83个,出台了《郴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市林业专项资金等1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取消绩效不佳的项目资金安排;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投资评审监管力度。

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需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89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亿元,编入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0.17亿元,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为45.65%,其余资金在年中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三是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产业引导资金、绿城攻坚等专项资金在年初未细化,而是年中再具体分配。

2.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是20**年税收比重较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20**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下降了1.2%;二是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非正常措施入库的现象,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3.市直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户”收支管理欠规范。为核算市直单位往来资金,市财政局开设了“其他资金户”。截至20**年底,“其他资金户”共有银行存款余额6.27亿元,其中存在非往来资金:一是上级转移专项资金。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余额1.83亿元,市房产局廉租住房资金余额1.05亿元;二是单位基建资金。如市公安局基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3776.39万元,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基建专户资金余额158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如市房产局收取的廉租配建资金,市公安局收取市保安公司的管理费;四是长期没有单位确认的资金。以上资金不是单位往来资金,这种核算方式影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需清理规范。

4.两个园区财政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的重要制度屏障。但截至20**年底,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和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未按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仍采取实拨方式,存在大量的现金支付行为。

5.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市财政未按规定要求将财政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管;二是债务资金仍未归口管理,存在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问题;三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资金安排未统一调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民政局和郴州技师学院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五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度净结余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交通局2379.8万元,房产局570.0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真实。市房产局年初预算上缴税款支出113.37万元,实际上不需支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市林业局编制预算时项目资金1267.48万元未安排具体的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支出超预算。由于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一些刚性支出未安排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在执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预算,市交通运输局等五个单位20**年基本支出超预算4956.5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未执行。市房产局年初编制绿城攻坚项目支出1540万元,实际未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00万元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及扶贫,实际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和扶贫36.58万元,其余63.42万元未执行,挪用于单位经费。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挪用以前的项目结余资金出借给安仁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截至审计时未收回;市林业局20**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3.08万元用于林业站站房改造和公用经费等。

3.核算不规范,影响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一是专项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不利于监督。市林业局将应在项目中列支的专项工作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市老龄委将项目资金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市民政局决算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年末结转与结余数不一致、往来账款余额不实;市林业局非税收入285.92万元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财务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资金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和“对外投资”余额为3302.1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26.0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余额3175.5万元;市民政局“应收账款”余额730.44万元;技师学院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09.6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市房产局截至20**年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廉租房总账余额2.72亿元,明细账余额1.27亿元,账账不符,并且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5.市交通运输局截留财政收入1247.58万元。其中截留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结余8.19万元、原高等级公路管理站资产处置收入130.37万元、市公路管理局和人员经费结余723.16万元、追回的原高路公司多付工程款384.85万元。

对以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20**年安排了城镇保障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公积金等6项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专项资金基本上能专款专用,资金管理较规范,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年底,全市应缴公积金职工人数为31.13万人,实缴职工人数为24.5万人,覆盖率为78.7%,全市公积金缴存年末余额62.40亿元,公积金贷款年末余额42.50亿元,全市公积金资金结存22.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5亿元。总的来看,市住房公积中心不断完善资金风险管控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仍存在以下不规范的问题。

(1)公积金归集不规范。一是部分个人账户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不符合规定。20**年,全市有270个单位1.57万人缴存基数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或缴存比例高于12%。二是部分企业欠缴公积金。截止20**年末,全市有105家企业欠缴公积金,欠缴原因主要是企业经营亏损、资金困难。

(2)公积金资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开设银行账户过多。20**年末在13个银行分别开设公积金活期账户27个,定期存单118份。二是个人账户重复汇缴。截止20**年末,全市有305名公积金交款人拥有2个以上汇缴账户,并重复汇缴。三是20**年的增值收益4529.62万元未上缴市财政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3)公积金发放贷款欠规范。一是违规向未达到首付比例的16名职工发放贷款337万元;二是对2名单缴职工超过上限多贷款4万元。

(4)公积金专项经费结余和手续费结余大。20**年末,历年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结余1174.23万元;20**年度以前手续费结余643.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把“三公”经费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内容;三是对市直40个重点单位和20**年度“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单位总体上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约束意识较强,“三公”经费管理效果较好。但也还存在下列问题:1.个别单位未落实公函接待及接待清单制度;2.个别单位从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中列支高档酒水,列支土特产等;3.个别单位实行按争取资金和创收的比例提取科室经费并包干使用的办法,导致“三公”经费开支把关不严;4.以会议、培训等其他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

针对“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求严格整改。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大多能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但个别单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审计查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问题

(1)会计、出纳短少现金40.75万元。至年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邓某等三人短少现金40.75万元。市审计局将邓某短少现金34.61万元的问题移送市纪委查处,同时责令办事处追回另两名职工短少的现金。

(2)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担任,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未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内部监督缺失。二是会计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会计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是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报账手续极不完备,部分报账单据无附件明细资料,或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瞿海市长批示:“广州办事处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协助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追回流失资金。市政府办要加强对驻外地办事处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

