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商事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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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孩儿爸妈”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买卖合同商事仲裁申请书(共1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买卖合同商事仲裁申请书

买卖合同商事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021-22817315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开始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2: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

一家XX国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2页,在XXXXX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见附件第3至第5页,公司授权及护照)

申请人代理律师:(见附件第6至8页,授权委托书)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见附件第9至10页,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xx幢x号xxx室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xxxxx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于xxx年8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xxx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全额付款(见附件第12至16页)。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并发送给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xxx,xxx美元的货物。

申请人多次催要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中国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各种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均因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诚意,一直未果。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会提起仲裁,恳请贵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篇3: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xxx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XX市仲裁委员会

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时间:

篇4: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 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篇5:商事仲裁申请书优选

范文一:

被申请人: H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X公司”)

住所:xx , 邮政编码:xx

邮箱:xx 电话:xx 传真:xx

法定代表人电话: xx

被申请人:BJ公司(以下简称“BJ公司”)

住所:xx 邮政编码:xx

邮箱:xx 电话:xx 传真:xx

法定代表人电话: xx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BJ公司于1月1日签订的《基本合同书》及《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见附件第9-19页)中的仲裁条款——《基本合同书》“第23.争议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在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仲裁。”

所有当事人受此仲裁条款约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签订了《基本合同书》且已经实际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DLP货款8SSSS.09元;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索赔额的计算及各项计算数值的说明和依据:

按照《销售订单》进货数量计算未支付货款8SSSS.09元。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交易背景简介:

20SS年S月S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签订了《基本合同书》,约定:申请人任命被申请人为非独家代理商,销售申请人产品DLP;被申请人HX公司向申请人提交订单,申请人按照订单向被申请人HX公司发货,具体货款结算以订单的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期为准;产品的所有权自申请人收到该产品全部货款后从申请人转移至被申请人。

20SS年S月S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HX公司、BJ公司签订了《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见附件第18-19页),约定被申请人BJ公司遵守《基本合同书》的约定,HX公司与BJ公司共同承担《基本合同书》的义务及责任

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产生: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销售订单》(见附件第20-24页)要求发货,被申请人按时收货,未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却未能按照《基本合同书》的约定及HX公司《承诺函》的约定支付货款,至今仍拖欠申请人DLP轮胎货款8SSSS.09元。

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努力:

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货款,但被申请人均未还款。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承诺函》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故申请人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附证据:

1、附件第1-3页,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

2、附件第4页,授权委托书

3、附件第5-8页,被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附件第9- 19页,双方签订的《基本合同书》及《基本合同书补充协议》文本

5、附件第20-24页,被申请人的《销售订单》

6、附件第25页,被申请人致申请人《承诺函》

范文二:

申请人:A公司

注册号:AAA

住 所:上海市A区A路A号A号楼A室

法定代表人:A

电 话:021-A 手机:A

被申请人:B

注册号:B

住所:北京B发B路B号B中心B层B室

法定代表人:B

电 话:010-B

手 机:B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整元(人民币,下同);

2、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363,170)整;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C公司(以下简称“思迁数码”)三方共同签署了第C-C号《C市C股份有限公司交C系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D的产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F)使用,申请人作为C的代理商负责签约及收款并提供服务(贸易结算单位)。该合同已于12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系统已经过最终用户(F)的验收,同时被申请人已经于20底收到最终用户100%的合同款。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在付款前为被申请人提供了 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应在 年 12月 31日前向申请人完成全部合同剩余款项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的支付。但被申请人的'最后一笔合同款(¥236,850)一直未履行支付。

申请人已经先后于7月29日及12月6日给被申请人发过正式的催款传真,但被申请人未能给出任何回复信息。期间申请从也曾多次以电话形式催款,但被申请人态度不好,也没有还款的意愿。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追索该合同款,同时也希望被申请人能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支付该笔拖欠合同款相应的违约金。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方共同订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货款支付凭证及发票,由申请人提供;

篇6:商事仲裁申请书优选

范文一:

申请人:A公司  注册号:AAA

住 所:上海市A区A路A号A号楼A室

法定代表人:A  电 话:021-A 手机:A

被申请人:B 注册号:B 住所:北京B发B路B号B中心B层B室

法定代表人:B 电 话:010-B 手 机:B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整元(人民币,下同);

