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植物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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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炎渝焯”参与投稿,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我喜欢的植物初一作文(共17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1:我喜欢的植物初一作文

我喜欢仙人掌,不仅喜欢,而且还很敬佩。

我曾经的家不在公房,而是在一个院子里。那时,我家还有一个花园。在靠墙的一边,摆着一排绿油油的植物,其中有两三盆仙人掌。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很喜欢仙人掌。我天生喜欢绿色,而其它植物大部分到了冬天就会枯萎,只有仙人掌一年四季都是绿色。

后来,我家住进了公房,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妈妈去了花卉市场。在那里,我又见到了我最喜爱的仙人掌。那天,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两盆不同种类的仙人掌。于是,我家又有了仙人掌。

要说我见到过的最大的仙人掌,那可要属我在植物园里见到的。不久前,爸爸妈妈带我去植物园,在植物园里有一个温室。进去以后,我看见了一个球状仙人掌,最大周长保证在三米以上。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根超高的圆柱形仙人掌,其高度达三米,在主杆上还有两个分茎。整体形状像一把钢叉。

从我家花园里的仙人掌里,我就已经深深的体会到了他坚强的性格,冬天只有他不枯萎,在夏天只有他不会因为缺水而死去。

仙人掌是生活在沙漠里的,虽然他的样子并不是很好看,但是它可以为沙漠里的人解除干渴。采摘一片嫩茎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虽然他没有桃李的脆生,没有荔枝的润滑,但是他那酸涩中带着丝丝甘甜的味道,令人精神焕发。

无论是在孤寂中还是被遗忘,无论在蔑视中还是受到其他不公正的待遇,仙人掌总是保持本声色。它会吐出片片嫩茎供人们采食;这怎么不让我敬畏呢?

我喜欢的植物初一作文 (二)

我喜欢腊梅,它在风雪中挺立;我喜欢百合,洁白如玉又清秀;我喜欢牡丹,它火红而又热情;我喜欢樱花……但是我更爱家乡土生土长的荷花。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高贵典雅。你走到荷花池旁,眼前便呈现出一幅奇景:一片片荷叶衬托着可爱的荷花,就像翡翠中包着琥珀。荷花的形状也各有不同:有的含苞欲放,有的半开半合有的才露尖尖角,还有的是“盛情难却”了。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荷花的颜色是由白到粉,由红到粉的。其实,开始我并不大懂荷花的,可是通过那次花展后……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夏天,我和姐姐去看花展,看着看着顿时下起倾盆大雨,我们在亭台里坐着,望着那荡起阵阵涟漪的碧水池……荷花并蒂,根茎结生,雷雨骤来,荷花依旧,真是老根纵横,新枝交叉,风不怕,雨不怕,一任九天雷鸣,它在水中放奇葩。

荷花啊,荷花你真美,你在我心中就像伊丽莎白一样高贵!

我喜欢的植物初一作文 (三)

我不是植物专家,但我却有钟爱的植物。从小我就对杨柳情有独钟,我喜欢她细长的柳叶,喜欢她随风摆动时的轻盈,喜欢她发出新芽时的清新可人,喜欢她在湖水中清晰脱俗的倒影。

我喜欢杨柳的原因很多,第一,这植物易栽种。剪一根枝条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然后变成一棵大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罕见的土地,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 强健,美丽。第二,这植物易养活。牡丹要吃猪肚肠,葡萄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杨柳树不吃人吃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吃得好,就是越“ 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因为牡丹吃了猪肚肠一无是处,而葡萄吃了肉汤的缘故。杨柳不吃人吃的东西,却有木材供人使用,因此被人看作“ 贱”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的枝叶是下垂的,这是她独有的特点,俗话说红杏出墙,古木参天,都说明了他们的枝叶是向上生长的,虽有欣欣向荣的寓意,却殊不知,他们忘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杨 柳犹如慈爱的母亲,低着头亲吻着襁褓中的婴儿,向他们诉说绿叶对根的情意。

自古以来,很多文人钟爱以杨柳为题材,创作一首首寓意深刻的古诗文,广为后人传唱。最早了解到的是贺知章的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诗人借柳树来表达对春天的无限热爱。这也正是我喜欢杨柳的原因之一,因为我喜欢春天的绿意,喜欢春天万物复苏的情景。