2.审计查处莽山国有林管局的问题

(1)至2013年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实行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定额包干使用,经费支出控制不严,“三公”经费逐年增加。

(2)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20至2013年9个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基建投资手续,合同价款657.55万元;二是44个项目没有经过工程预算评审,31个项目合同价款831.88万元,没有经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而工程款则全部付清。

(3)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抽查一个已全部付完工程款59.57万元的项目,发现多付工程款18.1万元。审计要求该局对较大的工程项目送审,现已核减工程款70多万元。

(4)截留已代扣施工方建安综合税费85.25万元未上缴国库。

(5)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购置资产145.53万元。

(6)未经审批核销单位和个人的应收账款318.83万元,报损材料94.69万元,核销长期投资20万元。

(7)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报销的大额发票手续不完善,原始票据上无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没有购物清单,未注明实物的.用途和去向,涉及金额74.46万元;二是单位内部往来不相符,相差63.3万元。

(8)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莽山旅游公司将租金收入46.56万元未纳入法定账册,用于抵单位支出;二是莽山水电站应收未收漂流公司资源管理费50万元。

3.审计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问题

(1)挪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65.89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一是至黄规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78.60万元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或转成定期存款,从中牟利20.98万元;二是204月至5月李永军违规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申购基金387.29万元,获得收益0.29万元,与本金同时归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混乱。一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一个人负责,没有进行正规的会计核算;二是收取保证金不开具任何票据,未按规定标准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擅自少征收或不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缺少基本的内部牵制,银行专户转账用印鉴章均由出纳保管和使用,款项的存入和转出由一人操作,无人监督;四是未完整提供黄规主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料,实收无法核实。

(3)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一是至20未经批准外出新疆等五地学习考察,报销费用11.06万元;二是20至年以劳动手册工本费的名义收取罚没收入79.16万元;三是年至20自立名目和超标准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6.62万元。

上述(1)(2)的问题专题报告市政府,并移送市纪委依法处理。市长瞿海批示:“性质恶劣,严查彻处。市人社局务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履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20**年7月市纪委对黄规主进行立案查处后,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20**年12月苏仙区人民法院判处黄规主犯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BT项目结算及决算的审计进度的意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1.要求重点业主单位限期向审计机关提交工程预结算资料,加快送审工作进度。2.增加审计力量,购买中介服务。实现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驻市城投公司审计办、派驻出口加工区审计办“三驾马车”齐驱的政府投资审计格局,整合了审计资源。3.实行BT材料认价工作常态化。市政府要求市造价站定期发布价应涵盖所有BT项目所用材料,对未发布的BT项目材料要事先组织进行询价认价,确定材料采购限价,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全面、全过程的跟踪审计。20**年对7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投资总额154亿元)。出具1131项审计事项意见单,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工程计量计价证据。2.加快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度。20**年送审137个工程项目,送审金额44.08亿元,其中已审结项目85个,送审金额20.14亿元,审定金额16.92亿元,审计核减3.22亿元;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52个,送审金额23.94亿元,初步审定金额16.58亿元,核减投资7.36亿元。

(三)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相当一部分已竣工审结的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综合验收手续。2.业主单位财务没有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提取、分摊,工程前期成本费用未按规定归集。3.未执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制度。按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从年以来竣工结算510个项目,都没有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没有转作固定资产。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支出,将“三公”经费编入预算,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二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根据预算单位人员编制、资金、资产等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定额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三要逐步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以项目库建设为纽带,推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四要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特别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绩效。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有关单位清理回收出借的财政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银行账户,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三是深化支出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强化对财政投入产出的跟踪问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清查、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要进行及时调整,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效益。一是对新增的资产按规定及时组织综合验收,办理财务决算;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存量国有资产和单位往来资金进行清查,特别是对驻外办事处和各临时性机构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规范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效益,力争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化解和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改变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二是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从严控制和审批新增债务,做到债务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三是将政府性债务资金全部归口财政部门管理,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调度所有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对BT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和结算审计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防止高估冒算和损失浪费。

篇14:市级预算审计报告

市级关于预算审计报告范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人大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紧扣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题主线,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定位于服务,立足于监督,着力于规范,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任务。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审计业务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审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监督预算执行和审批财政预决算提供客观依据。一是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6项措施办法,实现了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推行行业系统审计。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数据分析、统一报表口径、统一定性处理、统一报告模式”的“六统一”原则,全市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开展地税和国土管理等部门的行业系统审计,提升了审计的整体效能。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制定了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6个专项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目标,争创审计“精品”,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

今年,共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17个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延伸审计了24个单位;对全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土地资源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或调查,涉及部门单位476个。从审计情况看,全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三二一”总体思路,围绕县域经济“三年倍增、五年跨越”和“过四五、双翻番”的奋进目标,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圆满地完成了预算任务。

