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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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同时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的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的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还有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中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的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虽然贫穷,地位也是很低贱,但他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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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3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_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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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5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于连借助个人努力与奋斗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

出身无名又怎样?它不能说明你一生都默默无为;希望渺茫又怎样?它不能代表你离成功绝无可能;路途漫长又怎样?只有走过才晓得苦尽甘来。于连他不因地位低下而低头,敢于俯瞰权贵,他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自命不凡,不顾他人的歧视而奋起追求一段梦幻般的爱情,他一路逆流而上,与苦难作伴,与惊险为邻。“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他通过自己的奋斗,成功扭转了自己的命运。

假如当初他放弃了这一场场激情四溢的冒险,他将一无所成;假如他放下这浪漫美好的爱情,他将永远冷漠;假如他没有足够的毅力与勇气去追逐梦想,他又何来的飞黄腾达?因为他坚信风雨之后必有彩虹,因为他明白梦想需要脚踏实地去争取,因此他攀上了史无前例,不留遗憾的高峰。

于连的故事虽以悲剧告终,但他的奋斗史激励着千万读者。每当你准备演讲时,你是否会因不自信而神色慌张?每当你准备出门时,你是否会因天气恶劣而走“回头路”?每当你下水游泳时,你是否会因寒冷而选择退缩?其实,失败与成功只在一念之间,就在于你是否把握且坚持下去。人生的道路只走一次,也只有一次,没有回头路,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只有那些坚定执著,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懂得逆流而上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读了《红与黑》,我也在不经意间想到了我们自己,在面对他人议论或权威影响之时,我们很难保持自己原有的思想,所以,我们应该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这样,才能在挫折面前迎难而上,越挫越勇。

学会一门与众不同的语言,掌握一种不同他人的艺术技艺,尝试一次有趣的经历,这些多么可贵!有时,放弃真的是一种奢侈,人的一生禁得起几次放弃?

勇于面对,逆流而上,这个“棋局”上既没有选择题,也不能悔棋,希望我们每个人,在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后,就坚强地走下去。

篇2:初一读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作文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作文1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作文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作文3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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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的读书笔记作文5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 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篇3: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1

如果不是小米妈妈的推荐,成妈很难想到去读杨绛的这本《我们仨》,甚至连杨绛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成妈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此书,很是为他们一家三口相扶相守所感动,也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却仍工作的态度落泪,为互爱的一家人失散而悲伤。

杨绛是钱钟书老先生的爱人,钱钟书是《围城》的作者,他们的爱女名钱瑗。此书是杨绛老先生于九十多岁后怀念已逝去的另二位家人作做。书中描述了她们颠沛流离的一生,但却患难与共,相互理解与支持,同时坚守自己的信仰,没有抱怨,积极的生活态度。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描写一家三人的品质,但字里行间及一生事迹却透露着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高尚品格。

很是为文末所描写的一句话感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如此,会历经大起大落,会历经生老病死,端看我们用何种态度生活着。用积极的一面看待人生,人生是快乐和幸福的;用消极的一面看待人生,则人生充满不幸。其实现代社会,我们人人是幸福的,没有饥饿,没有战乱,是和平发展繁荣昌盛的好时机,几百年才一遇。我们处在这样的好时代,有什么不知足的,又怎么能不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

我心亦然。回想着自己曾经许下的愿,为社会贡献一些心力,去落后地区资助些生活困难的孩子。但总是为生活中各种杂事缠绕和困扰,将那些心愿抛诸脑后了。等成成大点要去实施了,带着他去去落后地区,体验当地的生活,让他明白他是幸福快乐的。

看完了《我们仨》,我也学到了很重要的一条,不要抱怨。其实人生中总会遇到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事情,会被误解,会被陷害,但没必要抱怨的。今后我也要摒弃抱怨,用平常心看待得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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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陋室,一堆书书籍,一份真情,一辈子,他们三个人相知相守。——题记

一个温馨的家庭,一段绵远久长的回忆,一个寻寻觅觅的长梦,杨绛一个人思念他们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杨绛的《我们仨》,如清风一样,拂面而来的是一阵阵幽香。杨绛在垂垂暮年,记下这些珍贵的回忆,幸福的点滴,怀念她一生中最爱的人。他们仨从开始的陌路人,到钱钟书和杨绛的相识相知,再到小生命钱媛的诞生与成长,一个家庭,两代学子间的依偎与温暖,苦难与别离,爱与忧,都化作他们毕生至爱的方块字,落到了纸面上。

钟书、杨绛、圆圆组成了他们家里的“吉祥三宝”,彼此尊重,彼此友善,互相支持,相知相爱相守,温馨的家庭氛围使他们仨形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脚架,创造出各自的成绩。他们仨的爱都在“石子,这是爱的表达朴实却又值得回忆。感情真挚与否,行动比语言更重要。”看着一个个小故事,读着一篇篇信件,望着一副副漫画,我看到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笑,有情调,有趣味。父女俩是“哥们”,互相打闹玩笑,一起“对付”妈妈;父母关爱女儿,不让父母操心,对爸爸和妈妈,关怀备至,体贴有加。重病期间,还不忘叮嘱妈妈要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贺年卡。看着那些妙趣横生的信件,看着那些亲昵的称呼,真让人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钱老生病了,圆圆生病了,杨绛每日跋涉在探视的路上,走过一个又一个驿站,走过春夏秋冬几个季节;圆圆先走了,钱老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家,成了寻觅归途路上的驿站,杨绛,也走到了人生边缘。古道驿站上,一程一程相送,拉成一段万里长梦。家在哪里?在曾经的梦里。真是人生如梦!

亲情源于血缘,血缘凝就亲情。人世间,依赖血缘的纽带,常常演绎出一个个可歌可泣亦喜亦悲的亲情故事。生活里,亲情把我们紧紧包围,不管发生什么,都有家人在身边,我们在这在这浓浓的亲情里,融化,融化。有亲情,我们才有抗击生活风雨的勇气;有亲情,我们才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有亲情,才有相知相守的默契,才能弹奏出那温馨的乐章。让我们学会去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给他们幸福与快乐,在其中享受自己的快乐与幸福。

人间没有永远,正如人间的爱情不会是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话在一起。他们仨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杨绛把一家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次相聚。岁月是无情的,割不开,断不了。它是佳酿的最好催化剂。两位携手走来的老人,无论是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回眸处,灯火阑珊,眺望那相思的彼岸,静默……愿杨绛能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他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找到他们温馨的家!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3

这段时间断断续续地在看这本书,内心浮躁情绪不够到位的时候看不进心里。《我们仨》更多的是在描述三人的日常生活,却给人一种平静中的力量与追思,感受温情的同时又渐渐被触动。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挚爱相继离去,只有回忆相伴,点点滴滴,不离不弃。我敬佩杨绛先生。三言两语无法说清先作罢。

还记得出现在附录中的阿瑗的书稿,其中有一篇在小学语文教材的单元作文那儿见过,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健忘的自己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还以为阿瑗是和当时的我们一般大的孩子,字迹有些歪歪扭扭有些生涩,刚才看到才了解原来是在病床上忍痛写下那文稿,顿觉心酸。

其实,自己没有办法想象失去家人的生活,也不想去想象,但是近来越发感慨。曾经信誓旦旦说以后要留在天津,觉得天津带给我的感觉实在太好了,现在却会开始犹豫不决,开始有点想家;觉得自己太任性,都说女孩子不要出远门啦,偏偏想脱离家里的束缚出去闯一番;觉得自己脾气实在太差,对待家里人总是嘴上不服软,现在却也不敢说太柔软的话;自己真的是有很多毛病啊,很感激他们待我万般好,一定一定要好好报答。

愿身边的人都能“树欲静而风止,子欲养而亲待”,愿以对待好友的态度对待家人,愿我们仨、你们仨、他们仨不负生命的恩赐。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4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也没有永远,当一家三口相聚相守时,要时常想到人生道路尽头总会相散,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努力让生活变得甜润快乐,就如杨绛先生一家三口伉俪情深子女孝顺,深爱“我们仨”。

杨绛先生著书《我们仨》,我再一次细细品味了一遍,而这次阅读完,我决定把内心的感受写下来,并将在未来的时光中持之以恒写读后感,以此激励自己不断读书不断进步。

杨绛先生百岁高龄提笔写书,令人敬仰,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书中讲述了杨绛先生重温与丈夫钱钟书、女儿钱瑗一家三口共同生活的岁月,那些单纯朴素又盛满温情的亲情故事。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作者用独特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用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7月伉俪二人赴英国牛津求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回国后直到女儿和丈夫相继去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相守相助、相聚相失的难忘经历。

如果让我写“我们仨”,我也会像钱瑗一样,尽管到了六十岁的时候还是会细细回忆我和我的父亲母亲,我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点滴生活。我会写父亲是多么疼爱我,从小到大对我不打不骂,以身作则,以理服人;我会写母亲是怎么教育我,做一个善良、诚实、勇敢、勤劳、平和的人。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也没有永远,当一家三口相聚相守时,要时常想到人生道路尽头总会相散,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努力让生活变得甜润快乐,就如杨绛先生一家三口伉俪情深子女孝顺,深爱“我们仨”。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5

从哥哥离开之后,我们仨就成了相处时间最长的人。父亲和母亲年逾六十,头发花白;我奔四的年龄,老多头发也已经提前熟透。这样仨人站在一块,仿若饱经风霜,人到深秋。越往前走,越想紧紧依偎着二老回到小时候,回到疙瘩头、香油条、热蒸包的农家小院里去。

我们仨会拉起家常咯咯笑,曾经忘却的故事一经提起,你一言,我一语,偶尔还会来个情绪激昂的马后炮点评,很是过瘾。难事、烦事、伤心事,都在时间里飘远了,我们再看的时候啊,像喝一杯苦咖啡留有了香味,若没有那些不如意,这一辈子还真成了白开水。二老常讲我和哥哥小时候如何刻苦学习,如何和睦相处,邻里如何夸奖,一说这些他们眼睛就亮亮的,一脸兴奋;二老有时会讲我们小时候的趣事,哥哥嘴馋喜欢吃好东西,我不挑食啥都能对付,哥哥怕打针,我怕黑……我们坐在一起,一想到这些,时光不再斑驳,寻到了活过的'滋味儿。

一个多月的时间,每个周末我们仨一起出门到济南的各个景点走走。好多地方我也是第一次去。走走停停,停停看看,看看念念,念念恋恋。我们在大明湖畔看冬日残荷,碧水相映,风骨犹存;我们穿越曲水街再到芙蓉街,从安静到喧嚣,几步之遥;我们到万竹园探幽,庭院深深,古香古色;我们在趵突泉前合影,汩汩清泉,源于泰山,经流乡土;我们在千佛山下膜拜,到峰顶远眺,入万佛苑祈福;我们到动物园去猎奇,一圈圈转下来,兴致盎然。虽在这个城,却很少行走探访,只有亲身触摸、观察、聆听,这才会是我们的城。我挽着两位老人的胳膊,慢慢走,喜欢阳光照过来的感觉,幻想一瞬间我们可以被送回三十年前……

还有多少路途,可以一起走?还有多少时光,可以容我陪?

唯有当下,如此享受,内心里有个强烈的概念——我们仨。

篇4: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1

在此篇中,司马光提出了自己一个独到的人才观。他将人分为四类:第一类既有才又有德,叫做圣人;第二类既无才亦无德,叫做愚人;第三类有德无才,叫做君子;第四类有才无德,叫做小人。并且司马光认为,在没有圣人和君子的情况下,宁可用愚人,也不可用小人。因为小人无德,有能力去做成破坏性的事情;愚人虽也无德,但他的能力不足以让他去产生任何破坏性的影响。智氏家族的灭亡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春秋末期的晋国,存在六大家族(六卿),即范氏、智氏、中行氏、韩氏、赵氏和魏氏,范氏与中行氏被灭亡以后,智氏家族最为强大。

一日,智氏家族领袖智宣子荀申准备选择长子荀瑶作为继承人,家族中一个叫荀果的人反对,理由是:虽然荀瑶在各项技能方面都很优秀,但有一点不好,就是人品不好,“不仁”,这样的话他会恃着他的才能去做不好的事情,智氏家族终会在他手里灭亡。可惜智宣子听不进。

于是,荀瑶上台了,谥号智襄子。

一次,荀瑶请韩康子和魏桓子一起喝酒,在酒桌上当中戏弄了韩康子与韩相段规。族人荀国听说后,劝说荀瑶不可欺人太甚,小心别人作难报复。荀瑶说:“我没向他们作难就算好的了,谁敢来向我作难?”其狂傲可见一斑。

像荀瑶这种有才而不仁的人,因为实力强大,愈加不可一世,愈加贪婪。于是荀瑶先后向韩康子和魏桓子索要土地,二人迫于淫威不得不给,为了保存实力以等待时机合力反水。荀瑶当然很得意了,称心了,继续向赵襄子索要土地。赵襄子年轻气盛,说不给就是不给。以荀瑶的性格当然是怒了,于是率领着韩、魏两家差点把赵家给灭掉。这时荀瑶手下一个人提醒他说:“我看韩、魏两家胜了赵家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面有忧色,您要对他们小心啊!”荀瑶不但没听进去,竟将这话直接告诉了韩康子与魏桓子,他的傲慢自大已经近乎愚蠢,完全没把韩、魏放在眼里。但这一来是对韩、魏打草惊蛇,他们在荀瑶面前表了忠心以后,立马联合赵家一起密谋反水。

韩、赵、魏三家平日对智氏的怨恨此时一并爆发出来,就如供水决堤,一下便将智氏军队冲垮,灭了智氏,分了他的土地。之后,三家瓜分了晋国,正式成为诸侯国,名列战国七雄。

所以说,才能是一把利刃,它在有德之人手中就能发挥好的作用,在无德之人手中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2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众多的史书记载了其浩瀚的历史,描述了国家兴衰,朝代更替的过程以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就是其中一部著名的史书。它是由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主编完成。《资治通鉴》记述了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的历史。