虽然我生长在草木繁茂的农村,见过很多花草树木,也有很多是我叫不出名字的,但我唯独喜欢杨柳,因为杨柳的凡而不庸。

篇2:初一我喜欢的植物初中生作文

在植物世界里,我喜欢可爱的含羞草,喜欢去各地探险的蒲公英,喜欢美丽的牡丹,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仙人掌。

仙人掌浑身上下都是刺,身体扁扁的,好像一个巴掌似的,有的时候巴掌上还鼓出一个个椭圆的花苞。

仙人掌适合在沙漠里生长,耐旱,是沙漠里的“勇士”。

我家里也有一盆仙人掌,一开始我看它浑身是刺的样子,嫌它太丑了,我懒得帮它浇水,好几天没有帮它浇。有一次,奶奶叫我去看一看仙人掌,我才去看了一眼。一看到它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仙人掌竟然没有死,还活得好好的。从这一刻开始,我就喜欢上仙人掌了。

仙人掌虽然没有牡丹的美丽,但是它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玩,不小心摔了一跤,破了皮并流了血,回家都很费劲,只能慢慢地走回家。到了家,爸爸看我的伤口,然后把仙人掌拿了出来,用刀切下一块,弄掉刺,弄碎,放到我的伤口上,冰凉冰凉的,很舒服。在我享受的时候,仙人掌却默默地奉献着自己。

这就是仙人掌,我喜欢它,你喜欢吗?

篇3:初一我喜欢的植物初中生作文

有一种花,它开在秋姑娘的脚步下,你猜出它是什么花了吗?对!它就是菊花。下面,就由我带着大家走进菊花的世界吧!

伴随着泉水叮叮,燕子搭巢的时候,菊花的小芽破土而出,两片嫩绿的小叶子尽情吸收着春天的阳光,慢慢的从两片小叶子的中间抽出了一根细细的茎,茎上长着许多细细的小毛,中间还夹杂着一些白色。随着时间的推移,茎上的叶子越来越多,每片叶子上的边缘都是齿轮状的,往下垂着,我想,它们这样也许是为了吸收更丰富的营养吧!

看!远处有好几个小朋友正在游泳了!听!知了正在“知了知了”地叫。这时,菊花的花苞已经饱胀得要破裂了,瞧,竟也窥得出花朵的颜色,白的似雪,粉的如霞,红的似火,有的似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侧低着头,好像在思考人生。

秋风“呼呼”地吹着,大雁收拾自己的行装,往南方飞去,这时的菊花已是欣然怒放,香味像小精灵一样,直往我鼻子里钻,有的像一个个穿花裙子的小姑娘,有的像天空中炸开的烟花,有的则像一个军人一样,笔直地站着,这时,才是菊花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候,我忍不住蹲下来,轻轻地摸一下它,软而滑,就如婴儿的脸蛋。

北风呼呼地吹着,鹅毛大雪给大地盖了一层雪白的被子,这时的菊花,虽然已经枯萎了,但它却依然粘在茎上,一动不动,看到这个景象,我不由想起了一句话:“宁肯枝头抱香死,不远吹落北风中。”便是菊花的气节!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更加了解菊花了呢?

篇4:我喜欢初一作文

我喜欢旅游,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游可以使我增广见闻,拓展视野,也能使我沉淀思绪,将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呢!还记得前年暑假爸爸带我们全家到澎湖旅游,真让我大开眼界,原来仙人掌也可以制作成仙人掌冰,还有当地居民利用老咕石筑墙,避免农作物被风吹倒,这些景象在海南是看不到的。

我喜欢吃冰,炎炎夏日,太阳高照,这时吃一口冰冰凉凉的冰可说是人间美味,吃冰是令人非常凉爽的独门妙方呢!

我最喜欢洗热水澡了,运动完,汗水就像涌泉一样不停的流出,身上不断发出阵阵臭味,这时洗个热水澡加上来一场水枪大战,是多么舒服多么快乐啊!