2、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363,170)整;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C公司(以下简称“思迁数码”)三方共同签署了第C-C号《C市C股份有限公司交C系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D的产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F)使用,申请人作为C的代理商负责签约及收款并提供服务(贸易结算单位)。该合同已于2007年12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系统已经过最终用户(F)的验收,同时被申请人已经于2007年底收到最终用户100%的合同款。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在付款前为被申请人提供了 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应在 2007 年 12月 31日前向申请人完成全部合同剩余款项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的支付。但被申请人的最后一笔合同款(¥236,850)一直未履行支付。

申请人已经先后于207月29日及月6日给被申请人发过正式的催款传真(详见附件【 】:C-00D合同账款对账函-DDD),但被申请人未能给出任何回复信息。期间申请从也曾多次以电话形式催款,但被申请人态度不好,也没有还款的意愿。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追索该合同款,同时也希望被申请人能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支付该笔拖欠合同款相应的违约金。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方共同订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货款支付凭证及发票,由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发给被申请人的'催款传真,由申请人提供。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章)

xx年 xx月 xx日

附件目录:

1.仲裁申请书 份

范文二: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仲裁委员会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申请人:Xxxxxxx.

一家XX国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2页,在XXXXX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

邮政编码:xx 电子信箱:xx

电话:xx 传真:xx

负责人:xx 职务:xx

申请人代理律师:(见附件第6至8页,授权委托书) 通讯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电子信箱:xx

电话:xx 传真:xx

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xx幢x号xxx室

电话:xx 传真:xx

法定代表人:xx 电话:xx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xxxxCo.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于8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篇7:商事仲裁申请书格式及

格式: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 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范文1: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A公司

注册号:AAA

住 所:上海市A区A路A号A号楼A室

法定代表人:A

电 话:021-A 手机:A

被申请人:B

注册号:B

住所:北京B发B路B号B中心B层B室

法定代表人:B

电 话:010-B

手 机:B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整元(人民币,下同);

2、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363,170)整;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C公司(以下简称“思迁数码”)三方共同签署了第C-C号《C市C股份有限公司交C系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D的产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F)使用,申请人作为C的代理商负责签约及收款并提供服务(贸易结算单位)。该合同已于20xx年12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系统已经过最终用户(F)的验收,同时被申请人已经于20xx年底收到最终用户100%的合同款。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在付款前为被申请人提供了 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应在 20xx 年 12月 31日前向申请人完成全部合同剩余款项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的支付。但被申请人的最后一笔合同款(¥236,850)一直未履行支付。

申请人已经先后于20xx年7月29日及20xx年12月6日给被申请人发过正式的催款传真(详见附件【 】:C-00D合同账款对账函-DDD),但被申请人未能给出任何回复信息。期间申请从也曾多次以电话形式催款,但被申请人态度不好,也没有还款的意愿。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追索该合同款,同时也希望被申请人能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支付该笔拖欠合同款相应的违约金。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方共同订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货款支付凭证及发票,由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发给被申请人的催款传真,由申请人提供。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章)

年 月 日

附件目录:

1.仲裁申请书 份

范文2: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

2、解散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

3、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因其拒绝解散合资公司给申请人造成的投资权益损失50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28万元,全部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10月28日,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制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合资章程”),合资成立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经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罐头加工、干燥制品加工、贸易以及种植业,主要以生产加工罐头为主。第一年的目标为150,000罐(5加仑罐),第二年以后每年递增20%。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第一年度的目标在国内销售占生产数量约80%,出口约20%。在中国国内销售由代理商或者甲方帮助合资公司直接进行销售,合资公司必须通过合理的方法筹集必要的外汇。合资公司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查批准,并经海南省儋州市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于xxx年12月9日正式成立。

合资合同规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6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出资207万元人民币,占45%;申请人ITK株式会社出资184万元人民币,占40%;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出资23万元人民币,占5%;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出资46万元人民币,占10%。经1994年和20xx年两资增加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为867.20万元;20xx年,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了申请人千石商事有限会社,从合资公司全部退出。增资和股权结构调整后,各方的出资和比例为:申请人ITK株式会社出资41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7.86%;申请人千石商事有限会社出资4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3%;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出资10.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18%;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出资39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的45.66%。以上注册资本,已依照合资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全部、及时缴付。

合资公司地1993年建成投产,投产当年即亏损854,963.5元人民币,约占当时的注册资本的19%。究其原因,主要是竹笋质量和数量距原计划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造成工厂竹笋原料严重不足,因而产量低、成本高。