——收入增幅和质量实现新的突破。在经济形势复杂、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强力突破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各县区招大培强、加速发力,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服务发展,财政收入实现高质量、快速度的增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4%,增幅居全省第4位,前移9个位次;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9.4%,居全省第3位,比上年提高4个位次,收入增幅及税收比重在全省排名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县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科学调配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增强保障能力,促进了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市财政投入25.3亿元,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投入4.8亿元重点支持640个企业技改项目,创新融资模式为企业“输血”187.8亿元,优化环境为企业减负29.4亿元,推动企业“转调创”。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占财政总支出的64.3%,高于全省8.2个百分点,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和“十项民生大事、二十件民生实事”的顺利实施。全市教育、科技、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增长17.9%、37.6%、18.1%,其中市级三项支出分别增长41.2%、29.4%、24.4%,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财税管理和监督水平不断提高。财税及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法,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地税部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实施以电控税、先税后审、股权变更税收前置等措施,促进了税收的持续增长。财政部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采取“集中支付+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模式,将266个市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核算系统,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对19个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促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县区分片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被财政部评为“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监督重大事件”;全年政府采购72亿元,节约资金10.7亿元;财政投资评审85.6亿元,审减和查出不合理资金10.6亿元。

——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加大。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地税、国土等部门按照审计整改责任制要求,积极落实处理审计移送事项。市审计局采取实地检查、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促使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各被审计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等有效措施,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管理薄弱的部位和环节,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目前,已纠正问题资金28.2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61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2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强财源建设,严格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聚财、理财、用财水平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日趋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止20xx年末,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款等非税收入924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是预算支出不均衡。受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将资金转入下年,影响了资金及时有效使用。12月末列支1.2亿元,将资金转入暂存款。

三是公务卡使用率低。本年度共有251个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4205张,当年实际结算金额仅有114万元,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较少。

四是财政投资监管不够到位。20xx年列支5220万元,为临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沂蒙水务集团等3家企业注资。垫付资金1.2亿元,为临沂华能发电公司、燃气工程筹建处等4家企业注资。政府出资人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清晰。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对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入库非税收入9240万元,预算安排、拨付使用资金1.2亿元。

(二)县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对全市12个县区20xx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各县区为争取转移支付,采取变通做法,调节财力结构。有12个县区非税收入4.7亿元未缴国库,3个县非税收入违规退库4392.9万元。

二是违规减免财政收入。县区出台的土地、税收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和税款。有7个县使用土地出让金2.7亿元扶持企业,11个县区将税收3100万元返还企业。

三是截留市级收入。受地方利益驱使,12个县区采取不使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变更收费项目等手段,截留市级非税收入1.1亿元。

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受专款年末集中下达、县区财力紧张等因素影响,有7个县区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2.1亿元,5个县区将财政资金1.7亿元违规借给融资平台和工业企业使用等。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有6个县区修订完善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入库非税收入4.7亿元,上缴市级收入6600万元,拨付资金2亿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

审计情况

此次共对16个市直部门和9个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并对77个部门单位领导人实施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财政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有23个单位发生应税业务时,未申报缴纳税金2845.1万元。5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491万元。18个单位将非税收入1.1亿元未缴纳财政,用于单位各项费用开支。

二是预算约束力不够强。由于工作计划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资金拨付时间较晚等因素,有7个单位预算未完全执行,形成结余结转1627.7万元。5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385.5万元,27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补贴836.2万元。

三是财务收支不真实。有18个单位设置帐外帐隐瞒收支3628.1万元。5个单位占用下属单位资产和报销费用1365.9万元。9个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835.7万元。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有50个单位固定资产帐实不符2.3亿元,其中未入帐资产1.4亿元,报废资产0.9亿元未作帐务处理。有6个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处置资产498.2万元。

五是执行财政管理制度不力。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有18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购置办公设备等1193.8万元,28个单位往来款1.6亿元长期挂帐。个别单位仍存有公款私存现象。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2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帐目等整改问题资金4.4亿元,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地税征管审计情况

对全市地税系统20xx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系统审计,延伸审计了59个地税征管部门、45个委托代征单位和161个重点纳税户。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地税部门依法征管,优化纳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20xx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37.4亿元,增长32.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8.6个百分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税款征收不规范。延伸审计的161个重点纳税户中,有112户企业少缴纳各项税款1.2亿元,4个地税部门延缓征收13个纳税户税款5827万元,6个县区跨年度多征18个纳税户税款2632.3万元,8个县区年度内提前征收27个纳税户税款5484.5万元。

二是税款入库不合规。有4个县将征收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亿元,以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名义入库。

三是委托代征单位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的委托代征单位中,有3个单位未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代征税款3465.7万元,15个代征单位签订协议不规范,14个代征单位未建立代征税款台帐;6个代征单位少代征税款689.2万元,3个代征单位延期征收税款1107.4万元;13个代征单位未及时解缴代征税款7764.9万元,6个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2420.8万元存放个人帐户。

四是税收管理基础较薄弱。有7个县区的528户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3个县地税部门开具的部分税收完税凭证填写不规范。3个县区的部分中心税务所代开发票审核资料不齐全。4个县区地税部门未及时拨付代征手续费101万元。