通观全书,我认为人民的力量是最重要的,是最强大的,民为国家繁荣昌盛之本。中国历史上不乏许多强盛的大一统王朝,它们能一统天下,就足以证明其强大,但也有一些存在时间非常短的大一统王朝,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些王朝迅速灭亡呢——就是人民。

细读之后不难看出,这些王朝的君主都不重视人民,他们加重人民的徭役与赋税实行苛政,暴政,他们肆意敛财,挥霍无度,穷兵黩武,使无数百姓失去土地,失去家园,走上造反的道路,这个国家也迅速覆灭。

但中国历史上也不乏长久强盛的国家,他们屹立数百年而不倒的原因也是人民。他们实行轻徭薄赋,与民生息,注重节俭的政策。他们还鼓励人民积极生产,粮食的储量也就多了,国家日益强盛起来。

唐太宗曾经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就如同人民而舟就是国家。若是统治者重视人民,让人民过得幸福,富足,那么国家也就会更加强盛;反之,国家就会被人民所颠覆,走向灭亡。

宋朝时期,欧阳修,苏轼和范仲淹都有一种“民本”思想,也正是因为这种思想,宋朝的君主们较为重视人民,而宋朝也延续了几百年。

当今的中国和共产党也十分重视人民,建国之后,实行土地改革,将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改革开放时期,党和国家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田包产到户,给了农民生产自主权,再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开始富裕起来,而国家也日益强大。

孟子一直主张: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而这也正是一个国家想要富强所必须遵循的思想。现在的中国应更重视人民,才会越来越富强!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3

有些惭愧的说,作为一个大学生,我居然没有怎么仔细阅读过中国的历史,一直都无法由衷的感触些什么。但当我通读过《资治通鉴》后,我发现心中竟不住的汹涌澎湃。那些历史情节,仿佛历历在目。

盖世英雄陈汤,率领远征军,在首都长安遥远的西北,在距离三千四百公里外,中亚巴尔喀什湖西南,击斩匈奴郅支单于,砍下人头,向中央献捷时,指出:“胆敢冒犯强大中国的,距离再远,也要诛杀!”豪气上干霄汉。

千年之下,我们仍听到这个声音,为之热血沸腾。英雄们为了解放,为了和平,揭竿而起,奋勇抗敌,其精神可歌可泣,永垂青史。匈奴汗国最终向中国臣服,并不是全因为中国有此力量,更关键的是匈奴内部分裂。而这再一次向历史证明:一个不能团结的国家或族群,必然衰弱。匈奴如不分裂,郅支单于的人头,也不会悬挂高竿。

然而当中国前程似锦的时候,我们的君王们开始享受起衣食无忧的奢侈生活。在荒淫无度的生活背后,浮现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暴君,昏君还有那些腐朽的伪善的爪牙。他们的残忍,他们的自私,让我汗颜;百姓的呻吟,百姓的嘶喊,让我触目。于是人们在乱世中学会可自救。

中国帝王被杀,不自杨广开始,但杨广被杀,却是人民自救——聚众起兵、反抗暴政的结果。也是历第一次,人民自救转变为官员和军人自救的结果。杨广能力的高强,使人惊骇,他只用短短十三年时间,就毁灭其父杨坚建立起来的富庶强大无比的帝国,而且只用更短的五六年时间,就能迫使忠心耿耿的猛将勇士反叛,没有人能做得到这些,而杨广却做到了,他的奖状是一条绞绳。

每次政变,都引起屠灭三族的惨剧;每次兵变,更是死人山积——寿春一连发生三次叛乱,几乎空城。诡诈、残忍、勾心斗角,遍地是血。然而,那些不成才的野心家,只看到荣华富贵,却看不到血;只看到自己如锦的前程,却看不到人民苦难。今天还是炙手可热的神圣人物,明天霎时间变成国家蟊贼,全家斩首,还把千万无辜的男女老幼,也带入刑场。官员的尊严靠赤裸裸的军事力量维持,是和非、对和错,全看你是胜是败?人性急剧堕落,种下未来更悲惨命运的基因。

面对暴君的暴行,我们如果沉思,会忽然间汗流浃背。因为,如果换一下位置,我们真的可能就是他!这是多么可怕,权力能改变人性、扭曲人性、消灭人性,喝了不受制衡的权力的毒酒,美女都会变成青面獠牙,何况本来就有一颗邪恶的心灵,我们痛恨他们之余,还为他们痛惜:为什么让他们服下这种毒酒!

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甚至往往是造史者的悲哀。因为我在这里听到了太多官员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让历史重蹈覆辙。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4

资治通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

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

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杀伤力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

还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商鞅变法。以刑名之学变法,手段太残酷,积怨太深。他在渭水旁边处决囚犯,染红了整片渭水。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得到太子虔和贵族的支持。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车裂灭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今日中国要推行各项改革,亦应徐图缓进,毋操之过急。再来说说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

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

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5

一部《史记》,记载了四千多个人物,其中重点描绘的有一百多人,上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下至商人、平民、妇女、倡优。一个人就是一部书,从这些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身上,我们可以读到很多东西。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道,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阿谀逢迎的叔孙通、公孙弘……其中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其二,认识社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习,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这三点的学习,不是几个实词与虚词的精讲所能穷尽的,也不是几篇课文,几节课的选修就可了事的。对生命的感悟,对经典的阅读,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这是一辈子的事。 “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是为了让后人引以为戒,明善恶,辨是非。同样,我们今天读史,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的门面,而是从大师那里汲取精神养料,获取如何生,如何死的永恒之物。

当然,教无定法,关键是头脑中要有这样的理念。以下所述教学实施方式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了解司马迁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大环境,这应是让学生走进《史记》的第一步。然而,在司马迁头上高悬着太多耀眼的光环,“世界文化名人”、“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这样的头衔只能让人心生敬畏,拒之于千里之外。如何将司马迁还原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知人论世还只是阅读经典的初始阶段。除此之外,我们可由学生最感兴趣的领域切入,分专题形式阅读《史记》,比如司马迁与旅游等等。每星期设置一个专题,引导学生借助图书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共同探究,共同完成。或以讲座、座谈的形式邀请《史记》专家、学者前来讲授、交流。总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在初步阅读《史记》的基础上,我们再从语言学、文学、哲学的角度解读《史记》,由感性入理性,由表入里,透过字里行间,捕捉其精神内核的层面,挖掘司马迁的人生观、历史观、文学观等等。

《史记》是司马迁“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汉文学史纲要》),是作者情感的喷发,对这样的作品我们理应满怀情感去解读。选修课就是要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他们一个交流与对话的机会。同学与同学间,学生与老师间,读者与作者、作品之间的多重对话,多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教师的职能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灵魂,在互动的交流中开拓学生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史记》选修课方是生趣盎然的,是富有生命力的。

篇5: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1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捧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译兰德诗

这些日子,我在读杨绛的《我们仨》一口气读完,我就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没有动笔。因为自己有好几天都陷入了杨绛的情感里,在她编织的梦里穿行,心情总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

“早春,阿瑗去世,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就再次失散,就这么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仨》,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三,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饱含了心血,都是剜人心的情感在心里来回流动而结成的。整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有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感动,它有对丈夫对女儿和三人生活点点滴滴的怀念,它有一个坚强的说故事的人。

在书中,杨绛用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无奈、坚强、释怀,杨绛先生在面对“_”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任凭命运的各种不会,她就是笑,把它们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沉浸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在《我们仨》中不仅让我看到了杨绛先生强大的内心,还让我走进了我想要的家,一家三口无分长幼,互尊互爱,互为师长,互为兄弟姐妹。正如作者在书中云:“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生一变,可变成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姨都是好学生……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要我们母女把她当成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这种美好的家庭怎叫人不羡慕呢?我想,杨绛先生一定无比眷恋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仨》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没有无助的彷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对往事的叙述,但是,不知怎的,读完《我们仨》会有一种悲伤和哀叹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书中有两句话说的很好: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乐的一起过日子。”人间没有纯真的快乐,快乐总夹着懊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另一句是: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自在;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

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杨绛先生见的太多太多,钱锺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潮起潮落,她早已释怀,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有这样一番感言。

杨绛先生在这本书中,她没有去评价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她只是像讲故事一般讲着讲着,似乎这个故事一直在演着,没有尽头……

感谢杨绛先生,给予了我们无尽的感动,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真谛及本原珍惜,读《我们仨》是对现在生活的满足,更是对那种平凡的味道的流连忘返……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2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3

知道杨绛,是因为钱钟书,熟悉钱钟书,是因为《围城》,有人说钱钟书是因为《围城》“一定江山”,我想若没有杨绛,钱钟书即是有了这“江山”,也无味了。

《我们仨》是杨绛的回忆录之一,记录的是她与丈夫钱钟书及女儿钱瑗的生活琐事。很细微的生活,很琐碎的小事,却很动人。这位百岁老人用她平实细腻的文字,浅浅淡淡地写着。她的女儿与丈夫分别于19、19相继去世,留她独自一人在这时间,她说,如今她曾经当做家的寓所,现在于他而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是啊,没了至亲的人,家与客栈何异。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第二个部分开始读的时候,会有些“意识流”的感觉,不知所云,但往后,一个孤独的老人,相继失去至亲的酸楚与无奈便跃然纸上,是那种令人忍不住大哭却又只能无声哭泣的感觉。但她写回忆的时候,格调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写“___”,写“__”,写被批斗被冤枉,都是在轻描淡写,似乎磨难在她心里并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记,大概因为至少那时,身边还有钟书,还有圆圆。再苦也不算什么的。

我不知道杨绛先生那深沉苦痛是如何在孤独与思念中排解的。在那之后,她继续她的文学之路,继续为后人翻译着优秀的外国文学经典。如今,她作为一个百岁老人,在她平静如水的面庞下,我清楚地看到了力量和希望,如此令我动容。

她说: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但我想,在她的万里长梦里,路,是没有尽头的。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4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_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_妈,正因为有_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_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一,要多看书,书是人类总结经验的载体,虽然现在网络很发达,甚至有“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Google”但是爸爸还是希望你直接看原著,了解其他人的无数个人生,你就有很多重的精彩;

第二,学习语言,这个其实包含了几小点的:学习语言可以掌握第一手的信息,这个信息可以是技术PAPER也可以是社会经验,然后学习语言可以直接跟人交流,以后就是学外语也不能走老爸这个不能开口的路子,虽然我在改正;

第三,读千卷书还要走万里路,不能局限在空想和死记硬背中,格物致知啊,只有自己亲眼所见才知道语言的魅力以及修辞手法与后现代主义的奥妙;这点看老一辈的人就要好很多的,比如钱锺书,鲁迅,还有王小波,爸爸希望你能就他们的文字去追寻上个世纪的轨迹;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_妈会做好榜样!

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_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_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5

天空象个大穹庐,笼盖着四野,深蓝色的天幕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黑夜和人们一样,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大街上行人稀少,车辆寥寥,想起白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清静真好。心也顿时感觉是那么清爽,舒畅。

大地这么宁静,人也这么稀少,只有月亮高高在挂在苍穹,象个淑女,那么闲雅,那么安静,“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望着明月,苏东坡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啊,生命有限,自然永恒,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

月亮,月亮是温柔的,月亮是多情的,古往今来的人们,只要看到它,就会想家,就会想他/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面对明月,唐朝诗人李白的思乡之情,时隔千年,仍然与现代的人相通,“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竞相起相思”,明月夜,更多的是情人之间的思念,因此,苏东坡酒醉吐真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月亮,是传情的青鸟,没有她,人们的相思之情真不知要寄往何处了。

今天的月亮,并不那么圆,月亮的边缘象被什么刮蹭了一点点。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皎洁,它的明亮,月亮的北面,不远处,肉眼看也不过几步的距离,有一棵小星,只一棵小星,也闪亮闪亮的。与月亮遥遥相对,老天许是怕月亮孤单,才故意这么安排吧,看到这,我笑了,内心忽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情怀,替月亮。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看来,天真的会老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人性,这么通情。

今天,我没有只看月亮,虽然它可大可亮,我更欣赏的,是月与星的琴瑟和鸣。你看,那棵小星,应该是启明星吧。听说也叫金星,它象个精灵,那么小巧玲珑,不管月亮走到哪里,它总是绕着它转动,如影随形。它不在众星捧月时给月亮锦上添花,而是在众星隐没时,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地陪伴它,星星与月亮,遥遥相对,脉脉相望,它们是不是在说着情话?月亮,你对星星说了什么,是不是在海誓山盟,你们离得那么近,应该能听到吧,看那小星,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微笑,它心里一定很甜蜜吧。想到了可怜的牛郎织女,他们虽然相爱,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条银河,两人即使再想念对方,也只能隔河相望,而你们,每到黎明的时候,整个天空,就是你们的伊甸园了,想想他们,你们真幸福!

一边走一边望着它们,有些爱怜,又有点羡慕。我突然感觉,月亮,星星,有了灵性,有了生命,它们对我有没有情我不知,但我却对它们有意了,如果我们仨,天天这样互相陪伴着,多好啊。好喜欢它们,好想与它们亲近,好想与他们对话,我想说,月亮,星星,咱们仨,交个朋友好吗?看到你们,我的心柔软得快要融化,看到你们,我感觉这个世界都可爱了,和你们在一起,我不知自己是在人间,还是在天堂,是你们钻到了我的'心里,还是我的心飞上了天空,在与你们相会?你们前世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亦或是我的情人?不管是哪一种情感,我都没有理由不相信,我们的情一定会天长地久的,亲爱的,我的心愿,你们会了吗?