接下来的两年,原料供应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合资公司;由于生产成本高,原料供应不稳定,产品的竞争能力低,使得合资公司远不能达到预定的生产规模150,000罐,产能浪费和设备闲置严重,这使得合资公司连年亏损。

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发展,xx年各股东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向合资公司又注入了400万元;1xxx年股东还以借款的方式向合资公司输血,其中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提供了39,258,560日元(折合人民币334.4万元人民币),被申请人提供了273.6万元,共计608万元。这些借款极其优惠,不但借款期长达五年,而且年利率只有4%,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水平。

尽管94-95年股东毫不吝啬地提供了近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但合资公司仍然以较快的速度继续亏损,xxx年度继续亏损135万元,累计亏损额高达487.8万元之巨。

由于原料问题始终无法解决,使合资公司开工不足,产能浪费严重。合资公司始终维持了较高的亏损水平,至20xx年已累计亏损591.38万元。20xx年度,股东提供的低息借款已经到期,但为留给合资公司扭亏增盈的最后一线希望,股东容忍合资公司继续占有借款达600万元左右。但是,合资公司并没有象股东所期盼的那样能扭亏增盈,至20xx年底仍然亏损418万元。

20xx年5月,由于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长期拖欠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未清结,儋州市人民法院向合资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合资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儋州支行偿付2,518,048.30元。这已现实地威胁到了申请人ITK株式会社的借款安全。20xx年申请人ITK株式会社考虑到借款已逾期3年,合资公司扭亏无望,决定依法收回借款。

ITK株式会社收回借款后,合资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150万元,严重匮乏,且面临着随时被申请人或其债权人收回的现实危险。

合资公司建成投产以来,其实际能够实现的生产能力,严重背离合资公司设立时预定的'经营目标(详见附表),经ITK株式会社和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倾力扶持近10年,合资公司仍然保持较高的亏损水平,无法扭转亏损,至20xx年底已累计亏损424万元;目前根深蒂固的原材料供应问题仍然是合资公司无法解决的难题,加上在流动资金上存在的严重困难、市场前景的严峻、设备、技术的老化,合资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无法克服的困难。据合资公司自行估评如20xx年继续生产经营,亏损还将扩大100万元以上。

因此,申请人认为:由于原材料供应、产品竞争力、产能浪费等原因,使合资公司连续多年遭受重大损失,目前及以后都面临着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合资公司根本不可能达到经营的目的,没有现实可行的发展蓝图,无法继续经营。应根据合资合同第三十三条、章程第六十九的规定解除合资合同、解散合资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此意见经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杨纪国董事,杨表示同意申请人的意见,但因被申请人只占合资公司股权的1.18%,对合资公司的事务采取漠不关心,放任自流的态度。其派出的董事杨纪国先生,长期忙于其它事务,联系异常困难,且该公司没有其它可供联系的人员,以致于不得不将其列为被申请人,以仲裁的方式促使其参与合资事务的处理。

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在是否解散合资公司的问题上,态度根本不同。其以非市场经济的因素考虑,在认识到只20xx年停产和不停产都将亏损10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仍固执地坚持生产,不同意解散合资公司并依法清算。

我们认为被申请人的意见根本不能成立:1、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合资公司不可能达到经营目的,各方均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蓝图,这已是客观事实;2、被申请人提出继续生产的意见,是缺乏经济理性的,是单纯的为了生产而生产,归根结底是以人力阻挠市场体制对劣质企业的淘汰;不但没有效益,反而会进一步伤害各股东的权益;3、被申请人自身债务缠身,其信用存在明显瑕疵且没有相应的财产基础;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主张和意见缺乏一贯性和可信赖度,不能单独或共同地为合资公司克服目前所存在的困难,更无力对合资公司进行战略重组。

被申请人不同意解散公司依法进行清算,不但对合资公司无益,只会使合资公司的负债进一步增加,从而使所有者权益减少。因此,我们认为,从提起仲裁之日起至正式作出裁决期间,合资公司增加的债务从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减少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失,均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资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贵会提起仲裁请求,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申请人:ITK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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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应注意的问题