五是税收收入结构不够优化。全市财产行为税累计征收58.1亿元,占税款征收总额的42.3%,其中“耕契”两税17.1亿元,增幅高达58.3%;有的县区耕地占用税比上年增收10倍以上。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市地税局召开审计查出问题专项整改会议,研究制定5项措施办法,追缴税款1.1亿元,调整入库税款1亿元。

四、土地资源专项资金

审计情况

对市级和12个县区20xx年度土地资源专项资金进行系统审计,延伸审计或调查了各县区财政局和41个乡镇、63个企事业单位、69个村居。从审计情况看,20xx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3.2万亩,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9.6亿元,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土地价格差异较大。各县建设用地均价28.3万元/亩,最高与最低的县相差3.3倍;商服、商住、住宅用地均价52.8万元/亩,最高与最低的县相差1.2倍;有的县均价达119.9万元/亩,比市区高28.6万元/亩。全市土地平均收益率37.8%,其中市区24%,县51.1%。

二是土地资金征管不到位。市级及7个县应征未征各项土地资源专项资金2.5亿元。有4个县国土局收取土地资源专项资金1.6亿元未上缴财政。3个县收取土地资源专项资金6000万元存放个人帐户。

三是土地出让金拨付使用不合规。有6个县财政将土地出让资金1.1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对外投资、弥补经费等。市级和8个县少计提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教育资金和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亿元。5个县财政虚列土地出让金支出2.7亿元。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县区、部门单位采取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管等13项措施,清缴入库资金2.4亿元,调整账务等3.2亿元。

五、民生资金和项目

审计情况

(一)义务教育经费审计情况。对全市截止20xx年6月的义务教育经费情况进行审计。抽查小学77所、初中42所。从审计情况看,全市共有中小学1916所,在校学生109.3万人,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99.9%以上,义务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县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有11个县区免学杂费、免教科书和免寄宿生生活费的配套资金3361.6万元未到位。9个县区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配套资金缺口1.8亿元。

二是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部分县教育资源过度向县城倾斜,县城与农村学校教学条件差距拉大,乡镇以下学校师资短缺、老化。抽查的4个县农村学校校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教学用计算机,仅为县城学校的15%、18%、23%;县城学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比增长27%,而农村学校减少了15%;72%的51至60岁年龄段教师集中在农村学校;数学、音乐、体育、美术达标的县城学校分别占72%、74%、74%、72%,比农村学校分别高10、39、38、37个百分点。

三是资金拨付不及时。12月末有9个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专户资金2353.3万元,20xx年6月底有11个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专户资金1.8亿元,未及时拨付使用。

四是学校财务监管不到位。在抽查的119所中小学校中,有11所学校无依据收取教辅资料费、校服款697万元;19所学校挤占挪用公用经费117.3万元,用于列支招待费、发放职工福利等;5所学校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购置仪器设备92.2万元;7所学校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37.8万元。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各县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12项,安排配套资金6600万元,拨付资金1.8亿元。

(二)全市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审计情况。对全市幼儿园以来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抽查154所幼儿园,走访调查幼儿家长2886名。从审计情况看,截至20xx年6月末,全市共有幼儿园2818所,在园幼儿35.5万人,幼教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幼教资源总量不足,结构和配置不合理。全市到20xx年6月末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为74%,其中有4个县区入园率低于65%;优质幼儿园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和乡镇驻地,仅占全部注册园的19%;教职工与入园幼儿配比为1:14,高于省规定1:8的比例;69%的注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不达标,86%的幼儿教师没有专业职称,48%的幼儿教师为高中及以下学历,14%的幼儿教师无教师资格证书。

二是财政经费投入不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全市园舍建设资金缺口近1.9亿元。有的县区采用“一刀切”方式,将助学金按照在园幼儿人数平均发放。2个县区校舍改建、奖补等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569.3万元,没有及时拨付到位。

三是幼儿园管理不到位,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全市各县区无证幼儿园普遍存在。全市五千人以上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53个未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占应移交总数的82%。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编外教师平均月工资802元,仅占在编教师平均月工资的48%,其中有4个县区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有的`幼儿园缺乏必要的办学条件,安全管理漏洞较多;各类幼儿园收费差距较大,出现了大批民办高价园。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15项措施,投入资金2.5亿元,新建、扩建和改建幼儿园385所。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对市级和9个县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涉及建设、财政等72个部门和9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从审计情况看,全市20xx年财政投入资金6.2亿元,银行贷款14.5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2万套,较好地解决了2.2万户、6.7万人的住房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县未完成任务。有4个县虚报完成任务835套,2个县未完成租赁补贴任务258户,1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310套。

二是部分县资金未到位。有4个县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少提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461.3万元,占应提取总额的17.5%。

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有7个开工建设项目,没有全部取得用地、规划等方面许可证。全市有3857套保障性住房,套均超面积21.4平方米。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已安排资金1476万元用于工程建设。

(四)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审计情况。对全市12个县区20xx年度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调查了38个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71个工程项目,涉及资金7.6亿元。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业抗旱能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有4个县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8731.2万元未到位。3个县区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亿元,未及时拨付使用。2个县区滞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资金752.7万元。