篇6: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1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 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在初读莎士比亚中《罗密欧与茱丽叶》这部作品时、我的心有些许的颤抖、更多的是一种激动。

当我看到罗密欧因为爱而饮下那只需尝一下便会死亡的毒药时、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心中那被压抑许久的感动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而迸发、被罗密欧为爱而死的壮举所融化、

在离别这世界时、罗密欧还在与他那可人而互诉情愫、仿佛有说不完的情话、

这一份份的浓情、这一份份的爱意、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的刹那而停止。

我想问,这份真爱。就真的到此停止了吗、就真的到此不复存在了吗、

不。答案是否定的。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在看莎士比亚的天份、那真是的想像力、也不会随着罗密欧也朱丽叶的死而停止。我承认,我是一个没有莎士比亚天份的人、也写不出我们的喜怒哀乐、但在这一刻、我如果是罗密欧的转世、我想、我会想象着回到过去、试着抱着你在怀里、羞怯的脸捎带一点稚气、想着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两位恋人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迹。在两人的爱情中,欢乐是那么的少,刻苦铭心的痛却贯穿了始终。痛,成了他们爱的标志。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他们而言,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他们都明白那是一道越不过的墙。然而他们却没有因此退缩,也许是年轻的心的那份热情,让他们对这份爱守侯到最后,即使面对的是死亡。爱,是他的是死亡。爱,是他们生存的动力;而死,是他们爱的归宿。

他们都知道因为这份爱,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在这一片青春爆发所散发出的炫目的风景前,死亡退隐了。谁不想享受幸福?谁不想享受爱的甜蜜?而他们却以死结束了这份爱,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洁的爱情,如果他们处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也许我们就无法找到这般美的一段爱情故事了,也不会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

曾经,我笑他们傻,以死亡结束这份爱,因为我以为只有人在,爱才会存在,人死了,那份爱就散了,淡了,没了;而如今,我不再这么认为,如果当初他们选择的不是死亡,也许再深的情,再浓的爱,到最后还是会化作一阵烟,散了!而死亡,却将这份爱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不再认为死亡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死亡会是更好的选择!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包括越不过去的死亡的鸿沟,原来人真的可以与死亡为伴,活在最最纯净的世界里。

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刹那,那短暂而耀眼的光辉照亮了他们的爱。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

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牧师劳伦斯和茂丘西奥他们从表面上看确实是真的很重友谊,对他人很友善,可是正因为看重这种友谊而一味地愚蠢的行动着,朋友本该是互相帮助,在自己冲动、动怒的时候给自己一杯清凉之茶,在无助的时候给予真心的帮助。可是茂丘西奥这位重谊的朋友只看到了仇恨的一面,为了自己的朋友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可是这种行动在我看来是最愚蠢不过的行为了,这样的朋友虽是重谊可也是害人之友,没有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只会不住地给自己增添麻烦。而那位劳伦斯牧师呢?本是好心,可是好心终就铸成了大错,害了三条年轻的生命,难道他的好心又能够得到他所信仰的主的宽慰和谅解吗?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情/ 情到深处天地动/ 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 莺莺张生红娘子/ 十娘怒沉百宝箱/ 若无真情无绝唱/ 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 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 雷峰塔呀白娘子/ 红楼梦中梦难醒/ 千古绝唱千古情/ 自古红颜多薄命/ 有情总被无情伤/ 孟姜女哭长城/ 千古绝唱谁人听/ 梁山伯祝英台/ 千古绝唱唱到今。

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篇7:初一读史记的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史记的读书笔记1

永垂的司马迁,不朽的《史记》

你挥一挥衣袖,持笔研磨,沾着血和泪,完成了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乘一叶扁舟,你云游于四海,饱经人间风霜,聆听着流传下来的故事。你与孤风作伴,与明月同行,与山水同游,只为心中的那一缕执念。

父传子位你继承父亲夙愿,呕心沥血,只为完成《史记》。

可惜!可惜灾难来得突然,可惜你忠言进谏却入狱;可惜你壮志未酬却受刑;可惜你因言语而家破人亡。

可怜!可怜你狱中遭受各种刑罚;可怜你心愿未成而忍辱负重;可怜你身受宫刑为乡党耻笑。

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你无数次想到了死,死后士节犹在,死后脱离凡尘。“那就死吧!”你想到。可那一缕执念不让你死,因为父业未成,因为历史需要你。

一边是死亡,一边是苟活;一边是解脱,一边是承受;一边是士节得以保存,一边是名声尽被诋毁。可在这两者之中,你选择了后者,承受着血肉和精神上的双重煎熬。

终于,当被鲜血和泪水浇灌的嫩芽开出花朵,长出果实之际,你长叹一声:“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你一觉着此生无憾,而且,此时的你也无所畏惧。

永垂的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选择了重于泰山。虽然你早已不在,可是忍辱奋斗的事迹千古流传。你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存在人们心中。

不朽的《史记》。你可谓前无古人,无愧于“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我国史传文学之先河,立我国散文诗上的一块丰碑。

关于初一读史记的读书笔记2

这几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得第一章——五帝的故事。

这章主要讲了五帝;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大禹的故事。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是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完善的文字符号系统,人们记述历史都是靠口头相传,炎帝和黄帝的神奇故事就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口头相传下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炎帝了。炎帝不但聪明伶俐,而且充满爱心,关心人们的生活,全心全意的帮助别人。部落里的人也关心他尊重他,并推选他为首领。

一天,炎帝看见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着什么,他过去一看,原来是些细小的植物种子。他拾起几颗种子放在嘴里咀嚼,味道甘甜可口。炎帝想:”既然小鸟能靠这种子活下去,人为什么不能用它来充饥呢?“于是,他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现在吃到的小米。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食物,又开始远涉高山大河,遍尝各种植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他发现许多植物中,有很多是可以食用的,有的甚至有治病的功能。他在尝百草中多次吃了有毒的植物,幸亏及时找到解药,才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这些草不能吃,提醒人们注意。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神农氏为了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不辞劳苦,并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永远受到后人的敬仰。

当然,其他四位也都是好皇帝:轩辕黄帝平息了战乱,统一了天下,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唐尧关心百姓疾苦,选贤任能,勤劳国事;虞舜仁义贤明,谦和有礼;大禹为治理水患,三过家门而不入……

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都为华夏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读了他们的故事,我为有这样的祖先而自豪,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

关于初一读史记的读书笔记3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关于初一读史记的读书笔记4

读完《史记》,我对时代更替又受到了深深的感触。让我认为勤奋是成功的基本。

《史记》是司马迁毕生的精力写的一部著作。他记录了我中国从夏朝到他的时代这2千多年的历史。其中有好几个我颇有感受触的故事。

第一个,就是骊山峰火,即峰火戏诸侯。周朝的其中一个皇帝周幽王,一位大臣褒珦劝他勤于朝政,周幽王不听,还将他关起来。他们只好用一名姑娘来救褒珦,周幽王大喜,立刻放了褒珦,但姑娘褒姒却从不笑。周幽王出告示,谁能让王妃笑,赏千两。一个人劝周幽王上骊山上点锋火,让诸侯来救。最后大家发现这是骗人的,就气愤地走了,褒姒觉得好笑,就笑了,周幽王很高兴,接二连三地点烽火玩,渐渐地没人来了。后来,别人打过来时,周幽王急忙点锋火,没人信他,他最后被杀了。

第二个,就是一鸣惊人。楚庄王原来是一个只知贪图享乐的人。有一天,大臣伍举见楚国日益衰败,就冒死相谏,问:“山上有只鸟,三年不飞也不叫,是什么鸟?”。楚庄王顿时明白了,他说:“这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之后,他立刻临朝听政。他政治清明,楚国一天天强盛起来。后来 ,他先后打败了宋、晋两个国家,成了中原霸主。

这两个帮事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充分说明了勤奋努力的重要。我们不能像周幽王一样只吃喝玩乐,而要像后来的楚庄王一样勤奋努力,让国家强大起来,这样我们才可成为一名成功者。

关于初一读史记的读书笔记5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 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篇8:初一读明朝那些事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明朝那些事读书笔记1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很多,并加入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被称为“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这就是现代作家“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记叙了明朝的辉煌历史,从建国。到兴盛。到衰败。最终被清朝爱新觉罗氏取而代之。这期间,涌现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奸臣”严嵩。魏忠贤。;“忠良”徐阶。张居正……他们扮演的主角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搞“厚黑学”,否则,你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所谓“厚黑学”,就是在已有的“乌纱帽”上长久地保住。首先要拉帮结派,搞好“同事”关系,否则,你无法在这个黑暗而又不公平的朝廷“斗”下去,也就是看谁笑到最终。即使你再爱国,再忠心,也会被人暗地里“黑”了,“剐”了。最主要的是跟你的顶头上司——皇帝大人打好关系,否则,你叫李大人。张大人。王大人等哥们儿劝皇帝,说不定皇上会龙颜大怒,把他们也“剁”了呢。如果你是一品大员,可是在边境,说不定会让仇人花重金把皇上的亲信收买了,在背后插你一刀,轻则休了,罢官,回家种地,重则金瓜击顶,把你脑袋当夜壶使。

也有一些人(比如严大哥)最开始是抱着为国捐躯,赤胆忠心的心愿来官场的,之后为了“混”呀!只得苦练“厚黑学”。就连小太监们也学什么“葵花宝典”,坑七大妈八大姨的钱。

我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张居正,他的厚黑学那个牛,在人家徐阶面前装愣头青,等徐阶把严嵩搞下去,再和高拱搞关系把徐阶搞下去,再和兼笔太监冯保搞关系,斗倒了高拱,最终解决内阁,当上了唯一的内阁人士,首辅。甚至还坐32人抬的轿子,比万历皇帝的规模还大。

张居正如此,我为什么不能够如此?

记得一天傍晚,我在乒乓球桌上打球,恰巧李晨熙。吴竞泽也在场,此时我和李晨熙闹过几次矛盾,此刻我们又和好了,原因就是吴竞泽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吴竞泽叫我也不理睬,不屑地把手插在口袋。

那天风吹得大,我刚好打了个擦边球,没想到李晨熙却嘀咕了一句:“切!运气好!仅此而已。”我听了以后很不爽,冷冷地说:“运气也是要技术的!”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打起了球。没想到旁边的吴竞泽冷笑了几声。然后李晨熙打赢了就说什么“好球”,说我烂,菜鸟之类的;打输了还装模作样地教,什么上转要往下压,还做手势。

结果,原本李晨熙是约我来打球的,经他这么花言巧语一哄,叫我时就说“他”。“这家伙”一类陌生的词语;又对吴竞泽说:“老吴,我请你x元。”然后天黑了和吴竞泽一齐有说有笑地回家了,都不睬我一声。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寒风凛冽地吹着,我默默地收起了球拍,t贴上膜,两眼流露出愤怒的神情,心想:虚伪的家伙,平时和我说和吴竞泽玩是为了打球,都是借口。

回家后,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爸爸书桌上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想起了张居正的厚黑学,心理逐渐平静下来,想:不能这样便宜了吴竞泽,如果和李晨熙绝交,那就正中了他的下怀!

于是我发挥了我的智慧细胞,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第二天,我刚好看见了李晨熙,便强压心中的怒火,“得意洋洋”地对李晨熙说“昨日我表演得不错吧!”我还假惺惺地说:“要多在吴竞泽面前说我的好话哦!”

什么叫厚黑?这就叫厚黑!毫不经意间化解了一场危机,绝吧!

如果想在大家心中的印象好些,便和我学习厚黑学吧!在我这儿还有专门培训哦!学费不贵,事成之后30元就够了。什么?不值?值了!30元保你终生,你这条贱命不可能就值30元吧?要想满足自我的虚荣心,在为师眼中留个大富大贵的形象,便多加学费酬劳吧!(乃激将!坑人钱喽!)

其实,虽然张居正精通厚黑学,但在他斗倒了一代代“牛人”豪杰们后,还是为百姓们着想的,他深知平民百姓的疾苦,他憎恨一些贪官污吏,所以创立了“鞭法”,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改革(王安石可供参考),最终却落了个被贵族们抄家的凄惨。悲观的下场。

关于初一读明朝那些事读书笔记2

昨日几个同乡会的负责人相约到刘陶叔叔家拜年,一走进刘叔叔家,就看到一茶几的书,最上头的一本就是《明朝那些事儿》,前几天和网友牧野还聊到这本书,对它有一点点了解,刘叔叔看到我爱不释手的样貌,他就送给我了,回到家,网也不上了,认真的拜读,还真学了不少东西。

《明朝的那些事儿》说的是自明太祖朱元璋出生起,到明朝灭亡3的事。第一卷则从朱元璋出生开始写起,到永乐大帝夺位的靖难之役结束为止,叙述了明朝最艰苦卓绝的开国过程,其实就是以前一向被说书人及老百姓所钟爱的《英烈传》的资料,可是多了靖难之役。

在阅读部分篇章后,感觉到该书语言风趣,情节生动,作者似乎在写一部”通俗版的明朝通史“。能让历史写得这样,还真让我佩服了。

不管从如今历史讲述者的自述,还是公众对历史的追捧,都不难看出,公众喜欢并需要历史,只是痛恨“教科书”式的表达。

有人说,历史不能够幽默不能够白话,因为历史是严肃的,这话没错,但我认为必须要加个前提,那就是你写的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

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当是幽默趣味的,精彩的说着大白话的历史书。因为现如今的老百姓们虽然大都有文化有文凭,可他们毕竟不全是历史专业出来的,没有那么多关于历史的基础专业知识,如果你给他们看的书,要先让大家伙都去预习一回历史基础课,看完通史或通鉴才能够看,这玩笑就不免开大了。

我喜欢这种方式,可能是和我自我水平有限有关吧,从小读书就不认真的我,平时一看到文言文的东西就头痛,此刻好了,读历史居然能够这样简便。

我想,那些认为历史书不能够幽默、白话,必须要严肃的先生们,显然是不屑于做这事的。既然他们不愿意做,那还有谁愿意用老百姓能听明白的语言,给我们这些草根们说说历史上的那些事儿,说说汉朝、唐朝、宋朝、明朝那些事儿呢

如果是有这样的书再出版,我必须要好好学一下中国的历史,这个小伙子听说是武汉人,才27岁,在广州是一个公务员,如果有缘真想拜访他,好好向他学习,不管人家怎样向他拍砖,我在心中永远支持他,后生可畏。佩服。

关于初一读明朝那些事读书笔记3

一向以来,我读的历史书籍不多,王教师的推荐下,好好读了一下当代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感触还是比较多的。

抓住问题的本质,才能获得胜利。其实我一向有个疑问,为啥奸臣那么多,为啥总是屡屡得逞(奸臣成功的难度很大,感觉可参考“三国杀”的桌游),难道皇帝都是蠢货吗?而古代当皇帝是淘汰率最高,风险最大的职业,能够做到那个位置,绝不会是一个完全的蠢材。皇帝并不傻,只可是并不是站在老百姓角度看待对或者错,而是从皇帝个人角度看是否有利。

贪污或者其它坏行为其实并不关心,所以不管是忠臣还是奸臣了,最终被扳倒的罪名,往往是“意图谋反”或者“占了有王气之地”等等。

“本质”是什么?如何拨开云雾看到事物的本质呢?每条路都看起来差不多,那么哪条路是陷阱,哪条路是康庄大道呢?为什么同样的事情有时候做就是对的,有时候做就是错的?