仲裁法第21条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有: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对争议取得管辖权的依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指申请人情求仲裁机构要解决的具体争议。事实指引起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理由指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依据,包括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根据仲裁法的额定,仲裁的范围仅包括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当事人申请仲裁,首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申请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应协商一致,达成同意将双方之间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某一具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象你这种情况,你与房地产公司在签约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即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据此,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符合该项条件的。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权益。同时,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如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则应有具体的金额。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内容要和仲裁协议中的仲裁事项相一致。如当初双方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只有付款方面的纠纷才可申请仲裁,而现在却因质量问题提请仲裁,这里的仲裁请求和仲裁事项就不一致了,需要达成补充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或不予支持。现在,你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为由申请仲裁,它们均是仲裁协议中所列明的仲裁事项。因为,合同中,约定了因履行该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另外,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必须以一定的事实和理由为依据,申请人(即提出仲裁请求的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应把纠纷发生的客观事实情况陈述清楚,并应有具体的证据予以支持。

(三)仲裁事项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等则不属于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下列文书:

(一)仲裁协议;

(二)仲裁申请书;

(三)有关证据材料等。申请人申请仲裁,需要预交一定的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原则上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

权益纠纷。

《商事仲裁申请书格式及范文》

篇8: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林MM,女,汉族,19XX年3月17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XX街道XX西路金迅达大厦D幢304室,代理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广州ML食品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XXX号5506房,法定代表人:王X强,任总经理一职,联系电话:020-3877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7月13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品牌权益金XXXXXX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市场保证金XXXXXX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品牌使用费XXXXXX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支付申请人利息:以XXXXXX元为基数,按照央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8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偿清本金之日止,暂计人民币XXXXXX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案的合理律师费XXXXXX元;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

第2-第5项仲裁请求总金额为X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年7月3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一份“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条款有1、一4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Hamihaton(汉密哈顿)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被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2、一6乙方于签约时一次性支付标准店品牌权益金XXXXXX元(大写陆万玖千捌佰元整,)权益金到达甲方账户后,乙方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除本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不得要求甲方返还;3、一7乙方于签约时支付市场保证金XXXXXX元,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乙方正常履行合约,并能在双方合作结束后妥善安排好顾客,若无顾客投诉退赔,甲方则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后将保证金退还乙方;4、二4甲方授权乙方使用Hamihaton(汉密哈顿)烘焙店商号、商标、CIS系统、营销策划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等经营技术资产;5、三2乙方需要甲方支付XXXXXXX/年的品牌使用费,自2013年7月31日至7月30日收取;6、六......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合作协议书签署后,申请人于207月31日支付了品牌权益金、市场保证金、品牌使用费共计XXXXXX元。截止提起仲裁之日,与被申请人相关的烘培店并未成立。

申请人认为本案中的合作协议书应该被撤销,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签署合作协议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存在将Hamihaton(汉密哈顿)第30类非注册商标以书面的形式表达为注册商标的欺诈行为,且欺诈行为足以让申请人误以为被申请人对Hamihaton(汉密哈顿)拥有第30类注册商标专有权进而产生错误的认识进而作出错误的行为表示。申请人主要依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论述:

1、申请人认为合作协议书中无论是从第一项的4条关于经营技术资产的第约定,还是从第二项第4条的约定均可以看出申请人被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Hamihaton(汉密哈顿)的商标;

2、在2013年7月31日签署合作协议书时,合作协议书的封面及封底均有

字样。首先,®不是也不应该是

商标的组成部分。其次,®在商标法中有且仅有一种含义即“registered”-注册;最后,申请人郑重向仲裁庭承诺该合作协议书的封面和封底为被申请人制作而不是申请人制作,如有伪造的申请人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3、合作协议书签订后,在合作协议履行的过程中被申请人在其授权书中又再次以书面的形式出现

商标字样,该字样同样使用®标识。同时,被申请人提供了

在第30类上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及被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全部加盖被申请公司公章及“仅提供办证使用,2013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印章,用于申请人在被授权的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泰富城都尚百货1F 036A林MM(330302197703170423)区域范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使用;

4、后由于申请人与案外人解除了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泰富城都尚百货1F036A的场地租赁合同,导致在江门的与被申请人相关的门店没有成立和开业经营;

5、2014年10月底,申请人在查询商标的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的

商标在第30类上的申请日期为-12-5,初审日期为2014-5-27,注册日期为2014-8-28。申请人认为:本案中很明显被申请人将未在第30类上注册的商标冒充已在第30类商标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对申请人进行欺诈,且明知在第30类上未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又将

第30类上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提供给申请人作为办证使用,让申请人结合授权委托的®标识对被申请人的欺诈行为有了初步的怀疑进而有了最终的识破。