旅游、吃冰及洗热水澡都是我喜欢的事物,在一成不变的日子中,因为它们的滋润,让我的生活变得多采多姿。

篇5:我喜欢初一作文

要是,非要问我最喜欢哪种食物的话,我一般会说都很喜欢。但是,我唯独对一种东西特别狂热,那就是方便面,也就是泡面。

不知为何,虽然泡面很好吃,我也不是没吃过别的好吃的。但是泡面对我来说,却一直像一种很神圣的食物一样,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超越它,哪怕只是泡面的香味就能令我满足了。

还记得,就在今年,我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在一周内吃非常多的泡面,同时我也发现了另一名热爱泡面的好友。

记得那次旅行,我的朋友junkee,他带了两包泡面,然而老师却不让我们晚上吃泡面。然而出于我们的狂热,以及我的机智,我们最终还是去偷偷泡了。

我们实施计划时已经晚上十一点了,走了几步我们就听到了声响,赶快跑回房间,小心地探出头,没什么动静了,我们才再次出去。再经过那条通道,发现只是有人在打游戏,我们安心了不少。

在经过老师房间时,比坐过山车还刺激。好不容易到达前台,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时,突然听到有人在讲话,还越来越近了,我们只好躲在前台下面。我们过了几分钟才出来,敲了一下值班人员的房门,才成功要到了热水,那人真的太好了!回到房间时,我的室友都流鼻血了!而那次是我第一次吃得这么香。

之后,我们又从不同的同学那里收购了泡面。每一次我靠着机智把泡面泡了,甚至有一次换了酒店后,为了不让值班人员“泄密”,Junhee卖惨,说学校不允许吃泡面,所以他第一次吃,不知道怎么泡,现在想想就很好笑!

要是以后主食成为泡面,我会更开心。

篇6:我喜欢初一作文

这世上的万物都是矛盾的,有好的一面就有坏的一面,就像人人喜欢的金钱一样,虽然给很多人带来了幸福,却也给很多人带来了不幸。其实金钱本身没有价值,它的价值体现在用途上,有时轻如鸿毛,有时重如泰山。

钱是好东西,有时也是坏东西。有了它可以穿名牌、开名车、住豪宅…可以让人享受到一切美妙的东西,可以使人身价倍增,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钱也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它可以把原本公平的事情变得不公平了,它可以把一个清官变成贪官,它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罪犯。当然这些都是偏激的事实,但是也有好的一面,有了金钱,可以把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可以建设希望小学资助更多的失学儿童,可以为广西干旱地区、青海玉树震区的灾难人民做出脱危解困的贡献。所以前者把金钱的价值贬值,后者把金钱的价值烁金。孔子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需要钱,但不能成为钱的奴隶。为了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是不可取的,为了钱拼命工作,不顾家庭团圆和身体健康也是不可取的。

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现代人常说:“只要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没钱当然要承担贫困的痛苦,没有钱就不能衣食无忧,也不能救治病痛,更不能得到良好的教育等等。但是钱多钱少是有“度”的。保持良好的心态,生活乐观向上,精神境界富裕,这些都好过金钱的富有或是金钱的贫乏。只要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即使没有的到更多的金钱,也算是个富有的人吧。

所以,钱能够买来房子,但不能买到幸福的家庭;钱能够买到手表,但不能买到时间;钱能够买到药品,但不能买到健康。我喜欢钱,我讨厌钱,我因势而定。

篇7:我喜欢初一作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他聪敏早慧,天才俊拔,7岁便以文名扬长安,他抱负远大,满腔热情,虽因政局混乱,但却绝对不苟且生活,他以诗为业,用浪漫的诗篇写出他内心的抱负,人称“鬼才”,他就诗唐代著名诗人李贺。

李贺志向远大,早早就有了一颗热忱报国,匡扶正义的新,但由于他才华太出众了,以至于遭到了许多小人的妒忌,他们到处说李贺的父亲名字叫晋肃,晋与进同音,李贺应该避父讳而不进士,当然,因为低落的心情,李贺最终还是落榜了,后来他辞去三年奉礼郎的芝麻官不干,一心一意当起了文学愤青,失意的李贺把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写诗上,每天,他都会骑着小毛驴,背着个破锦囊出门寻找灵感,他从不主动讨好官员,他则用他自己的只会去描绘这世间的美,也从不随大流似的一味欣赏他们人美。

这突然让我想到了自己,当我考试不理想时,总会沮丧万分,一时间打不起精神,但不出三天,又把总会考试失意之事抛至脑后,从未专心致志做好一件事,小到生活细节,达到学习方法,都想李贺专心于文学一样,认真细致,要有一丝不苟的学习探究精神。而且,我做事情总爱人云亦云,比如,当别人有一个什么新的学习方法时,自己也不扪心自问,“这个学习方法时候适合自己?”,若不适合自己,则使自己吃了个大亏看,不但学习成绩无法提高,还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真是得不偿失啊!