为什么有的人用孙子兵法打了胜仗,有的人反其道行之也打了胜仗,还有人完全不懂兵法打了胜仗呢?为什么有时看起来是好事,却起了坏效果,而看起来是坏事却有好效果呢?

以上的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发现并不清楚答案。可是以下这些感悟,可能在我应对类似问题的时候,更加接近正确。

1.做事情要贴合“事物发展规律”。就像一次次农民起义,以及明朝300年气数已尽,其实蕴含着很多“社会规律”;例如地球绕着太阳转,是因为万有引力,这是“自然规律”;纸币多了钱自然不值钱,这是简单的经济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对于未来而言就是“趋势”。

2.沉下心来,专注。想看清所有事物的本质,基本不可能。专注于某一领域,才能有更好的成就。要避免在一无所知的情景下,贸然在不懂的领域行动。例如“土木堡事件”中,那个太监明明没本事压根不懂军事,一通瞎指挥结果把自我和皇帝都搭进去了。

3.“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要学习精髓,活学活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古代信息闭塞很多时候勾心斗角很有效,太监蒙皇帝也就骗了,而此刻要想更好的成功,需要同心协力,合作共赢。

4.打破惯性思维,打破思维误区。“好”和“坏”并不来自于主观确定,而是来自理性分析,克服人性弱点才能发现“真实”。崇祯皇帝就做了很多看起来是很好,实际却很糟糕的事。

5.“人”是最重要的因素。类似于打仗之类的,很多时候需要极高的天赋。例如戚继光打倭寇,不胜都难,每次战损比为“1:30”,杀死穷凶极恶的倭寇几千人,自我仅损失几十人。

我投资方面实在没什么天赋,能够得到王永山教师指点以及帮忙,规避风险,实在是一件幸事。

关于初一读明朝那些事读书笔记4

我从小喜欢历史,所以,我也比较喜欢看有关历史的书籍。我原先是三国迷,《三国志》、《三国演义》我都看过了,所以我一向觉得三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丰富多彩的阶段。一向听闻《明朝那些事儿》是一部很好的书,语言幽默,但又不乏鲜艳的笔墨;以小说的笔法来写,但又以历史为基础。所以,在这个寒假,我充分利用了我的空余时间看《明朝那些事儿》。虽然并没有看完,可是我已经感慨万分。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有七本,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余年发生在明朝的事情。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让我对皇帝对大臣们都有了新的了解和认识,所以,我的心一向被震撼着。

说到明朝,我们大家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人物,应当就是朱元璋了。朱元璋,本是布衣,生活艰苦,没有读过书,然而,他从一个卑微的贫民走向成功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让我深感佩服。“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人也一样,在经历痛苦和艰难的磨炼之后,方才会成功。朱元璋告诉我们,获得胜利的关键在于隐忍的耐心和准确的确定,而这也体现出朱元璋一生的信条: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朱元璋,他是明朝皇帝的典范,他的勇猛,他的坚强果断,他的信念,都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有的人说朱元璋刚愎自用,疑心太重,杀人太多杀人从不手软,心狠手辣,可是,这是他为了维护巩固自我的政权而已,他也无非是想让天下不要那么黑暗。毕竟人无完人,他依旧是一个很成功的皇帝。

历史总是令人感慨,朱元璋是英雄,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能够帮忙我们去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是我们强大的武器,可是他阴险狠毒,逐渐铲除开国以来的功臣元勋,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问白头,我也不禁为那些逝去的功臣元勋感到叹息。

有人说,做皇帝也未必要那么心狠手辣啊,做个好人不也能够吗朱允炆就是个例子,他性格温和,不会冷酷,重亲情,宅心仁厚,而这些,也是他的致命弱点,这些弱点,导致他最终的失败。所以书里写着“朱允炆是个好人,却不是个好皇帝,因为好人是做不了皇帝的”,所以,朱元璋是真正的明朝皇帝的典范。

历史是丰富多彩的,每一个朝代都有其不一样的特点。《明朝那些事儿》,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学会了为人处世,也学会了历史。当年明月的语言幽默,形象生动,让我明白历史也能够如此的趣味。皇帝们有着超人的自信和霸气,各有千秋,他们有毅力,有决心,能做成常人所无法做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良品质,我们也能成功。

关于初一读明朝那些事读书笔记5

明朝是一个政治与文化都极为繁荣的时代,永乐大典,七下西洋,但是这些辉煌的事情大都发生在明朝前期,明朝后期政治军事尤为混乱,皇帝大都不理朝政,蒙古,女真,日本频繁侵袭,最终逐渐走向灭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有人云:明亡于党争。确实,明朝后期的党争特别激烈,官员权贵斗得不亦乐乎,那么为什么会有党争呢?

原因很简单——欲望。

当年,朱元璋望天下大乱,领兵起义,是为了救命救国,让百姓脱离苦海,是正义的欲望。但是,像魏忠贤这样的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赌博上瘾,幻想一夜暴富,后因为这种欲望妻离子散,来到皇宫,妄想统治天下,就勾结客氏,结党私营,控制朝廷,滥杀忠臣。最后,这种无尽的欲望使他在崇祯皇帝的追捕下被逼自杀,死后又被缪尸。因为对自己的处境永不知足,总想攀上更高的台阶,掌握更多的权利,进一步捞取更多的金钱,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正是这种无穷无尽的欲望使他们勾心斗角,不择手段,压制了清官,明官,明朝才渐渐瘫痪,灭亡。有人说,明朝败在了魏忠贤的手里,可我说,明朝败在了欲望的手里。明朝的灭亡不仅仅是由于一些欲望无度的臣子,还有只有贪图享受欲望的皇帝,比如万历,饭后果品一盘就是十四斤,酿豆腐的用品不是黄豆,而是一千只鸟脑,所以有人说,到了万历的时候,明帝国就如一辆在走下坡路的巨车,刹车系统失灵,所以,只能一直走下坡路然后跌下悬崖。

当然也有一些心中无贪欲,一心为国为人民的人,比如说海瑞,为官多年一分未贪,置身投入工作。比如说“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为京城保卫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却不求金钱荣誉,最后被奸人所杀,至今都无人不敬佩。比如说姚广孝,为靖难之役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永乐帝即位后却依然深居佛堂静修。他们身上有太多太多的高贵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在这些人中,我最佩服的是“举世皆浊唯我独清”杨涟。

杨涟的那个时代,阉党横行,魏忠贤的爪牙遍布朝廷。就是在这个浑浊的时代里,杨涟不畏权贵,带领东林党与魏忠贤作战,他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伴或被阉党所害,或看到自己的同胞投靠了魏忠贤,但是他仍然坚守着他内心的正义。当杨涟上书魏忠贤的24大罪时,他明知自己一定会失败,因为这份奏章一定会落到阉党的手里,而后杨涟被投入大牢残酷的拷打,直到奄奄一息时,他也没有背叛他心中的正义,直至铁钉钉入他的脑袋,杨涟才含着满腔的热血和正义而死。看到这里,我不禁眼含热泪,久久叹息,因为我认识到了一个悲哀的事实,历史在有的时候,只分成败,不分正恶,但是,那又怎样,因为时间可以证明一切。崇祯帝即位后,赐了杨涟忠烈的谥号,这个谥号来描绘杨涟的一生,当之无愧。

杨涟的生平让我想起了一句海明威的话“一个人不是生来给打败的,你可以杀了他,却无法打败他。”我坚信,只要一个人心中有正义的“欲望”,那他将是无法挫败的。

我想到了我们中国的今天,随着习近平主席的上任,党的“十八大”的召开,立马整顿了各地的不良风气,审计高级将领,不管多大的官,一旦发现,严惩到底。严禁公款吃喝,下令一切从简,中国各地浪费奢侈行为大大减少,送礼贪污之风得到严厉的制止,全国各地政府以为人民办实事为己任。当然,习近平总书记自己也以身作则,在习近平主席与哈萨克斯坦总统在飞机上进餐时,吃的仅仅是家常咸菜和小米粥,很显然,习近平主席这种带头弘扬正气的行为,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欲望,那就是想让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自强自立的道路,是一种正义的欲望。所以,在习近平主席的领导下,我们相信中国一定会走上坡路,并行驶到最顶峰。

是啊,是欲望让明朝日暮西山,但是在今日的中国,我们的中国梦,却让中国豪迈的自立于世界强国之林!

篇9:初一读呼兰河传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呼兰河传读书笔记1

童年,在我们眼中,它充满了快乐,充满了幸福,所以人们常说,童年是一生中最令人难忘的日子,我想作家萧红也是这么觉得的吧!

灰色的世界,平凡的时代,单纯的人们,落后的生活现状,愚昧的精神状态?这一个个惨淡的景象就是整个呼兰河小镇。

寒假里,一本《呼兰河传》给我的感受颇多!

作品中描写了单纯的”我“经过几次大变故后,回想起了童年时代的一桩桩往事:伴”我“成长的大泥坑子,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我“家的大后园,留下了快乐的童年印记;迷信鬼神的人们,给生了重病的小团圆媳妇举办各种驱鬼活动,最终白忙一场;性格古怪的有二伯忠实勤恳,对主子从不怀二心?

书中的故事情节生动感人,故事中的人物形象个性分明!在众多鲜活的人物当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小团圆媳妇。

小团圆媳妇是她后来的婆婆花了好多钱买回来的。可是,婆婆待她很不好:骂她、打她??之后,她就生了一场大病,奄奄一息,怪可怜的。可是,做婆婆的毕竟不能袖手旁观,请来镇上的人们帮忙。呼兰河镇的人们太纯朴善良,这个出了个偏方,那个请了个神医;但镇里的人们更迷信鬼神:跳大神、吃神药、热水汤驱鬼、扎彩人附魂??活生生的一个人,被她们折磨来,折磨去,最后无人问津直到死去。

多么令人痛心,多么令人悲愤呀!那时的人们真的是太愚昧!生活的平凡并不可怕,但知识的平庸有可能葬送的不仅仅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呀!我庆幸自己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远离迂腐迷信的文明世界,是一个摆脱落后愚昧的知识时代!

故事的结局是凄惨的:”我\"的祖父去世了,有二伯去世了,老厨子也去世了,父亲母亲也不知去哪里了。灰色的世界,平凡的时代,单纯的人们,落后的生活现状,愚昧的精神状态??这一个个惨淡的景象就是整个呼兰河小镇?

关于初一读呼兰河传读书笔记2

今日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我”和祖父趣味的故事,如果想明白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异常趣味,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明白,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十分幽默,十分疼爱我。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十分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样样,就怎样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明白,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欢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齐玩,一齐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齐,童年充满了欢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我的双手去创造自我完美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啊!我真想永久地停留在童年,可是时光总是要走的。那就用一颗善良、热情的心好好珍惜,感受这完美的时光吧!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

关于初一读呼兰河传读书笔记3

最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他的祖父来到田野里。祖父给田地锄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玫瑰花。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说道:“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的说自家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

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但是我又为萧红的英年早逝而惋惜,像她这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作家若还在人世,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多的优秀作品。

萧红的童年生活也让我忆起了我的美好童年生活。记得10岁时,我和姐姐在一片雪白的草地上打雪仗。当时我们打得不分胜负,两人脸上都洋溢出灿烂而快乐的笑容。虽然过去了好久,每当回忆起,我的心田间就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暖暖的快乐感。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关于初一读呼兰河传读书笔记4

我喜欢图书馆,享受在书海中穿梭的感觉,也喜欢在宁静的下午独自一人看书。记得有人说过:能读书的人是幸福的。这个暑假,因为《呼兰河传》的陪伴,我是幸福而充实的。

书中的小村庄一年似乎都笼罩在萧条又黯淡的气氛中。一年四季,春秋往复。时间像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毫无目的的向前运行着,在灰色的循环中不断带走人和事。小村庄里的人封建,迂腐,这算不算时代遗留的悲哀?面对书中终年碌碌无为的他们,我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旧社会的悲剧太多,远不是我们能想象的。团圆媳妇就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是一个童养媳,但却只有十二岁。十二岁的年纪,本该在家人的呵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她却以一个童养媳的身份,过早地操持起了家务。就算她任劳任怨的干活,也要遭到婆婆无情的打骂。终于,她不堪重负,在生命之花还未来得及绽放时,匆匆的离开了人世间。但在她的婆婆和丈夫看来,这是一个买卖,赔本的买卖而已——只有而已。悲剧看多了,心也就麻木了。——这也许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内心最真实的写照。

日子依然平平淡淡,灰色的小城,灰色的天空。在我面前,我看到的只是一个灰色的年代。动荡时期人们再善良,也总抛不开老封建的思想。因为这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思想,人们让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发生。可笑的是,他们宁可信天信地,信神信鬼,也不愿相信事实。

呼可以当时中国的旧照,缩影。人们以为人死后,会到阴间里去。亲人们就得做这么一套:阴间里怕是会饿着,会冻着,会累着。就得为他们烧纸钱,烧纸衣,烧纸车。人们请龙王,人们供香,人们烧纸,人们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呼兰河更像一幅写真照,人们也是是典型的小市民,刻薄冷漠,迂腐封建,萧红用她的笔,划出了一个喧闹而寂寞的世界。

不得不说,萧红是一个好作家,她用诉说的方式,讲述了一件又一件尘封已久的老事。但在她的笔下,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和快乐如影随形的,却是寂寞。童年的天堂是那个大花园,花园里有她和她的祖父以及一些花花草草。每个人的童年,其实都是一个隔绝了世俗,战争,烦恼的纯净花园。每个人的花园都有属于自己的回忆。它是午夜花园——那个易碎的梦。在夜晚十二点,准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青春的忧伤,成人后的迷惘。

《呼兰河传》讲述了太多太多,我无法一一写出。与其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个回忆录。作者在回忆往事。而在她往事中,我看到的是我的往事。

不由得想到茅盾先生对它的评论“一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景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关于初一读呼兰河传读书笔记5

自从我们上了《祖父的园子》这一课,有许多同学就买了《呼兰河传》这一本书。我前面的同学也买了一本,我借过来翻阅。

这本书有六个主要人物,分别是活泼天真的“我”、朴实纯真的王寡妇、作为一家之主的祖父、可怜的团圆媳妇、性情古怪的有二伯和坚强的冯歪嘴子。这本书中写了作者在呼兰河这座小城中度过的童年,小城里人们的生活有悲惨、凄凉,也有少许欢乐。在作者的文字读起来不仅让人感到悲惨,还会有轻松幽默之感,表达了作者思念故乡还有那一去不返的童年。在这本书的尾声,作者最亲的亲人——她的外祖父去世了,这更让我感到悲哀。

这本书里的人物,最让我愤愤不平的是小团圆媳妇,她五六岁被人买去,十二岁就嫁人。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相信“大仙”的胡言乱语,三番五次地折磨她,最后把她给折磨死了当我读到这里时,仿佛看到那滚烫的热水里冒着气泡,小团圆媳妇在水中挣扎的情景。为什么没有人出来阻止?为什么要相信迷信?为什么要害死一条无辜的生命?