二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有3个重点河道治理、小流域治理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6个县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未按时完工。个别县小流域治理项目损失浪费130万元。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制定规章制度20项,拨付安排工程资金1.2亿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双岭路改建工程等28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和重点工程指挥部进行了派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比较规范,工程项目进展比较顺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建设制度执行不力。有61项工程已经建设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8个创城提升工程没有招投标,涉及工程金额4200万元。2项工程签订的施工协议不规范,合同金额4378万元。

二是工程现场监督不到位。金一路下穿道路及绿化项目部分工程量确认单及价格签证为复印件,涉及金额175万元,参建单位未签章。小埠东灌区节制闸、路肩等3项工程未按图纸设计进行施工。

三是工程造价不实。对281个工程决算审计,报审金额21.6亿元,审减2亿元。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制度15项,采纳审计建议153条。

七、企业审计情况

对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退出情况、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临沂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受成本倒挂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影响,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财务状况不佳,经营比较困难。截止审计日累计亏损3.2亿元,净资产-1.6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135.4%。

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有的企业随意调整收入或成本,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多计收入1477.2万元,少计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6304万元,隐瞒收入852.7万元。兰陵美酒股份公司少计净资产3132.9万元。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项,调整会计帐目8633万元,增加净资产3132.9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结论,区别情况进行了处理,并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各被审计单位正在采取措施,落实审计结论,整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并检查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对整改结果,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八、审计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针对产生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加快培植壮大财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积极培植高效支柱财源,巩固壮大优势财源,抓好新兴后续财源,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以财政资金为“引子”,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增劲助力。清理违规减免财政性收入等招商引资政策,制定统一规范的优惠措施,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税部门要严格依法征管,认真纠正少征多征、未缴国库等行为,促进财政增收。科学调配财力,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集中力量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部署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发放个人福利、补贴等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政府资产管理。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土地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土地出让管理秩序,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竣工决算必审制,未经决算审计的,不得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和转增资产。逐步建立政府资产负债报告制度,全面核算反映政府投资状况和运营绩效,实现对政府投资的动态监控。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财经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控制意识。完善防控措施,务求报实数、求实效,坚决杜绝虚收空转、“寅吃卯粮”等问题,确保财政收入“真金白银”。加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有关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督促落实审计结论,促使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篇15: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一、《审计报告》封面规格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的通知》(审办办发[]44号)规定:

(一)《审计报告》封面纸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版心尺寸为长225毫米、宽156毫米。

(二)审计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1号加粗;“审计报告”的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初号加粗。

书面文件已由局统一印制,无需自行设置;电子版存档请各审计组按照此标准设置字体字号,WORD中无此字体的,可到内网下载区下载安装。

“编号”的字体为楷体3号;“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的字体为宋体3号加粗,其内容为楷体3号。

(三)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黑体3号字(无需加粗设置),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边缘60毫米)。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文书编号下边缘 50毫米。“审计报告”四个字的下一行为编号。不是在页面中央,请注意审计机关名称、“审计报告”、 文书编号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文书编号下边缘至“被审计单位”上边缘80毫米。“被审计单位”下空一行为“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边缘45毫米)。(左边距为2.8厘米时首行缩进1.7厘米)

二、《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规格

(一)《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用印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审计机关电子文件格式规范》(审办办发[]21号) 执行。注意事项:

纸的规格:A4

页边距:上3.7 下3.5 左2.7 右2.7(或左2.8厘米,右2.6厘米)。每行28个汉字,每页22行。

编号:3号仿宋GB2312

签发人:3号宋体,姓名:3号楷体,注意:签发人只有审计机关的上行文有,平行文和下行文没有。

公文大标题使用2号(不是小2号)长城小标宋体或宋体(不要加粗,不要使用黑体、仿宋体),两行以上的行距为2号字高度的八分之七(约为WORD“段落”37磅),标题除引用法规、规章使用书名号外,其他情况一般不应出现标点符号。排版水平位置应当居中(不要有首行缩进,不要手工加空格居中),如果字数一行安排不下时可以折行。折两行时通常为上短下长,折三行时多为中间长、上下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排列为正梯形或倒梯形。但折行时要兼顾词语的完整性,不能把一个词拆开分别安排到两行中。

正文:3号仿宋GB2312

正文内小标题为宋体字或黑体字(建议使用黑体字,不要加粗)。二级及其以下小标题,均与正文文字相同,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

序号标点运用:第一层次汉字数字小写用顿号,如一、XXX ;第二层次带括号的汉字小写不用标点,如(一)XXX;第三层次阿拉伯数字用圆实点,如1.XXX(不是顿号1、XXX);第四层次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不用标点,如(1)XXX。

“成文日期”的水平位置,以“日”字距公文版心右侧4个汉字距离为准。“成文日期”的垂直位置是以印章盖好后,其上弧与正文(或附件说明)最后一行不重叠,且距离不超过一行文字的间隔为准,以防他人添加文字变造公文。据此,用A4纸按照标准的公文排版规格和审计机关印章的印文图案、直径尺寸测算,审计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位置与正文(或附件说明)之间的垂直距离约为3至4行文字的间隔。