其实我觉得我们若真想成为一个像李贺一样的大文人,那一定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不懈的追求,认真严谨的的态度,与独特新颖的细微灵感,当然,前三者最为重要,思维令该则要看自己的智力水平了。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就是李贺,因为他教会了我成功的秘诀,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了一个大踏步,在这,我要用短短十个字来概括李贺的一生:“英年早逝小愤青,浪漫长存大诗人。”

篇8:我喜欢初一作文

每当星期六天到地时我就会去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里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是一个鸟语花香,色彩满地草的地方。下面有草有路,还有花。这里就是锦屏公园。那里有喷泉、有过山车、有碰碰车等等各种好玩的东西。先说说喷泉吧!

它们喷起来还很有节奏。一个个喷泉相护交错,喷出来真是直上九天。现在再说碰碰车吧,碰碰车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游戏了。可是人很多。很长时间才到我。碰碰车很好玩,就像自己成了一名赛车手在里边开来开去。你撞我、我撞他、他撞你,就这样来回的撞下去。再说一下过山车吧,过山车的人和喜欢碰碰车的人都差不多一样多。虽然我还没有玩过过山车,但是我知道怎么玩法,一个人坐在一个座位上,然后系好安全带,手紧紧抓住手握。然后全部人都准备好了,过山车就开始动了,又慢到快,人们坐在车上翻山越岭,七拐八弯,又正坐到到立。

过山车在管道上极速飞驰,真是惊险万分。再又快到慢,人们又回到了原地,一场惊心动魄就这样结束了。再说说水上球吧。水上球就是人在一个球里面,然后装上氧气,就可以人在里面行走。我走的很快,还可以在里跑步一分钟,很是很会摔倒,人必需保持平行。在里面只能待5分钟,不然会缺氧。我喜欢锦屏公园。名师点评:小作者喜欢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公园——锦屏公园。小作者详细介绍了公园里的景物和游戏设施,看来这个公园是个既美丽又好玩的地方,难怪小作者如此喜欢。文中,小作者主要介绍了喷泉、过山车、碰碰车和水上球,重点突出。不过作文笔误也比较多,小作者要注意改正。“每当星期六天到地时我就会去我最喜欢的地方”改为“每当周末,我就会去我最喜欢的地方”。“色彩满地草的地方”改为“色彩丰富的地方”。“一个个喷泉相护交错”中的“护”改为“互”。“又慢到快”、“又正坐到到立”、“再又快到慢”这三句中的“又”改为“由”。“很是很会摔倒”改为“可是容易摔倒”。

篇9:我喜欢初一作文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题记

那天,我怯怯地,将握在手里很久,甚至有点发湿的一封信放在他的桌上。果然,在晚三即将到来时,门外传来一句:“五班的历史课代表,去范老师办公室,两个都去!”

我小心翼翼地走出教室门,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从教室到办公室的那一段路似乎很长,很长…

范老师的桌上,放着一个笔记本,一个茶杯,简洁而又美观。而在办公室的正中央,是我下午向他递的辞职信。“胡镤尹”“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当我不敢面对眼前这个曾经对我鼓励和关怀的历史老师时,他却先发话了。“这是怎么了?不想为同学服务了吗?拿回去!”他递给我的是那封信。

他看着我,皱了皱眉,露出很严肃的神情。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我的内心,好像,是高兴的。“以后不许犯这样的毛病。好好干!听到了没有?这次作业发的很齐,比以前好多了。”我看着手里那封信,不禁脸红了。