而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却是冯歪嘴子。冯歪嘴子是一个普通的下等人,在磨坊里磨面。偶然的机会,作者发现他和邻居王大姑娘喜结良缘。消息传出去后,冯歪嘴子和王姑娘被当地人奚落。在王大姑娘生完第二个孩子时难产死了。人们在旁边议论冯歪嘴子该怎么办。我本以为会有人出手相助,可竟然一个人都没有!冯歪嘴子在人们的闲言碎语中默默地劳动,坚强地与困难搏斗,让我不由得产生敬佩之情。二十世纪的呼兰城,只有祖父给了萧红温暖,大路上有大坑没有人填,冯歪嘴子有难无人相助,小团圆媳妇被活活烫死人们只是看热闹……一个灰暗的小城!但是这本书却让我感触很深,心头十分沉重。现代作家司马长风说:“她(萧红)使小城里的人物获得了不朽的文学生命。”

让我们以冯歪嘴子为榜样,在波涛滚滚的人生海洋中努力前行,定会到达温暖的彼岸!

篇10:初一读水孩子的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读书笔记1

“人的心中大概都有一个天使与魔鬼。在很多人的心里,魔鬼往往都会战胜天使。但那些本性善良的人,总会用自己天使的一面去克制住自己魔鬼的一面。”

在《水孩子》这本书里,讲述了这样一个由前者蜕变成后者的小男孩的故事:

一个扫烟囱的穷苦男孩汤姆,一直过着被师傅欺负的生活。一次,因受人们的误会,他在逃避追捕时,沉睡到水中成为了水孩子。他在水里结识了许多动物朋友,可他在交往中仍表现出人类自私自利的本性,但是水中的仙女们依然用爱来教育他。汤姆渐渐有了改变。最后,他在游向大海的历程中,终于学会了怎样以爱来对待别人,同时自己也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正直、勇敢的人。

或许,在现实的陆地生活中,人们不能喜欢他,包容他,甚至不能接受他;但在水中世界里,仙子们却用爱感化了他。

这本书含有不少讽喻,让我想起了不少事情:从汶川大地震中的“范逃跑”,到后来的欺负儿童事件,最后到老人摔倒事件……这种种事情不正说明了如果人类改掉自私自利的本性,这个世界将会更美好吗?

我不能否认,我的小小举动并不能改变世界,但我确信,从我做起,我能改变我自己,让“天使”永远战胜“魔鬼”!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读书笔记2

有个扫烟囱的小男孩,名叫汤姆。他是个孤儿,跟着师傅格兰姆斯打扫烟囱,赚来的钱却都被师傅花得一干二净。汤姆没有书读,也不会写字,从来不洗脸,还常常受到师傅的虐待忍饥挨饿。

最近我看了《水孩子》这本书,认识了一个叫汤姆的水孩子。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大城镇,有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儿叫汤姆,他是个扫烟囱的孩子,经常受他师傅的欺负和虐待,非常可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有一天,汤姆到一个庄园里扫烟囱,在烟囱里迷了路,被庄园里的人们误会为小偷,在他们的追赶下汤姆经历了艰难的路途终于跑到了旺代尔。他到一条河里洗澡,洗睡着了。等他醒来就发现自己迷迷糊糊地变成了一个只有四英寸长而且脖子周围长了一圈腮的水孩子,其实是仙女把他变成了水孩子,从此他便开始了在水里的生活。在水中洗净了身上的污泥,干干净净地在水中开始了一段惊险旅程。可汤姆很淘气,经常惹事生非捉弄水里的海蟹和海葵等小动物。经过仙女们的教诲,他终于变好了,不再欺负比他弱小的小动物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努力学习,要爱护大自然给我们的东西,包括纯净的水,我们自己也要保持自身的干净,做一个心灵纯洁的人。像书中的小主人公一样弃恶从善,做个好孩子。

有一次,汤姆和师傅到哈特荷佛家中干活,他一不小心误闯入艾莉小姐的房间,吓得艾莉小姐尖叫起来,家人以为汤姆是小偷,全都跑出来去追赶他。汤姆没命的逃,他穿过一片树林子,爬过一堵粗墙,越过一大片沼泽地,走进石楠丛,然后跳过一大片石灰岩,最后才逃到了谷底花园。可这时候的汤姆已经病得不成样子了,他觉得浑身滚烫,极度渴望能够跑到河里去凉爽一下。后来,他在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地走到小河边,跳进了河水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

汤姆已不记得自己的过去,他在水里尽情的欢笑,过得非常快乐。他已经完完全全是水陆两栖动物了。但是他有个坏习惯,总爱折磨水里的那些小动物,每天嘻嘻哈哈,不顾别人的感受,自以为是。后来他终于受到了惩恶仙子的惩罚,浑身长满了刺,非常的难受。在福善仙子的指引和帮助下,汤姆决定做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那样不但可以帮助别人,而且可以挽救自己。就这样,汤姆开始了他的行动,在经历了各种奇怪的事情和艰难险阻的考验后,终于战胜了自己,赢得了荣誉,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可爱的水孩子。并且最后重新成为人类,成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

通过读《水孩子》这本书,我认识到,什么事都具有两面性,有进化,有退化。汤姆如果不克服重重困难,做了许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那么他就永远也不会重新变回人类,可能退化成水晰蜴,也可能是成为更低级的生物。所以小孩子不能怕麻烦,凡事一定得自己找答案,否则,就不能长大成人,更不用说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读书笔记3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的《水孩子》一书,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又脏又黑,从不洗澡,还一肚子的坏水的扫烟囱的坏孩子,整天受到师傅格里姆斯的欺负。后来仙女把他变成了水孩子。在仙女的帮助下,本性纯良的汤姆,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慢慢长大成人。但是汤姆必须做他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他最不愿意帮助的人。最后汤姆克服了自己,用爱心去感化他的师傅格里姆斯。使格里姆斯得到了解脱……

通过仙女岛、逍遥国、光辉城及路上的种种奇遇,使水孩子汤姆在磨练中得到了锻炼,最终成长懂事,变成了一个勇敢、有责任心的男子汉,并且成了一个大科学家,能设计铁路、蒸汽机、电报、步枪等。世界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而所有这些都是他在仙女岛做水孩子是学到的。

“水孩子”的成功,在于他坚持自律。在从和平池去天外天时,他跟着狗,倒着走路。好奇又顽皮的汤姆,努力克制自己,经受住了各种诱惑,不管刮风下雨,不管酷暑严冬,跋山涉水,历尽艰险。最终到达目的地。我要学习汤姆的这种坚持自律的意志,努力管住自己的各种不好的欲望,像看电视、上网等。要时刻管住自己,不使自己上瘾。多拿出时间来读些好书,多和同学做些游戏,多帮父母干点自己能干了的活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读书笔记4

读了《水孩子》,我感到无比的感动与自卑。

《水孩子》,它讲述了一个叫汤姆的扫烟囱的小男孩与他的师傅格里姆斯去打扫一个大富人家的烟囱从而发生一连串的故事,于是,汤姆从一个不懂事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会体恤别人的帅小伙。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结尾:当格里姆斯遇到困难时,汤姆不计前嫌,求以恶惩恶的仙女放了格里姆斯,这让我想到自己,当别人遇到困难时,我是不是也不计前嫌,去帮助他(她)们呢?这个格里姆斯从前他为了一己私欲,折磨了汤姆,可他没想到,汤姆为了见到他,做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事:去天外仙境帮助不愿帮助的人,去不愿去的地方。结尾还说了以前跟着汤姆的小狗变成了天狗星。

格里姆斯已经不是一个恶人的名字了,而是我们心中怨恨的代名词。哪个人心中没有一个“格里姆斯”呢?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比恨更厉害的武器是爱,比毁灭更有用的途径是包容。

汤姆已经可以去天外仙境了,因为他已经做到了人性中最难的部分:消除怨恨,宽容他人!

欲上天堂,先下地狱!要想成功,便要奋斗!雨后不一定会有彩虹,要想见到彩虹,必先经历风雨!一个人只有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才能成长。这就是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

我相信,我也能和汤姆一样,做到消除怨恨,宽容他人!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读书笔记5

人的一生总要经过磨练,才能真正成功。有句诗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水孩子就是从一个顽劣的淘气孩子,经过磨练,才长成了真正的男子汉。

小男孩汤姆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汤姆从小就被师傅训练成了清扫烟囱的童工,成为师傅赚钱的机器。因为这样,他身上集中了所有没教养的孩子的缺点:顽劣、懒惰、爱撒谎、不讲卫生、逃避责任。后来,汤姆被人追赶,在河里洗澡时变成了水孩子。一切遭遇不幸的孩子都能变成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在平静的水世界觉得寂寞,就出发去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汤姆在仙女的教导下,不畏艰险,走遍千山万水,坚强地克服种种困难,这一段经历真让我捏一把汗呢,真担心他会被这种种艰险所吓到,但他的胆识和勇敢战胜了一切,跨过了一道道艰险的鸿沟,战胜了一次次的磨难。从心底佩服他,如果换做是我,我想我还是需要从他身上汲取很多的勇气。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如愿完成了仙女交给他的使命,同时还解救了暴力的师傅格林姆。在这过程中,汤姆从一个顽劣的小男孩成长为了一名真正的男子汉。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手不释卷。

小时候,我也像汤姆一样淘气,不懂事,看见别人有吃的,自己没有,就向爸爸要钱去买。丝毫不懂得父母的血汗钱来得多么不容易,爸妈为了能让我过上好日子,自己省吃俭用家中但凡有点好吃的,妈妈总是留着给我解馋,但是那时的我竟然还老是要和别得小孩比,也不懂得父母的艰辛,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现在,长大懂事了,我知道了任何事情要往前看,做什么事都要为未来做打算。

任何人都要犯错误,人从降生那一天起,便不断地犯错误,只有在不断地犯错过程中,不断的碰钉子的之后,我们才能逐渐懂得事情。水孩子不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吗?生活中没有什么是正真的困难,那些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力量,只要我们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与决心,不断汲取生活赋予我们的力量,相信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

篇11:初一读雷雨的优秀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优秀读书笔记1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

这雷雨似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同时也注定着一场悲剧的诞生。

周朴园,作为剧中的核心人物,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开启罪恶之盒的潘多拉。他深邃似湖的眼神,将自己永无边际的贪婪掩藏得不留一丝痕迹;他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人看透他心中澎湃的可以夺去他人性命的滚滚波涛。他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在人前虚伪地掩饰,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想让别人认为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善良之人,他用脏肮的双手救力地在众人面前维护自己消逝的爱情,但事实上,他对鲁侍萍的感情早已在心底蒸发,曾经的爱情早已化为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

鲁侍萍,悲剧的承受者,她的命运充满了艰辛与坎坷。韶华易逝,曾经的秋月春风,夏荷冬雪都已变为记忆中零散的碎片,无法重演。悲慽慽的三十年后,美丽如花的容颜早已不在,婀娜修长的身姿早已不在,只剩下一个老得连周朴园都不认识的佝偻的躯壳、期盼了三十年,守望了三十年的男人,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无尽的哀伤与痛恨。既然如此为何还苦苦沉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鲁侍萍将这一生的苦难都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又如何凄惨,紧紧抓住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

一场命中注定的雷雨,一场无法回避的悲剧,将人世间一切的丑恶的揭露开去,但灰暗的色调终将抹去,雷雨过后,新的生活还要继续!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优秀读书笔记2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优秀读书笔记3

雷雨的开篇就已经注定了故事是一个悲剧。向衆多同一时期的作品一样,作者通过小说所要錶达的是封建阶级和资産阶级的许多劣性在一个人物身上得到细腻的刻画和充分的錶现。

雷雨中的两个傢庭八个人物在短短一天之内髮生的故事,却牵扯了过去的恩恩怨怨,剪不断,理还乱。剧本以釦人心絃的情节,简练含蓄的语言,各具特色的人物和极为丰富的潜台词。如刀刃般在心絃上缓缓划过,那抖颤尔出的馀音,久久不能平息。

一天,却牵扯一堆往事,一个误会,道出一个祕密,却害死了三个人。这就是人生。拥有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么吥使人心痛?历这样悲情的故事说得上是久縯不衰,类似的故事如此之多,在这揹景下的牺牲者不计其数。硪想,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而已吧。同许多故事一样现实生活情况是故事的原型。在现今社会,人思想改变了非常多,女性变得坚强勇敢,不会再无声无息地受命运的压製。除了科技髮达之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使时代嚮前跨了一大步。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倖之后,暗自庆倖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然而硪门更需要的是懂得运用前车之鑑。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优秀读书笔记4

当伦 理遭遇爱情,当爱情被套上厚重的枷锁,人们究竟该如何抉择,如何取舍?一个情字紧紧地将几个人的命运纠结在一起,亲情、爱情、错综复杂的关系压得人们透不过起来,想要逃离却又不知该逃向哪里?主任与仆人的爱情,后母与继子的爱情,亲兄与亲妹的爱情,一次次的冲击着世俗伦 理,无奈的是世俗的壁垒是如此的牢不可破,他们注定要在伦 理面前溃不成军。

天真的侍萍曾经以为她与周朴园的爱情可以超越世俗阶级,可残酷的现实硬生生地将她唤醒,纵然她生了两个儿子,可还是在大年三十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被逐出了周府,真是可悲又可叹。她是怀着怎样的绝望与凄凉去跳河的?她是否在心里告诉自己:心死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可造化弄人啊,她连求死也不得,被人救起,又开始了她的忍辱负重的生活……悲哀的是,她竟然还会回到曾经的周府,重新遭遇虚伪残忍的周朴园,因为女儿四凤。四凤竟然在周公馆作仆人,仆人与主人之间的恋情再一次戏剧化上演,可不同的是,这次的情感竟然发生在对往事毫不知情的亲兄妹身上,对鲁侍萍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她哪里想到过孽缘竟然与自己无法摆脱,反而会更加深重。周萍与四凤的爱情,大海与周萍的仇恨,让她心乱如麻,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让周萍与四凤远走高飞却半路逢着繁漪,这个郁闷压抑,因爱而生恨的女人,冲出来揭开了往事的真 相,让众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突如其来的真 相面前手足无措。可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就像一个耳光响亮的打在脸上,喊疼毫无意义。四凤冲出去不幸被电击,无辜的周冲也不幸丧命,处于崩溃边缘的周萍选择用死来解脱。看来,幸福有时候真的就是一个奢侈品,多少人用尽一生都未能得到。这一切的缘起缘灭,我们又能怪得了谁呢?