如果最后一页无正文,主题词以下部分压缩到上页;文件有附件的,标识上附件与正文空一行。

“主题词:”三字为3号黑体字;词目为3号小标宋体(或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个汉字距离。其余部分均为3号仿宋体字,每行头尾各缩进一字空格。

3.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选择“边框和底纹”菜单设置,线宽为1.5磅,线长与版心宽度相同)

4.版记行间距与正文的行间距设置相同。

如:

主题词:审计 决定 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xx市××

改革委员会。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 x月30日印发

页码:文件只有1页,不标页码;2页以上的文件需标页码,页码为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全角一字线,如“— 2 —”。

(二)为了消除变造《审计报告》的隐患,签发日期和审计机关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审计报告正文范本

xx市审计局关于***20××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

xx市***:

自20××年×月×日至×月××日,我局对你单位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一、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二、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1.审计决定所列问题应与审计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的标题及排列顺序一致。

2.每项决定都必须有事实、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相应法规依据,且表述应当与审计报告的相关表述一致。)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烟台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印章)

二O××年×月×日

主题词:审计 决定 书

抄送:xx市XXXXXX、xx市XXXXXXXXXXXXX

局内分送:局领导(5),存(4)。

xx市审计局办公室 20X月X日印发

五、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参考格式编制说明

本参考格式是根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一般特点编写的, 只适用于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审计报告应按照参考格式编写。县市区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可以结合各地审计实际,按照准则要求完善审计报告格式和内容。

审计报告中单位的名称(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或标准简称,没有标准简称的,第一次称呼应使用全称, 其后如需使用简称,应在第一次使用全称后标注“( 以下简称×× )” 。

审计报告中的数值(包括百分数)除整数值外,小数点后一律保留两位,数值之间存在勾稽关系的,应保持勾稽关系正确。金额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基本情况中可以使用万元或亿元,审计发现问题中一般以“元”为单位,数字如是万元以上的整数,可以使用万元。

审计报告中应明确交代审计范围,包括审计年度和延伸审计单位。审计报告应反映审计认定的收支余情况。

审计组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应依法提出并为业务会议审定留有余地。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报告决定对审计事项加重或增加处罚的,审计报告应当再次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一)关于引言段

引言段应简要说明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名称、审计的会计期间、审计事项概括等。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对象范围和时间范围)、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也放在引言段描述。

(二)关于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部分

该部分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及定编情况;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批复、执行、调整情况;决算报表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结余状况等。如所属单位少、资金量小,可以不再表述机关本级预算和决算的基本情况。另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专项审计和调查的内容可分项简要列示。该部分反映的内容一般应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密切相关,其他内容尽可能少写或不写。

财政拨款:指当年取得的市级财政拨款,包括单位实际收到的预算内拨款、属于该单位预算指标的财政直接支付款和年底未用完结存在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的.资金之和。其中,由财政直接支付养老保险的,由机关事业保险处统一核算收支,不作为部门财政收支。

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指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此反映,但需单独表述)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关于审计评价意见部分

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至少应对如下方面进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执行是否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效益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损失浪费;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按照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地执行;是否严格执行了以前年度的审计决定, 落实了以前年度审计建议;是否重视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也应予以评价。若当年的审计工作方案提出了上述以外的审计事项,也应该在该部分对该审计事项作出审计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审计评价用语要平实、适度,以写实为主。

(四)关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部分

该部分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 具体表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并进行适当分类。

1.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增加引言段,概述审计的预算资金金额, 其他资金金额 ( 全年财政批复的综合预算之外的资金,如银行贷款等,不包括预算之外违规形成的资金 ),发现问题金额( 按本级和所属单位划分,区分当年预算执行、以前年度预算执 行 ,分别按违规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损失浪费问题进行汇总表述,该三类问题的划分标准按照审计统计报表口径,违规问题金额含未上审计决定的违规问题金额,问题金额的构成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 。

2.审计发现的问题分为本级和所属单位两大部分。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分别作为本级和所属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部门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拨付资金等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在本级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列示。

3.审计发现的问题按重要性程度排序。每个问题一般应列有标题,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用语和金额。

4.每个违法违规问题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处理处罚决定或移送处理决定及依据。

5.事实表述一般应包括违法违规主体、时间、主要情节、 金额、截止审计时的状况等,文字要简洁,避免过程或细节描述。

定性用语必须规范、准确,不得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定性和处理处罚决定应列出明确的法规依据,引用法规应准确、规范。一般和常见问题可引用法规名称和条款,其他问题和审计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法规依据可以条款相关具体内容。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序号;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和具体条款序号。

处理处罚决定应列明金额, 特殊情况无法列明的, 应作出说明。

6.需要移送处理的事项,一般应写入审计报告,并注明该问题已(将)移送处理。对于一些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内容(主要是指涉嫌犯罪的事项),可不写入审计报告。

7.该部分只反映违法违规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损失浪费问题。如果审计中发现不属于上述三类问题的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且确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则应单独设立一部分反映。