在信里,我说:“当课代表的这段时间里,犯了很多错,我认为自己该停下来反思一下了。”也许,范老师不知道,每次上历史课,同学们都很高兴,这似乎是最受欢迎的一门学科,不是因为书本里的内容吸引我们,而是,而是因为那位一直在默默付出的范老师。

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讲好多有意思的典故。还时常模仿书中主人公的模样,跟我们开很多有意思的玩笑,讲课时会套用现代化网络语言,常常引得我们哈哈大笑。他最让人喜欢的,是那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不,“北方民族大交融”这种枯燥乏味的章节讲的动人心弦。像一位有文化的“老先生”。我们最喜欢的男老师是——范老师,没有之一。

在紧张的学习生涯里,历史课——范老师,已经走向了“精神支柱”的高标。

那个人,让我喜欢。

篇10:我喜欢初一作文

我喜欢看花,不管是在花园里家喻户晓的花,还是在野外不知名的小花,我总是喜欢在有空时,看一看五彩缤纷的花儿和在花丛里穿梭的蝴蝶,闻一闻飘散在四周的花香,并享受那完全放松,让心情完全沉淀的感觉。

我喜欢看书,喜欢那种心情随着主角四处冒险的感觉,也喜欢和朋友分享,讨论书中的内容,更喜欢独自细细品味书中的意思。看书,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啊!

我也喜欢幻想,让自己的思想像野马一样,在毫无限制的草原中奔驰着。有时,我会幻想自己考试考第一名,有时幻想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变有钱,有时幻想自己的未来,有时幻想自己去冒险。幻想,不但让我可以放松心情,也可以使我满足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阅读古诗,我觉得那已不是一个个的笔墨,而是了解古人心思的好活动。每当阅读凄凉的诗时,我彷佛看见诗人在我面前诉说他的遭遇;看快乐的诗时,我彷佛看见诗人在我面前快乐的喝酒吟诗作对。阅读古诗,就像在时光中穿梭一样,真是好玩!

我喜欢下象棋,我觉得那已不是一枚枚棋子,而是在战场上厮杀的千军万马。当我的大将死时,我的心情变得很紧张;当敌人的大帅死时,我彷佛看见我的士兵在开庆功宴呢!下象棋,不但能当作娱乐,也可以顺便训练脑力呢!

我也喜欢冬天的阳光,我觉得那已不是纯粹的阳光,而是老天对我特别的关照。在冬天,每当我觉得冷时,阳光总是立刻洒在我身上。我总是认为,那是老天特别给我的眷顾。

生活中,有这么多我喜欢的人、事、物。活着,真是最大的享受啊!

篇11:我喜欢初一作文

我喜欢走在乡间小路上,看着片片红叶纷纷而落…。

喜欢在雨中,骑着单车,飞奔……

喜欢在高高的房顶上大叫,叫出痛苦,叫出我的志向……

喜欢独自站在窗口仰望浩瀚星空,满天繁星,一轮皓月…。

偶尔喜欢听凄凉的歌 ……

呵,我承认我真的很怪……

或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空间,但,我不同,我只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一个人想象,一个人发呆,一个人静静的,什么也不想干,什么也不想说……

好累!被作业压的喘不过气来!好累!被老师家长管教的没有了自己主见!所以,我喜欢一个人呆着,心静如水的感觉真好!

孤单的感觉,真好!不用看到老师严厉的面容,不用听那一声声“叫家长来!”“我要和你家长通电话!”

我不明白,我到底什么地方做错了?老师为什么总和我过不去!我学习成绩很好,不下前5名,为什么……为什么老师总是看我不顺眼?

我不喜欢找朋友倾诉心中的苦闷,没有人能理解!没有人能体会!心里好空,不知道,我到底怎么了?

从外表看,我是一个活泼开朗、乐观奋进的女孩,我是同学们的开心果;可是,谁又能看到我内心空虚无助的一面呢?与其让朋友为自己担心,还不如自己默默的承担。

好难受……好失落……。

或许一个人呆着,静静的享受这份难得的平静才更好吧!

我喜欢孤单的感觉!

篇12:我喜欢初一作文

I like dog.

Dogs are friends of human beings'.And it is known to us that dogs are very honest.They can help people do many things when people are out of home .For example ,dogs can take a good care of babies when people go to work.They also can watch the house to make sure that it is safe for his master.Dogs are friendly to people.