在我们看来,爱情如此美好,可在这里它却成了罪恶的起源。其实,谁爱谁都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只是他们的爱太过于沉重,注定要以悲剧收场。如果当初周朴园没有赶走侍萍,如果四凤没有在周公馆当仆人……那么,结局又会怎样,还是如此悲凉又叫人心痛吗?

可是,没有如果……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优秀读书笔记5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篇12:初一读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

为什么会去阅读三毛的《撒哈拉沙漠》呢?这本书久负盛名,在当当网最受欢迎的书籍排行榜上也是名列前茅的,可是很久之前我就对三毛这位作家貌似颇有偏见,觉得她笔名“三毛”起得有点庸俗而不文雅,然后又装作特立独行跑去撒哈拉沙漠旅行,写一本游记出来无非是吸引读者到那一片天地洪荒似的沙漠。当时就因为这样无知而自以为是地否定了一个作家,现在迷途知返了,真应该向三毛道声抱歉。有一次刷朋友圈,一位好朋友发了一句“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三毛吧”,虽然没有阐述出其他掷地有声的理由,但是就这么一句简单的双重否定的肯定句,就像一块巨石,扔进了我大脑中的好奇之海,激起好几重的波浪。就这样,受那位朋友的感染和对三毛这位作家的好奇,我在当当网一次购书优惠活动中,订购了三毛的《撒哈拉沙漠》。

很神奇,它晋升成为了我的枕边书,因为它里面包含十来篇不长的叙事性散文,故事有些传递出脉脉温情,还有些读起来让人欢喜和轻松,非常适合睡前半小时驱散内心的不安与烦躁。

印象中有这么一张照片,三毛穿着长裙,头戴一顶遮阳帽,姿态很自然洒脱的那种,而旁边站着的是一位是三毛的丈夫荷西,体型壮硕,胡须密集得可以覆盖着脸的下半部,双手叉腰,一副对炎热气温难耐痛苦的样子,两人站在沙漠上,而荷西站在三毛稍微前面,就像一块忠实可靠的盾。书里一篇《结婚记》写的是荷西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到沙漠中受苦,然后急不可耐地向三毛求婚,“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我们结婚好吗?”,荷西很真诚很靠谱,同时又与三毛在人生观上的“嗅味相投”,一个喜欢我行我素浪迹天涯,一个也喜欢流浪也包容理解欣赏对方的我行我素,三毛曾说荷西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多么疯狂多么难以理解,在荷西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而三毛为什么这么值得荷西去追求呢?这个不好说,但是三毛确实有非凡的个人魅力,“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三毛不是害怕要承担生儿育女的责任才所有顾虑,而是不愿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自由自在化。三毛是何其有幸,得到了荷西极大的包容, “我就是要你‘我行我素’,失去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在往后看到一些关于三毛和荷西生活的情节和故事都令我感受他们夫妻间那种相濡以沫不离不弃,还有像朋友一样不受拘束无欢不闹,比如《荒山之夜》中两人兴奋雀跃地驾车进入沙漠找小乌龟和贝壳的化石,尽管遭遇坏人险些失掉性命,还着了魔似的相约“明天下午再来”,再如《素人渔夫》里面两人为了解决暂时的拮据而下海捕鱼再到市场上卖,出现很多前因后果令人捧腹大笑的意外。

在书首页对三毛的简介中,这些写道:一场意外使原本安定的生活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三毛差点放弃生命。因此,我开始担忧荷西离世的事实会不会出现在这本书中,因为一个钟爱的人物受命运的安排戛然而止,不会在以后的情节故事中活泼给人希望,是多么令我痛心和为之惋惜,正如在《追风筝的人》中哈桑因为守护主人的家园而被拉到街上轻易枪决。祈求都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但是命运确实无常,和杜琪峰电影揭秘的一色一样,尘埃落定的东西是改变不了,它只能的被接受的。但愿人长久吧!

要谈书中最让我震撼和动容的哪几个故事,那就是《哑奴》和《哭泣的骆驼》。原因大概是对家庭和爱情奋不顾身地保护和捍卫。

《哑奴》讲的是一个哑了的奴隶,三毛和荷西悲天悯人,友善地对待哑奴,并给哑奴家庭送去接济的物资。不像其他虽然富有但没有教养、贪得无厌的邻居们,哑奴是懂得感恩和回报的。还有,哑奴贫困,但是他有一个幸福的家,接受了三毛所给予的面包和乳酪,哑奴不舍得吃,拿回家里给妻子孩子吃。最后在哑奴被卖给其他财主之际,三毛急急忙忙送给哑奴一些钱和一张毯子,哑奴在被绑住手脚的情况下,依然不顾一切跌跌撞撞扑向即将与之离别的妻子和孩子,将钱和毯子给妻子。三毛说她当时感动得眼泪流满了面颊,而作为读者的我,在相信这是个真实故事的情况下,也被哑奴感动了,被这样一位无私爱护妻子和孩子的黑人哑奴感动了,他与周围自私自利、目中无人、固守无知的撒哈拉威人形成明显的对比,令人肃然起敬。

《哭泣的骆驼》是书中最后一篇散文,有点长,我不耐烦地跳读了。主要讲西班牙对西属撒哈拉的殖民统治没落了,取而代之是摩洛哥来势汹汹地对撒哈拉的瓜分,撒哈拉威人当中一部分奋勇抵抗,组合而成游击队,决心抵御外敌,建立独立的王国,但是由于寡不敌众和撒哈拉威不够团结,最后导致一些正派人士被卑鄙恶毒小人陷害至死,其中包括游击队领袖巴西里和他的爱人沙伊达以及他的弟弟鲁阿,在三毛笔下,一个是英俊脱俗大气温和、撒哈拉威人的灵魂英雄,一个是气质非凡罕有人与之相衬的女子,还有一个貌似被三毛认为是默默爱着沙伊达而最后也因为保护她而被杀的青年,三人成就一段感人的故事。

看完《撒哈拉沙漠》,我最大的感受是,三毛的文字给人很强的真实感,还有读起来完全没有那种堆砌辞藻故作深沉的生硬感,相反每一个故事就像一个盛着泉水的碗,搁在那里安详得很,你爱喝不喝,如果喝了,你或许会有种收获感,或温情,或欢愉。我喜欢三毛的文字,同时我也喜欢三毛这位作家,她的字里行间流露出她的真性情以及浪漫情怀,她是一个很勇敢去尝试新鲜事物的作家。

我想以后会阅读三毛更多的作品来了解她。

关于初一读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2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这是一首三毛写的被广泛传唱的歌谣,从小不喜欢学习的三毛选择辍学去流浪,她流浪到了撒哈拉,给我们带回来的“礼物”就是这本传奇——《撒哈拉的故事》。

百度词条上说沙漠是指地面完全被沙所覆盖、植物非常稀少、雨水稀少、空气干燥的荒芜地区。地理上说撒哈拉沙漠形成于二百五十万年前,是世界第一大荒漠,也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之一。我想我这辈子不一定有机会去那里,但是因为三毛清新、有趣的文字,让我对撒哈拉沙漠有了重新的认识。

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用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阅读她的书,仿佛烛光下品着咖啡,久别回来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你们的表情不时表现出诧异、表现出惊奇、表现出欢笑。这里没有编剧,没有彩排,只有真实和有趣,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怀念三毛,希望她在天国,能够继续去“流浪”,继续写下传奇的故事!

关于初一读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3

最近刚读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有点意外。本以为那是个充满异国风情的、新鲜有趣的故事,开读之前我老是在想:撒哈拉里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冒险骆驼绿洲会是什么呢?结果却是一个个在撒哈拉生活的小故事, 有点平凡的、温馨的小故事。有些意外,但也仅是意外。

《撒哈拉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里面的哪一个故事,而是开篇序言里的那一封信,一个母亲写给远在异国的女儿的信。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每个儿女的身上都会有一条看不见的线紧紧缠绕着,线的那一头,是日夜忧念着孩儿的父母。为人父母,没有哪一个是不为儿女着想的?女儿孤身远去荒芜的撒哈拉生活,那里没有亲友,陌生的人、陌生的语言、陌生的风俗,思及如此有哪位父母能够安心,能不忧虑挂念?在那封信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引用名句,没有深奥的哲理,没有夸张的感叹,有点只是一个母亲为游子深深的思念与担忧,

在那短短的几百字的信中,我们不难知道三毛的母亲并没有很高的文化知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只会用普通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在刚得知女儿要去撒哈拉时她担心、不安、害怕,害怕女儿吃苦,害怕女儿寂寞,更担心她难以适应沙漠的日常沙漠。但她最终让她去了,因为她了解女儿,明白她的志趣,为了女儿的志趣和新生活的尝试,她和丈夫忍住了眼泪,答应了下来。尽管如此,在女儿离开家门去了撒哈拉生活的时候,他们仍然忍不住地忧虑、心酸。在那时,母亲常常往邮局跑,给女儿寄食物、衣物,以及一些小玩意儿。当他们听说女儿要结婚时,他们顿时感到欣喜和安心,喜于女儿不是一个人,在那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人能陪着她、照顾她。

明明是最平凡的语句,却表现出了那么深刻的感情。那信里有点啰嗦,那么的真实,好像母亲就在耳旁细细叮咛。看着它,我确实想起了我的母亲,那个啰嗦的,已经日渐苍老的妇女,每次我去上学,她总是说:“搭车小心点,认真上课啊,到学校了给妈打电话,放学马上回家啊,别到处乱逛。”听到这些,我总是觉得很无奈,都听了三年多了,但还是会一一应下来。有时候我们总是不懂事地顶撞父母,总以为自己是正确的,总是叛逆地不听父母的话,叫我做这我偏不做,让父母操尽了心。序言的信里有这么一句话:“夜已很深,春天的夜晚仍有寒意,请为父母多披上一件外衣,珍重复珍重。”“请为父母多披上一件外衣”这让我既心酸又惭愧。有人说:“儿女生来是来向父母讨债的。”但我想说:“儿女生来并不是要向父母讨债的。”

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美丽的白发,幸福中发芽;天使的魔法,温暖中慈祥。

在刚找《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时,找出几篇它的读后感,其中有一篇里说,三毛她啊,是沙漠里的一朵奇葩,一朵亮丽的奇葩。我在心里默默地点了一个赞。

首先我要说的是,我很佩服三毛的勇气,那种乐于在沙漠里生活而且一去好几年的勇气。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就提到,她希望去撒哈拉,去冒险,去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我很惊讶,毕竟很少有人会有这样的豪情壮志。三毛热爱冒险和旅游,当初她就是在希腊爱琴海和撒哈拉之间犹豫了,但很显然,她更偏爱于撒哈拉。我有点不懂,她为什么如此热衷于那个地方?比起干旱的撒哈拉美丽的爱琴海不是更让人心动吗?但看完《撒哈拉的故事》,我想我有点懂了。

撒哈拉是一个很贫穷的地方,这是无可置疑的。在三毛他们居住的地方没有医院、邮局、行政处等,要到小镇上才有,所以三毛要结婚那会儿常常往小镇上跑。

在《结婚记》中,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结个婚还会这么麻烦。出生证、单身证、居留证、法院公告证……各种文件还要周转好几个地方,最后交由当地法院审核、公告,再送去马德里他们过去户籍所在地法院公告……如此,最后还有一个省略号!我很难也不想猜测那省略号还包含些什么了。尽管这样,西荷还是很坚决地说:“我要结婚。”三毛,当然是随着他的啦。

我挺羡慕三毛的,因为她有一对善解人意的、关爱她的父母,有一个很爱她的爱人,她是个幸福的女人。与那些大男子主义不同,西荷并没有要求三毛婚后一定要呆在家里当个家庭主妇,他尊重三毛的志趣,喜爱三毛的性格,三毛也曾说过结婚后她还是希望能到处游走,当个“任行侠”,西荷也觉得这是当然的,他所喜爱的是三毛这个人,她的性格、她的一切,而不是需要一个保姆、一个佣人。也许这就是找一个外国爱人的好处吧。