(五)关于审计建议部分

该部分不是审计报告的必备内容,只在必要时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所提意见和建议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单位,如果涉及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应建议被审计单位商有关单位处理。原则上该部分直接提出建议,不再描述具体问题。

六、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事项及常见违规违纪问题表述方法

如:对“虚列支出”问题的表述

【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包含定性和处理处罚的具体条款:

虚列支出××元。×× 局 年12月将未实现支出的×× 资金×× 元列支转“暂存款”挂账。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替代,不得弄虚作假”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记账”的规定。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审计机关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责令调整有关账目。

【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包含定性和处理处罚的具体条目,不引用具体条款:

虚列支出××元。×× 局2010 年12月将未实现支出的×× 资金×× 元列支转“暂存款”挂账。违反了《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 责令调整有关账目。

附:重要审计事项及常见查出问题归类

篇16: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际交流协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700 552.9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 903 227.5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7 325.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759 160.5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6.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 385.84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 346.33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所属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电教馆)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预算3020万元,至年底实际支出8.6万元,结转3011.4万元;1个项目申报预算440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支出XX.75万元,多申报426.25万元。

2.20XX年,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协会等4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23 817.02万元。

3.20XX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8366.30万元。

4.20XX年,所属国际交流协会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费决算表套取财政资金46.80万元,其中用于其他会议等19.06万元、转为协会事业收入27.74万元。

5.20XX年,所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国际交流协会的3个团组未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团组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

6.20XX年,部本级有1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111.54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涉及金额31.81万元;4个三类会议未纳入计划;2个会议人数超出标准;1个会议向办会单位转嫁会议费10万元。

7.20XX年,部本级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389.22万元;电教馆等3个单位未经公开招标采购3861.59万元;北京林业大学自行采购应执行集中采购的计算机等315.36万元;北京化工大学未报经财政部批准采购进口设备5030.3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XX年底,部本级历年财政资金滚存利息6490万元未上缴国库。

2.至20XX年底,所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少计财政结转资金XX5.57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将应确认为结余的21 730.76万元在往来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申报项目预算;对多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套取财政拨款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境)团组违规问题,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转嫁会议费及部分会议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退回转嫁的费用;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国库并调整账目;对少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财政部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向办会单位转嫁的会议费正在办理退还手续;对部属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资助中心对少计财政结转资金问题已进行调账处理;交流协会已将套取的财政拨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已着手清理往来款项。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告。

篇17: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XX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部本级及所属外交学院有6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325.10万元。

2.20XX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在项目支出和驻外机构基本支出中,扩大支出范围列支其他无关支出627.50万元。

3.20XX年,部本级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71.30万元。

4.20XX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215.67万元。

(1)部本级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实施信息化基础运维工作服务,合同金额178万元;

(2)1个项目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选择定点施工企业名单外的3家单位作为邀请招标对象,涉及金额191.61万元;

(3)7个项目5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服务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自行委托3家单位实施,涉及金额107.72万元;

(4)1个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合同金额659.71万元;

(5)1个项目违规签订补充合同,涉及金额242.93万元;

(6)所属外交学院在补充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前,自行实施20个项目的采购工作,涉及金额3835.70万元。

5.20XX年,部本级10个三类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0.08万元;XX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36个会议人数、会期超过规定标准;5个三类以上会议未纳入会议计划。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部本级在2个项目未取得发票情况下报销资料费39.70万元。

2.至20XX年2月,所属外交学院于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校区一期项目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3.20XX年,所属外交学院XX.2万元工程结余材料未纳入账内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列支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励办法;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对部分会议管理及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标准;对支付资料费未取得发票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结余材料未入账管理问题,要求尽快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加强结余材料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强政府采购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外交学院已对有关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将4个项目的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单。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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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等1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1XX XX4.7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740.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384.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3 599.4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75.38万元,其中20XX年9356.7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92.61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XX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下属培训中心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20XX年,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本级、经济研究所等6家单位多列报人员24名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

3.20XX年,所属国家节能中心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项目经费超预算支出163.09万元,未履行备案手续;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和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将日常公用经费68.93万元、33.66万元,自行调剂用于人员经费;国家节能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3家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超预算3585.63万元。

4.20XX年,所属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小城镇中心)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额3575.75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收支。

5.至20XX年底,委本级拨付宏观经济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等XX家所属单位的委托课题费和培训费,已全部列支出,但实际结存XX32.89万元,其中20XX年10XX.23万元。

6.20XX年11月,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支付课题经费45万元,并全部列支出,但至20XX年底,实际结存36.33万元。

7.20XX年,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16.7万元,向职工发放移动电话通信费等;能源研究所下属《中国能源》杂志社、投资研究所下属《中国投资》杂志社和产业研究所使用虚假票据等分别套取现金55.71万元、16.11万元和3.65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劳务费等。

8.20XX年,委本级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4个出国(境)团组存在未经批准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超标准列支住宿费6.XX万元、违规拆分报批等问题;还有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9.至20XX年底,委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1辆;至20XX年2月底,委本级尚未完成核定的9辆超编车辆的处置工作,7辆已上交的公务用车未核销固定资产。