In a word, i love dogs better than cats.I prefer dogs because they are loyal to human,besides they are the best friend of humanity.these days ,dogs have become pets of us. they are not in the wild any more.they get put clothes on and wear bowknot.they have fogotten how to prey.as a human, I love dog as a pet but I feel much pity that dogs have lost so much of their instinct.

I like dogs,because they are so clever、beautiful and cute.I can play with them,they are our good friends, and that is why I like him a lot.i regard dogs as better pets .first ,they are faithful to hosts.we have heard lots of stories about dog's faithfulness.second,they are lovely . there are many cute pictures of dogs on internet.besides,they are brave . when hosts are in danger , dogs often try to rescue their hosts.

篇13:我喜欢初一作文

我很喜欢书法,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可是也带给我了痛苦。不过,快乐的多些。

记得有一年春节,我的好朋友拿了一幅他自己写的对联来我们家玩儿,我羡慕极了,拿着那副对联看了很久很久,深深地被那漂亮的字体吸引了,我就要求妈妈也给我报书法班。起初,由于对书法的喜欢和好奇,我在书法班学习的非常认真,回到家里我也认真完成作业,可是,时间一长我就不想写作业了,这种枯燥、单调的学习让我感到厌烦,书法班我也不想去了,真想放弃书法。但是,妈妈对我说了一个成语“坚持不懈”让我反思,我想:“做什么事都贵在坚持”。“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于是我又开始了学习书法。

在书法班中我们也有快乐,更有搞笑的事情。

记得还有一次,在冬天的时候,在书法班上课时,老师发现几个同学不在,傅老师快速跑去找这几个同学,刚跑到门外,只听到几声巨响“咚”,我好奇的出去看了一下,傅老师滑到了,咧着嘴在地上坐着,我迅速跑过去把傅老师搀扶起来,弹起他身上泥土。原来傅老师拿着棍子追那些同学,那些人也滑到了,他们都哈哈大笑。后来知道是有人把水倒在地上,结了一层薄冰,把他们全滑倒了。这件事以后,傅老师对我更严格了,有时还单独给我起“小灶”。

现在我的书法有了很大地进步,书法班有苦有乐。最可贵的是让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成功。所以,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篇14:我喜欢初一作文

我妈妈是一名现役军官。虽然她不从事音乐工作,但她非常喜欢唱歌。我听我爸说我妈读书的时候文艺表演得了奖!但是我很少听妈妈唱歌。现在家里装了‘卡拉ok’音响,爸爸也买了很多cd,很棒。一家人经常聚在一起自娱自乐,有时朋友和亲戚也会来发声。

我妈一唱完,我和我爸就拍手了。我妈笑着鞠了个‘谢幕’,我和我爸都笑了。我妈还没放下话筒,我爸就大步走了过去,不管磁带上放的是什么歌,他都大声喊:‘穿美林——渡雪——闯天’——‘韩’的音调太高,我爸也唱不出来,还有个‘哑音’。现在很爆笑:我妈太高兴了,不让她回来,我笑得前仰后合。爸爸没在意,然后就吼了下去,我们笑的更厉害了。我爸吼完之后带头鼓掌,拍手说‘好玩,好玩,真好玩!’妈妈开玩笑地说:‘唱的好,精力充沛,省力气做家务吧!’

轮到我唱歌了。我拿着话筒,认认真真地唱着:‘弯弯的月亮……’好像不在家,在电视台的播音大厅。那种感觉,哎,说不出的喜悦和幸福。

一首接一首,一首接一首。一边唱,一边欣赏歌手的歌声:董文华《十五的月亮》,刘欢《好汉歌》…

嘿,家庭'卡拉ok '真的很好,它让我们的家庭充满了欢乐。

篇15:我喜欢初一作文

马克吐温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的作品更是勾起了我的兴趣,在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我获益满满。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的五次历险,每次都扣人心弦。虽然汤姆是一个顽皮,淘气爱搞恶作剧的小孩,但他非常聪明、勇敢,向往着绿林好汉的生活,在他眼里,强盗是正义的,海盗是劫富济贫的好人,我觉得很有道理。