撒哈拉很穷、很落后,撒哈拉的妇女们几乎没有受过科学的教育,有些已经是当妈妈了的却不知孩子真正是怎么来的,甚至连简单的单数算数都不会,于是,三毛就成了她们的万能教师了。在三毛的课堂里,“学生们”很自由,要来就来要走就走,毕竟她们不是真正的学生,老师也不是专业的老师。三毛的课讲得很零散,基本上想到什么就讲什么,更多的时候是拿些来给她们看。哦,对了,三毛还是她们的“巫医”呢。我觉得沙哈拉威们真是太固执和愚昧了,女性即使生病了也都不会选择去小镇里看医生,因为那医生是男的,就连生产这种危险的事情都不要找医生,其他妇女如果不是母女关系也不会帮他人生产,因为她们觉得这是不吉利的。三毛的到来改变了她们很多,她们学会了一些简单的知识,有了一个去医院生产的先例,而三毛也在其中找到了乐趣与价值。

在沙哈拉威的眼中三毛是很奇特的,她和西荷是当地唯二肯于奴隶做朋友的人。即使在这开放的二十一世纪,在一些贫穷落后的地区还是有着奴隶制的现象的,比如撒哈拉。我很不理解,也很反感那种不把人当人看的行为。尽管人的地位是有高低之差的,但是多年的教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人格和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人,因为尊重他人就是尊重我们自己。但很遗憾,我们不能将自己的思想灌注到那些等级观念已根深蒂固的人身上,三毛他们也同样这么无奈着。三毛他们喜欢与哑奴相处,但最终还是不能改变哑奴被送走的命运,他们为此感到可悲而又无奈。

在三毛的眼中沙哈拉威们也是很奇特的。性别观念、无知、早婚、早育,哦,还有那奇异的几年才一次的清洗。三毛就曾因为好奇而去观看了撒哈拉妇女的洗澡,还拉着西荷一起去观察她们如何洗内脏,因此差点被认为是变态。面对朋友的怀疑是,三毛很淡定地贼赃嫁祸,如果我当时在场,我的表情一定和西荷一样惊讶而又无语。我眼前似乎真的出现了三毛那一脸认真地说着“那一定是那些日本游客”时有趣的表情,呵呵,真可爱。

之前说过了,我对《撒哈拉的故事》有点意外,但也只是意外。我喜欢这本书,它的故事并不惊奇却生动有趣,有些很平凡但很温馨,我喜欢她。以上便是我读完《撒哈拉的故事》后的感受。

关于初一读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4

《撒哈拉的故事》这一本书是我第一次深入去接触三毛这一个作家,三毛我听说的算是比较多,而真正仔细阅读她的作品的就只有这本。说真的我个人对阅读什么的真的没多大兴趣,我会选这本书,是因为书名而吸引。我喜欢去旅游,喜欢去看各个地方的特色,而撒哈拉沙漠更是引起我对它的好奇心。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三毛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的沙漠中,三毛和荷西依然能够在沙漠中生活得乐趣横生真的是难以想象。三毛刚来沙漠,荷西带领三毛去他们居住的地方,房子中间一块四方形的大洞,一间较大的面向着街,另外一间,小得放下一张大床之外,只有进门的地方,还有手臂那么宽大的一条横的空间。厨房是四张报纸平铺起来那么大,有一个污黄色裂了的水槽,还有一个水泥砌起的平台还有个简陋的浴室,地是水泥地,高低不平,墙是空心砖,没有涂石灰。而对于这一间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三毛并没有灰心,而是燃起对生活的信心。三毛和荷西用他们的力量去改造自己的房子。白天荷西在外工作,三毛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欢自家特别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实在弄出不少,但他们在拥有乐趣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心酸是我们很难体会的。

在沙漠中少不了的当然是那里的当地人——撒哈拉威人。撒哈拉威人的外表上看上去都是极肮脏而邋遢的,不清洁的衣着和气味,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在《沙漠观浴记》那章中更是看得令人目瞪口呆,那些洗澡的人用一片小石头刮自己的身上,那不知多久没洗澡的身子全身的黑浆都被刮出来了,整个浴堂都充满着令人恶心的东西,不禁让人觉得反胃。三毛和荷西对人和气,不小气这一点,让他们的邻居充分给利用,什么千奇百怪的东西都来借,给了他们不会还,基本上除了三毛的牙刷和三毛的丈夫,家里的东西都借过了。而你不借给他们他们就说伤害了他们的骄傲,真是让人可恨又好笑的撒哈拉威人。同时他们又是无知的人。在《收魂记》中三毛为大漠中的女子拍照,而这家的男子却说三毛收了她们的魂,以为她们快要死去。当三毛拿出镜子,照在老人的面前时,他们看了一眼镜子,大叫得几乎翻下车去。可见他们的无知,处于辽阔的大沙漠中,面对浩瀚的黄土,脑海里有的是那些愚昧的说法,真是令人可怜。

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这一篇就很好得体现出来。这一篇也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爱,最感动的一篇。哑奴这一家一生都要为财主做事。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看不惯这践踏人权的事,不顾当地人的劝告和哑奴成为了好朋友,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非常感激并请三毛和荷西到他家做客。哑奴他是最好的泥水匠,拥有这一身的好本领,本应该有很好的生活,但他是奴隶,注定是贫穷的,但他没有对生活感到绝望,因为他有一个家,尽管他的太太是一个白痴,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家。虽然他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身为奴隶所要做的但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一个身体受到约束的人,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他的内心是足够强大的。但是他最终的命运还是逃不过要被财主用来做买卖交易,三毛得知,在哑奴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他竭力地想对太太说话,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三毛哭着看着哑奴离开,她只能看着却不能帮哑奴脱离分离的绝境 ……

在这本书更为重要的是爱,那一份荷西对三毛真挚的爱。在别人认为三毛这一举动是个笑话时,荷西是唯一不笑话她,不阻止她,更不拖累她的人。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荷西对三毛的爱虽然没有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平淡深远的结合,意味着不离不弃。在荒山的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心爱的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却深刻的爱。如三毛所说 : “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爱,令人肃然起敬。

看完整本书让我有种想立马收拾行装,游走天下的感觉,可我没有三毛那么果断。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仅因为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

我也想像三毛那样的随性,我行我素。之前看过一本书,书里面有句话我很喜欢,一个人旅行以为自己看得多的是这个世界,可在当中看得最清楚的是自己。一个人不愿意去尝试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在旅行中所遇到的正是未知的,等待自己去探讨的东西也是数不清的,趁着年轻,为什么不出去走走,看看不一样的世界。

我真的非常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但前提必须要充实自己,有能力去应对未知的世界,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完成我自己的着一理想。

关于初一读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5

我们的生命或许太短暂,短暂到无法拥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法一睹自己心中的桃花源。“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也是许多人梦中的“桃花源”。在三毛“撒哈拉的故事”中,我们有幸一睹。

《撒哈拉的故事》一书,以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的经历为主线,用生动有趣的文笔,描绘出撒哈拉威人的生活、大漠的狂野温柔、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战争与贫穷给人们带来的苦难。她笔下的大漠如此真实,似乎触手可及。

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威人,贫穷、迷信,但他们朴实、真诚,不知道战争是什么,若“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便真真是桃花源的故人了。他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平静地度过光阴。这样的生活虽在我们这些“文明人”眼中叫做“没有价值的人生”,在他们自己看来,也该算是岁月静好了吧。

可是,连上苍都不眷顾这些朴实的人们。摩洛哥向撒哈拉发动战争,西班牙政府曾许诺“民族自决”给这片大漠带来的生机,很快被战火带来的恐慌所覆盖。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巴西里——游击队领袖死于摩洛哥人之手时,阿吉比等人为泄私愤冤枉沙伊达——巴西里的妻子出卖了巴西里,使得这样一个无辜的善良女子惨死在自己的故乡,自己的故乡人手中。所谓对沙伊达的“会审”连给人说话的余地都没有。不仅没人说话,也没有人提巴西里,更没有人主持正义,只不过是残酷的私刑。难道战争给人们带来的苦痛还不够吗,还要去自相残杀?是不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在作祟?难道真的如孔子所说“人之初,性本恶”吗?

不,大部分的人都是善良的,只有极少数人是如此。是物质的贫乏导致如此吗?还是精神的贫乏呢?该是精神的贫乏吧,如果他们有丰富的知识文化,接受了正确的思想教育,有正确的是非观念,这样的惨剧还会发生吗?我不禁回想起鲁迅在“《呐喊》自序”中所说替俄国做了军事侦探的中国人被日本人砍下头颅示众,四周中国人喝彩的场景——喝彩是因为他们的愚昧,而三毛所写的撒哈拉威人是否也如此呢?没错,在和平年代,他们可以过着如《桃花源记》中所说“怡然自乐”的生活,可在乱世,一些人因为没有文化与思想的束缚,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做出了不该做的事。没有文明,就更不必说法律与制度了。可是,如果撒哈拉沙漠出现了现代文明,那宝贵的撒哈拉民族文化,便如同沧海遗珠一般,湮没于大漠黄沙。而在“文明人”的世界里,也并不是没有无视法纪纲常的人。撒哈拉沙漠的未来,就要撒哈拉威人自己抉择了。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写作之初是在大漠的照片中感受到前世的乡愁,想必她的随心之作也必定让许多人心生感慨。吾读罢全书亦甚有感触,是为感想。

篇13:初一读水孩子的优秀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优秀读书笔记1

寒冬的.天气着实冷得让人哆嗦,但丝毫没有减弱我读书的热情。好奇心促使我一口气读完了查尔斯·金斯利的名著《水孩子》这本书。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住在爱尔兰北镇扫烟囱的小男孩—汤姆。他身材瘦小,没上过学,可怜的他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每天被狠心的老板逼迫着替人家扫烟囱,饥饿和毒打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他受尽了师傅的折磨和欺负。

他忍受不了折磨逃跑了。他逃到了一条小河边,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水中,最后变成了一个水孩子。汤姆开始在水中生活,但他并没有改掉身上的一些坏毛病,往海葵的嘴里扔小石子,经常欺负水里的一些小动物。仙女没办法,只好请来了一位老师,这位老师就是汤姆见过的艾丽。后来在艾丽的指导和教育下,汤姆终于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看完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细心、不怕困难的人。做人不能太狠毒,要有爱心,不能以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为快乐。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优秀读书笔记2

《水孩子》里的汤姆,他从小失去双亲,整天在烟囱里爬上爬下,清扫烟灰,但是他一直坚持自己内心的抗争。他的师父经常骂他、打他,可他依然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他经过努力,最后变成了“死不了”的两栖孩子。

汤姆得到的教导是:世界是如此的精彩,如果他想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话,就必须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闻,自己玩火就烫痛自己的手指头……

我们要学习汤姆那种顽强不屈、乐观面对生活的精神,学习汤姆那种不怕困难、勇于和困难抗争的勇气。

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却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特别是缺乏和困难抗争到底的精神,如果我们能和汤姆一样,那么,还会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现在不管是我们的生活条件,还是学习条件,与汤姆比起来,不知要优越多少倍,我们能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生活和学习呢?

让我们向汤姆学习吧,学习他的勇敢和坚强。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优秀读书笔记3

翻开《水孩子》这本著名的童话故事是,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水孩子》主要讲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他不会读书、写字,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每天过着痛苦的生活。汤姆天天都被他那狠毒的师傅逼着去替人家打扫烟囱。

汤姆从小就受师傅格林姆的严厉管教。有一次,他陪师傅去帮一个大户人家打扫烟囱,由于汤姆不小心闯下了大祸,吓得到处逃跑,最后在仙人的指导下,跳进了水中,并且变成了一个水孩子。起初,汤姆还是像以前一样很调皮,在水里总数跟各种动物捣蛋,后来在仙人的帮助下汤姆逐渐长大了,也成熟了。有一次仙人派他去帮助他的师傅格林姆摆脱困境。汤姆听了很不愿意去,因为他害怕师傅会再一次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小孩。可是仙人告诉他,一个人如果想成功就不能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最后,汤姆战胜了自己,鼓起勇气去帮助自己的师傅脱离了困境。

经历了重重考验,水孩子——汤姆,从一个淘气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聪明、懂事的好孩子。

跟汤姆相比,我觉得羞愧极了,我是一个外表温柔,内心却淘气的女孩子。妈妈说我哪里不对,我却不服气,还经常顶嘴,现在想想,妈妈说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是培养我将来能够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水孩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它成为了我心灵上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懂事、勇敢、善良的好孩子吧!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优秀读书笔记4

《水孩子》是英国的查理。金斯莱著写的一本童话故事。生动的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小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最后长大成人的美《水孩子》 丽故事。

我认为汤姆可以成为一个热爱真理、勇敢正直、心胸开阔的人是因为他有仙女这样的母亲和老师。惩恶仙女负责把无心做坏事的人带到面前来用相同的方法来惩治他们自己,让他们知道自己做了错的事。惩恶仙女曾经对汤姆说:你要人家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人家。我想起妈妈也曾经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有一次妈妈买了一箱糖果回家。我比妹妹大7岁,我知道那些好吃那些不好吃,所以我把好吃的都抢了来吃。妹妹拿不到好吃的就哭闹的跟我抢,我不让给妹妹吃。后来妈妈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 要我把好吃的分给妹妹一半。我很不开心跑进房里哭了起来,心想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让妹妹,妈妈太不公平了。只有三岁的妹妹见我哭了,马上跑进来把好吃的糖果分了我一半,还对我说:“姐姐不哭,分你糖果”。这时妈妈就对我说了:“你要人家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人家。你刚才分了糖果给妹妹,妹妹知道姐姐对她好,见你哭了就分糖果给你,这样的道理你明白了吗?”