10.20XX年,所属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等3家单位非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运维费超预算支出40.54万元,均未履行备案手续。

11.20XX年,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93.XX万元。

XX.20XX年,委本级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163.9万元;5个会议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企业转嫁费用52.02万元;7个国际会议违规列支管理费4.XX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1个会议人数超标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XX年至20XX年,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违规开展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收取培训费183.52万元,其中20XX年XX8.16万元。

2.20XX年,所属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自定项目,收取制冷空调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和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审验费53万元。

3.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将部分考试项目委托与协会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实施,20XX年收取考务费等741.9万元,且未纳入协会预决算。

4.所属对外开放咨询中心违规改变厦门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用途,与企业合作建设酒店式公寓,20XX年该中心将上述相关权益转让,收取费用211.86万元。

5.20XX年7月,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未经批准,同意所属北京国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格XX15万元。

6.20XX年,所属小城镇中心未经批准,以自有资金570万元在张家口市购买酒店式商品房8套。

7.至,所属价格监测中心使用自有资金1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中国开发区协会使用自有资金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相关房屋产权均登记在个人名下,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

8.20XX年,委本级少计固定资产693.94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投资研究所和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少计对外投资231万元。

9.截至20XX年底,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下属经济研究所等9个基层预算单位尚未申请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该院20XX年3月未报财政部备案开立定期存款账户,转入资金5000万元,存款本息已于20XX年1月归还至单位基本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多申请人员经费预算、超预算收支未履行备案手续、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问题,要求完整、准确编报部门预算,严格履行备案手续、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和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问题,要求取得真实凭证,调整会计账目,并依法缴纳税款;对因公出国(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编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清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加快资产核销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和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清理收费行为,取消自定收费项目;对项目建设和处置不合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资产购置不合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报批手续和妥善解决房屋产权问题,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少记资产、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问题,已有37个团组补交了出访报告;对中国设备协会违规收费问题,已研究明确取消收费项目,对少计对外投资30万元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产业研究所对以虚假票据报销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调整了会计账目,依法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违规开设定期存款账户的问题,宏观经济研究院已纠正。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

附表:1.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改革委20XX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篇19:度预算执行工作审计报告

2013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市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据财政决算反映,2013年预算收入总额66.9亿元,预算支出总额60.1亿元,年末结余6.8亿元。总的看,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体系更加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逐步推进,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基本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民生项目重点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2013年市财政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加大对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民生支出36.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7.2%。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部门不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预算约束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如存在滞拨彩票基金、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县区应缴未缴社保基金、应收未收建筑业保障金等问题。

二、政府性债务资金和市属园区审计情况

按照“摸清底数,反映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总体思路,2013年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并结合资金重点投向,开展了沿海产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新区和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的财政决算审计。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

在对我市截至2013年6月末政府性债务规模进行审计的同事,还发现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债务举借、债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各县区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其中4个县区已出台或开始制定债务管理制度,6个县区对债务口径做了调整,并对债务计划、举借、偿还、工程项目建设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市属园区财政决算审计

沿海产业基地等5个园区,最早的成立于1993年,最晚的成立于2008年,其中沿海产业基地、北海新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的规划面积均超过100平方公里。从审计情况看,5个园区总体呈现债务规模较大、后续投入多、偿债能力弱等特点。此外,还发现部分园区工程有停工停建和项目竣工决算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市领导已对上述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县区、园区和部门加强管理,依法依规行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招商质量和投入产出比。中小企业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新区和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先后提交了整改报告,现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其余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三、市属公立医院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审计调查

以“摸清家底,揭露问题,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的`,对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等8所市属公立医院2011至2013年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2013年末,8所公立医院资产总额87382万元,负债总额63610万元,净资产总额237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8%;2013年收入75780万元,其中医疗收入7291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537万元、其他收入332万元;支出76235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支出62099万元、管理费用13793万元、其他支出343万元;当年亏损455万元,累计亏损6479万元。存在亏损严重、债务负担沉重、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未进行账务处理、医院内控制度不健全和经营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市领导已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审计建议,拿出扭亏增盈的具体措施。坚决做到新亏不增,老亏逐年压缩,整改结果报市政府专题研究。现卫生局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已着手建章立制,对实现扭亏增盈已初步制定了11项措施,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四、50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和规范性。2014年1月至4月,对50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涉及教育、农业、司法、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

从调查数据看,2013年50家单位三公经费同期减少444.6万元,下降22%。其中招待费下降47%、车辆费用下降11%、出国费用增长3%; 50家单位会议费同期减少52.4万元,下降13%。审计还发现部分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已函告各单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审计建议

(一)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主管部门和核算中心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和内审制度,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水平。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树立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加快构建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逐步将财政资金全面纳入国库统一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提高园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园区规划要有理有节,要根据资金状况、偿还能力、实际需求,有步骤、有规划地做好开发和建设工作,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重复建设和烂尾工程。加强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招投标、竣工决算等方面的规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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