同时,证据显示合作协议书签订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将本案中的协议款转账给非被申请人公账以外的案外人个人账户。申请人不但认为此举属于欺诈行为,更显而易见被申请人存在大量的涉嫌偷税漏税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最后,被申请人在商标

仍处于申请注册审核阶段(如果申请人猜得没错,被申请人正因此商标与案外人发生商标纠纷)的情况下,仍以第30类上的非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对外大量“诚”招加盟商(甚至很多开业的加盟商让不知道自己正在使用的商标为第30类上的非注册商标)。可以预见,被申请人此种无良行为不仅自断前程,更为未来广泛的群体性维权事件爆发埋下了隐患的种子。申请人就此保留向相关机关和相应当事人报案、告知实情的权利。

以上。恳请仲裁庭依法裁决!

此致

广州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林MM

申请时间:2014 年 月 日

篇9:商事仲裁申请书格式

格式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 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范文1:

申请人:Xxxxx.

一家XX国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2页,在XXXXX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见附件第3至第5页,公司授权及护照)

申请人代理律师:(见附件第6至8页,授权委托书)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见附件第9至10页,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xx幢x号xxx室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xxxxCo.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全额付款(见附件第12至16页)。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并发送给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xxx,xxx美元的货物。

申请人多次催要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中国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各种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均因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诚意,一直未果。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会提起仲裁,恳请贵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范文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此致

XX市仲裁委员会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10:商事仲裁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A公司

注册号:AAA

住 所:上海市A区A路A号A号楼A室

法定代表人:A

电 话:021-A 手机:A

被申请人:B

注册号:B

住所:北京B发B路B号B中心B层B室

法定代表人:B

电 话:010-B

手 机:B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整元(人民币,下同);

2、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363,170)整;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C公司(以下简称“思迁数码”)三方共同签署了第C-C号《C市C股份有限公司交C系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D的产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F)使用,申请人作为C的代理商负责签约及收款并提供服务(贸易结算单位)。该合同已于12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系统已经过最终用户(F)的验收,同时被申请人已经于20底收到最终用户100%的合同款。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在付款前为被申请人提供了 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应在 年 12月 31日前向申请人完成全部合同剩余款项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的支付。但被申请人的最后一笔合同款(¥236,850)一直未履行支付。

申请人已经先后于7月29日及12月6日给被申请人发过正式的催款传真(详见附件【 】:C-00D合同账款对账函-DDD),但被申请人未能给出任何回复信息。期间申请从也曾多次以电话形式催款,但被申请人态度不好,也没有还款的意愿。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追索该合同款,同时也希望被申请人能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支付该笔拖欠合同款相应的违约金。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方共同订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货款支付凭证及发票,由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发给被申请人的催款传真,由申请人提供。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章)

年 月 日

附件目录:

1.仲裁申请书 份

相关阅读:

申请仲裁应注意的问题

仲裁法第21条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有: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对争议取得管辖权的依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指申请人情求仲裁机构要解决的具体争议。事实指引起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包括事件和行为。理由指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依据,包括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根据仲裁法的额定,仲裁的范围仅包括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当事人申请仲裁,首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申请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应协商一致,达成同意将双方之间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某一具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象你这种情况,你与房地产公司在签约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即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据此,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符合该项条件的。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权益。同时,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如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则应有具体的金额。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内容要和仲裁协议中的仲裁事项相一致。如当初双方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只有付款方面的纠纷才可申请仲裁,而现在却因质量问题提请仲裁,这里的仲裁请求和仲裁事项就不一致了,需要达成补充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或不予支持。现在,你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为由申请仲裁,它们均是仲裁协议中所列明的仲裁事项。因为,合同中,约定了因履行该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另外,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必须以一定的事实和理由为依据,申请人(即提出仲裁请求的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应把纠纷发生的客观事实情况陈述清楚,并应有具体的证据予以支持。

(三)仲裁事项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等则不属于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下列文书:

(一)仲裁协议;

(二)仲裁申请书;

(三)有关证据材料等。申请人申请仲裁,需要预交一定的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原则上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

权益纠纷。

篇11:商事仲裁申请书

商事仲裁申请书一: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Co.