生活当中,父母和老师教了我们很多的道理,就好像仙女教水孩子一样。

关于初一读水孩子的优秀读书笔记5

他来到了胡说八道国和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经过他自己的努力,他来到了天外天,看见了格里姆斯,他在扫烟囱,他本来想点燃烟斗的,但因为他的心实在太冷了。后来他的心中冰融化了,不再扫烟囱了,他自由了!同时,汤姆也过上开心、幸福的生活。

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国人对工人的残酷的压迫,所以汤姆不喜欢格林姆斯,对他只有害怕,而不是肝胆相照、真挚的友情。工人同样是人,为什么要让他们没有自尊心,受别人压迫、被别人看不起呢?而且人是有自尊心的,没有自尊心的人就不算人,是人就要有自尊心。难道工人是子虚乌有的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尊重他们吗?你想象一下,自己被别人嘲笑、欺侮,你难道不会生气吗?恐怕你也会觉得自己是有人格的,有自尊心的,是不能被别人侵犯的,换了我,我肯定是怒发冲冠,摩拳擦掌了,预备扇他一巴掌了!所以我们应该尊重别人。

在大头娃娃生活的地方,天天都是考试,题海战术是一种十分笨的方法,不过这都不应该叫做方法了。曾经也有人写过一副对联,叫做:书山有路勤为径题海无崖苦做舟。这种话真叫人哭笑不得、啼笑皆非啊!死记硬背学了又忘,有什么用?要懂方法,不懂方法而努力是不行的。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最终在考场上也是“无功而返、碌碌无为”。懂了方法当然也会忘,但要温故知新,这才是真正的学习!家长对孩子严格,不要严格的过分!“可怜天下父母亲”啊!原本是想让孩子获益,结果让孩子变成机器。这难道不是很好笑吗?所以说过分的严格只会让孩子变得失去童年的快乐,童年原本是美好的,家长为什么要虐杀孩子童年的乐趣呢?难道孩子只是一种机器一样一文不值吗?我猜这些家长的爸爸妈妈一定不想让他们变成考试的机器,所以他们才不知道孩子的压力、负担。要是孩子抱怨一下,有些严格的家长就会说:“你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然后,开始跟你唠唠叨叨,说自己年轻时的苦中苦、“伟业”,然后拿那时候的事情和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我承认家长们那时候很苦,可是我们也有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压力,所以我希望家长们千万不要虐杀孩子童年的乐趣啊!

这是一本出色绝伦、滋润心田的一本书。这本书就像精神大餐,这些让我明白的道理让我深受启发。这是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

篇14:初一读《金银岛》有感300字初中生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小说叙述了少年吉姆一行人去金银岛寻找海盗埋藏的财宝的经过,描写了他们同海盗惊心动魄的搏斗。

书中主人公吉姆,在父亲的客栈里遇见一名性格古怪的水手这个水手不幸身亡后,吉姆在他的皮箱里发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这时,一位有钱的乡绅特里劳尼买了一艘名叫希帕诺拉号的大帆船,和李沃西医生等人一起带着吉姆到金银岛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批海盗装扮成水手混上了希斯帕诺拉号,-场血腥屠杀正在悄悄酝酿之中,这是谁也没料到的。巧的是,机警而大胆的吉姆躲在苹果桶里听到了海盗们的阴谋诡计,他万万没有想到表面上温和,待人和善的厨师西尓弗就是这次密谋的头目。吉姆立即把听来的密谋告诉了乡绅,医生和船长,一场寻宝者与海盗之间的生死博斗从此拉开了序幕。

看一个人是好是坏,不能只看他的外表,如果他表面是温和的, 那么这个人的内心很

有可能暑计多端,反而那种表面凶巴巴的人,其实这个人的内心是善良的。

记住,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这个人的内心。

篇15:初一读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1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关于初一读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2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关于初一读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3

关于《阿Q正传》这篇中国近代史上最负盛誉的中篇小说,我早就有所耳闻,但原先从未有机会拜读过。直到六年前的腊月,承蒙团县委赠送一套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的三卷集的《鲁迅全集》,我才终于有幸全面了解、认识“鲁迅”这位被国人赞誉为“民族魂”的文学大家作品中的内在精神。

我在刚刚收到《鲁迅全集》的第一时间里,就急不可待的打开了厚厚的书本,怀着一种异常兴奋和欣喜的心情首先读完了《阿Q正传》。对于鲁迅的大名早已如雷罐耳,乍然来读他的作品,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呢?因此,我读得很仔细,一直在用心来品味作品中的内在韵味。没有停顿,我一口气把这篇小说从头读到尾。只读了一遍,我就已经深为鲁迅笔下的诙谐与辛辣而感染,深为阿Q这位奴性十足和固有的习惯性而心酸和哀叹!

在这几年里,〈鲁迅全集〉已被我通读了不下十数次,尤其是〈阿Q正传〉,每读完一次,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新收获,新体会。

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安慰方式,早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的典型。足可见鲁迅的独具匠心、寓意深远。小说的创作年代是满清王朝刚刚覆灭不久,描绘的故事年代位于满清王朝覆没前夕,创作意图是想对现实社会进行反思、解剖,寻找问题的根源。阿Q这个形象塑造得相当成功,相当有趣,也一针见血。可以想象得到,在那个混乱而又黑暗的环境里,阿Q式的人物决不是单一的个体,赵家太爷也不是单一的个体,菜市口砍脑袋当然也是常有的事情。阿Q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人心中的一杆标尺,衡量着应该衡量的一切。阿Q身上所反映出的种种现象、世态炎凉正是那个年代真实的一面。

在阿Q的一生当中,始终孓然一人,无业游民一个,依靠为别人干些体力活来勉强维持生计。他连一个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住处都没有,只得苟安栖身于祠堂里。就是在这样的窘境里,他也不得不常常为窘境的不能维持而苦恼,为别人挤占了他的位置而角斗。然而他的状况却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更加恶化了。因为角斗中他并没有真正获得实质性的胜利,只是落魄后精神上的自以为是罢了,了以自慰。

阿Q头上的癞疮疤是最醒目的外在标志,因此,他常常忌讳这忌讳那,却又常常受到闲人们的讥笑和把玩。他虽然气愤不过,却不敢惹恼闲人们,只好用怒目而视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然而,就是这样的反应也同样会遭到闲人们更大的羞辱与打击——被讥笑者揪住黄辫子,在墙上狠狠碰几个响头。后来,当闲人们了解到了阿Q的思想后,便打过他之后还要逼着他说自己是畜生被人打或者儿子被老子打了。如此,闲人们才会心满意足地放开他。

阿Q的心情从来不会长时间一蹶不振,因为他有一套精神上的胜利法用来调剂身心和安慰自己。他手里不能有钱,因为他好赌。在押宝时,就数他的嗓门最大声音最响,但是最后他又总是输的最惨的一个。没有钱时倒干脆,不会再赌了。静不下来的他又开始为别人着急起来,简直就是杞人忧天。输钱,他并不怎么懊恼,若偶尔有幸能够赢上那么一回,倒反而失败得一无所有。他的行状总是与现实格格不入,处处相反,实在奇怪?

关于初一读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4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着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

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

《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关于初一读阿q正传的读书笔记5

影片中的“革命”事件是一出闹剧,也将阿q的“精神胜利法”推向了新的高度。阿q狭隘的小农观点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痛绝。并在显示自己见过杀革命党时冒出“革命党当然该杀”这种观点。

但当他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与未庄人对革命党的害怕慌张时,却对革命有些神往了。最终大喊“我革命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冲出酒店,一路高唱着戏文,好不得意。

其中前一句自语揭示了阿q心中革命的目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反映了他对革命的不理解;而《龙虎斗》戏文的吟唱表现出阿q心中的得意和盲目性,也揭示了他对革命的无知和盲目乐观。在他眼里,只要他想革命了,他就能革命。因为他太苦太穷了,所以他一心向往革命,他所想要的只是改变自己的地位。

从后来他的美好梦境中不难看出,他对革命的本质,性质以及对象根本不了解,对革命对象也极端混淆,而且留有非常浓厚的封建思想。但后来阿q失望了,因为革命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去尼姑庵革命不成,假洋鬼子也不准他革命,他的“革命”只好就此结束了。我们可以看到阿q性格中的“精神胜利法”是他精神领域的主导,而且这一性格一时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躯体。

甚至是后来被当做替死鬼抓进监狱,游街。他竟也能坦然地想成“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抓进抓出的,要游街的”。这种“精神胜利法”此时却让观众有点心生敬意了。

狱中的阿q认真地画着圈,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也将走到尽头,不免让我们心生一丝怜悯。当他真的要枪毙时,他终于恐慌了,颤抖地闭上了双眼,“精神胜利法”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没有奏效了。

篇16: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弃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篇17: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篇18: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 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篇19:初一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600字

关于初一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600字1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人叫刘备,他是蜀国的君主,与张飞关羽为结义兄弟,也是皇室后裔。人们对刘备的大多数评价是仁义,礼贤下士,虚心,等等好的评价,他似乎成了谦虚和仁义的代表。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刘备他是一个不关爱家庭,懦弱,虚伪的人的人。

刘备,将复兴汉室看的太重,家庭看的太轻。有句话说的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刘备眼中,女人不算什么,就像看衣服一样,破了,就再换一件。

赵云从敌阵中杀出一条血路,救出了阿斗,身负重伤来到刘备旁边,而刘备接过孩子后,就把它往地上扔,虎毒不食子刘备确他的亲儿子也要伤害,虽然拉拢了赵云,但是这种做法实在残忍

有的人是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当鲁肃第二次来要荆州的时候,刘备就那里哭抱怨自己有多么多么的苦,只为了保住荆州,但是他这样的做法实在有失帝王风范,身为蜀国的头领,当代天子皇叔,却哭的和个小孩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刘禅变成如此也不奇怪。

还有他们荆州被曹操收走,刘备他们要撤走时,而百姓想要追随刘备,这是他为了保持自己爱百姓的名誉,就带上百姓一起走,但是如果曹操来追他的话,他不仅跑不掉,还会连累百姓。只为了那个名誉,却没有思考这会带来的后果。

但刘备还是会有些优点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复兴汉室,他对汉室的忠诚不可否认。他对属下也是关怀的,像对诸葛亮的三顾茅庐,他都是为了复兴汉室。

刘备他一心想复兴汉室,但是却干了一些不妥当的事,而我们在追随自己的梦想时,也要守自己的原则,三思而后行,不虚伪,对待他人要好。

关于初一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600字2

如果说刘备是仁义的化身,救万民于水火而礼贤下士平易近人,那么诸葛亮则是智慧的化身,火烧赤壁六出祁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部《三国演义》成就了几个经典角色,也让千百年来的读者形成了尊刘贬曹的思维定式。可是,真正的历史是我们了解的那样吗?我们所看到的历史,是小说家、史官融合了个人情感甚至政治阴谋的历史。人们只看到诸葛亮的智慧和伟大,看到他的阴谋和罪恶了吗?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大刀阔斧希望大下一片江山的诸葛丞相一面扬言“王业不偏安”,一面还要除掉妨碍自己事业的“碍眼同僚”,比如李严。李严的下场我们在《三国演义》中清除地看到。殊不知这样的下场也是诸葛亮希望看到的?自入蜀以来,刘备团体一下分为两派势力。一派是跟刘备打天下的荆州集团,一派是长年居于川中的原蜀集团。原蜀集团的代表就是李严。为了把权力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诸葛亮大力排挤原蜀集团而使荆州集团独大,李严与诸葛亮同为刘备白帝城托孤的两位顾命大臣,却屡遭排挤,最终以误报吴国入侵的军务大罪由丞相独断处决,后主刘禅连过问的机会都没有。诸葛亮处决李严之后,还假惺惺地提拔一下李严之子李丰以慰军心,生怕自己所作所为惹人非议。而他治蜀期间,百官皆设,独独不设史官。陈寿《三国志》载:“国不置史,注记无官。”光芒万丈的诸葛丞相不可能不希望有史官多记他的高尚人格,聪明才智,而他此举又是为了掩饰什么历史真相呢?而对于一直忠心耿耿跟随刘备的简雍,资历比诸葛亮还老,为何找不到关于他后半生的半点文字记载呢?还有关羽、马谡之死,也真的如此单纯吗?

公元234年,诸葛亮走完了他的戎马一生,而作为后人的我们,却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是怎样复杂而深不可测的人。他并不只有忠义儒雅,机智过人的光辉一面。史学家、小说家笔下的历史,不是毋庸置疑的历史。昨夜历史,都已随风散去,而我们所拥有的,是我们看待历史的态度。

关于初一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600字3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着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关于初一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600字4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关于初一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600字5

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篇20:红与黑九年级读书笔记作文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

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篇21:《爱的教育》读书笔记300字初中小作文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爱伴随着我们成长。父母的照顾是对你的爱,亲朋好友的关心是对你的爱,一个鼓励的眼神,一句温馨的话语,都是一种爱。可当我读了《爱的教育》后,对爱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爱的教育》中有100多个故事,每一件事都让我很难忘,都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激励着我,其中《意外的事件》最令我感动。一个陌生的孩子即将被马车撞倒,勇敢的罗贝蒂毅然地冲向了马车,救出了那个孩子,而他则被马车撞伤了腿。他的这个举动不仅使在场的所有人惊呆了,也深深地震撼了我。他也是个孩子,是什么力量让他如此勇敢,让他宁愿牺牲自己也要去救别人?我想,这正是一种大爱的体现吧。

其实我们的身边,像罗贝蒂这样充满爱心的人也有许多。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大到无偿献血、资助贫困儿童、危难之间舍身救人等等。如感动中国的“最美妈妈”吴菊萍,在千钧一发之际,她把生死置之度外。电光火石间,一条生命因她而得以延续。在这个缺乏信任的社会,“最美妈妈”无疑给我们上了最好的一课!当路人变得冷漠,当救人反被诬陷,让人不得不把自己的好心封闭起来。“最美妈妈”的出现,诠释了真爱。

再如“最美司机”吴斌,他只是无数平凡人中的一个,可这个平凡人,却用他的生命谱写出不平凡的乐章。是他,在危难时刻紧握着牵动乘客生命的方向盘,拼命行驶到安全的终点。而他自己则忍受着剧痛的折磨,最终离开这令他留恋的人间。吴斌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但他却挽救了一车乘客的生命。还有“最美乡村教师”、“最美医生”等普通人所创造的爱的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其实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里,所有的或伟大或平凡举动,都是爱的力量,是爱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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