汤姆是个机智的人。在他不想刷围栏时,变着法子让孩子们“付钱”替他刷,在和贝琪被困山洞时,想到用风筝线引路。

汤姆是个勇敢的人。在深夜里,他敢到墓地斗胆;在无聊的学习中,他敢与同学驾船去小岛上做海盗,快乐地过日子。

汤姆是个正义、为他人着想的人。在法庭上,他站出来为无辜的彼得做证;在做海盗时,回家看望姨妈;在心爱的女生犯错时,他站出来为她背黑锅,独自承受戒尺教鞭的抽打。

他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希望冲出桎梏冲破死板教条的说教理念的束缚,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人,自由地飞翔在世界上,在宁宙里!

我打心底里的喜欢、佩服他,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反抗强权、坚持自我。我应该向他学习,敢于向权威挑战、勇敢地过好每一分、每一秒,成为个有远大志向的人。

篇16:我喜欢的植物作文

我很喜欢植物很喜欢花,各种花我都喜欢,也是是女孩子都会喜欢花吧。我喜爱的植物是小雏菊,雏菊原产欧洲又名延命菊。它的叶为匙形丛生呈莲座状,密集矮生,颜色碧翠。外观古朴,花朵娇小玲珑,色彩和谐。早春开花,生气盎然,具有君子的风度和天真烂漫的风采,深得意大利人的喜爱,因而推举为国花。雏菊,一直是圣洁的代表。雏菊,代表着无邪、天真。在罗马神话里,雏菊是森林中的妖精——贝尔帝丝的化身花。所谓森林的妖精,便是指活力充沛的淘气鬼,因此雏菊的花语就是——快活。

我对雏菊却有另外一种看法,我喜欢雏菊,喜欢它小小密密白白的花瓣,喜欢它的小巧可爱,每次看到这花总会让我遐想很久,那白白的花瓣,让我想到了花海,我坐在花海前安静的看着,感受一阵阵微风吹过,净化了自己,消除了一切的烦恼,我弯起了嘴角,仔细的享受着,精神随着心到处翱翔。有时候它把我带回到了童年那天真无邪的时候,让我心情很愉悦,仿佛花是开在我心里的,想太阳一样温暖了我的心。能让我开心很久。有时候看着雏菊又有一种忧伤笼罩在我心头,仿佛我失去了什么东西,很希望那样东西能重新找回。我总会把小雏菊和爱情连在一起,认为和自己的爱的人一起看小雏菊是一种幸福,希望有一天我心爱的人会送我一束小雏菊。

篇17:我喜欢的植物作文

当我将那一盆仙人掌买回家时,爸爸妈妈都很不解,对我说,如果你要养植物可以买一株漂亮的带有香味的鲜花呀,干嘛买那一盆丑丑的仙人掌呢。我不搭理他们,在我看来,仙人掌根本就是植物中的佼佼者,虽然它没有鲜花的美貌,没有香气扑面,但是它的跟跟带刺,看似冷酷的外表确实我的最爱。

我将仙人掌摆在电脑桌上,因为它能够吸收辐射,这个优点就是其余花草所有没的了。

我是一个健忘的人,以前养花养草我时常会忘记给花浇水,一开始是喜欢花儿的美丽,时间一长便将其忘得一干二净,过了数月再去看,花儿已经枯萎,凋谢,我从来不会细心地照料植物。但是这一盆仙人掌确实与众不同,它是沙漠植物,在沙漠那样恶劣的环境下它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人们可以几个月不给它浇水它便能存活。它那跟跟带刺的身体,是为了在沙漠中防止野兽的袭击而形成的,它的身体是空心的,用来储存水分,所以即使长久没有下雨,仙人掌还是有足够的水分。

我家的仙人掌最喜欢的就是晒太阳了。如果能够让它每天晒晒太阳,那它便会长的很好。

仙人掌没有美丽的外表,也不会开花结果,永远都是一身的刺,呆呆的样子,让外界不敢靠近,一旦伸手,便会被它的防身武器扎到。但是我就是喜欢它的潇洒,它的与众不同,它有着倔强的个性,冷酷的外表,但是它也会默默的付出奉献。虽然,他不善于表现自我,但是沉默便是他的可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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