一家XX国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2页,在XXXXX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见附件第3至第5页,公司授权及护照)

申请人代理律师:(见附件第6至8页,授权委托书)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见附件第9至10页,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xx幢x号xxx室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xxxxCo.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于8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全额付款(见附件第12至16页)。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并发送给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xxx,xxx美元的货物。

申请人多次催要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中国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各种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均因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诚意,一直未果。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会提起仲裁,恳请贵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商事仲裁申请书二: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此致

XX市仲裁委员会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12:商事仲裁申请书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

2、解散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

3、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因其拒绝解散合资公司给申请人造成的投资权益损失50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28万元,全部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2年10月28日,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制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合资章程”),合资成立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经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罐头加工、干燥制品加工、贸易以及种植业,主要以生产加工罐头为主。第一年的目标为150,000罐(5加仑罐),第二年以后每年递增20%。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第一年度的目标在国内销售占生产数量约80%,出口约20%。在中国国内销售由代理商或者甲方帮助合资公司直接进行销售,合资公司必须通过合理的方法筹集必要的外汇。合资公司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查批准,并经海南省儋州市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于1992年12月9日正式成立。

合资合同规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6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出资207万元人民币,占45%;申请人ITK株式会社出资184万元人民币,占40%;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出资23万元人民币,占5%;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出资46万元人民币,占10%。经1994年和两资增加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为867.20万元;20,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了申请人千石商事有限会社,从合资公司全部退出。增资和股权结构调整后,各方的出资和比例为:申请人ITK株式会社出资41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7.86%;申请人千石商事有限会社出资4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3%;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出资10.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18%;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出资39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的45.66%。以上注册资本,已依照合资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全部、及时缴付。

合资公司地1993年建成投产,投产当年即亏损854,963.5元人民币,约占当时的注册资本的19%。究其原因,主要是竹笋质量和数量距原计划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造成工厂竹笋原料严重不足,因而产量低、成本高。

接下来的两年,原料供应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合资公司;由于生产成本高,原料供应不稳定,产品的竞争能力低,使得合资公司远不能达到预定的生产规模150,000罐,产能浪费和设备闲置严重,这使得合资公司连年亏损。

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发展,1994年各股东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向合资公司又注入了400万元;1995年股东还以借款的方式向合资公司输血,其中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提供了39,258,560日元(折合人民币334.4万元人民币),被申请人提供了273.6万元,共计608万元。这些借款极其优惠,不但借款期长达五年,而且年利率只有4%,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水平。

尽管94-95年股东毫不吝啬地提供了近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但合资公司仍然以较快的速度继续亏损,度继续亏损135万元,累计亏损额高达487.8万元之巨。

由于原料问题始终无法解决,使合资公司开工不足,产能浪费严重。合资公司始终维持了较高的亏损水平,至已累计亏损591.38万元。,股东提供的低息借款已经到期,但为留给合资公司扭亏增盈的最后一线希望,股东容忍合资公司继续占有借款达600万元左右。但是,合资公司并没有象股东所期盼的那样能扭亏增盈,至底仍然亏损418万元。

5月,由于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长期拖欠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未清结,儋州市人民法院向合资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合资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儋州支行偿付2,518,048.30元。这已现实地威胁到了申请人ITK株式会社的借款安全。申请人ITK株式会社考虑到借款已逾期3年,合资公司扭亏无望,决定依法收回借款。

ITK株式会社收回借款后,合资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150万元,严重匮乏,且面临着随时被申请人或其债权人收回的现实危险。

合资公司建成投产以来,其实际能够实现的生产能力,严重背离合资公司设立时预定的经营目标(详见附表),经ITK株式会社和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倾力扶持近10年,合资公司仍然保持较高的亏损水平,无法扭转亏损,至20底已累计亏损424万元;目前根深蒂固的原材料供应问题仍然是合资公司无法解决的难题,加上在流动资金上存在的严重困难、市场前景的`严峻、设备、技术的老化,合资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无法克服的困难。据合资公司自行估评如继续生产经营,亏损还将扩大100万元以上。

因此,申请人认为:由于原材料供应、产品竞争力、产能浪费等原因,使合资公司连续多年遭受重大损失,目前及以后都面临着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合资公司根本不可能达到经营的目的,没有现实可行的发展蓝图,无法继续经营。应根据合资合同第三十三条、章程第六十九的规定解除合资合同、解散合资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此意见经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杨纪国董事,杨表示同意申请人的意见,但因被申请人只占合资公司股权的1.18%,对合资公司的事务采取漠不关心,放任自流的态度。其派出的董事杨纪国先生,长期忙于其它事务,联系异常困难,且该公司没有其它可供联系的人员,以致于不得不将其列为被申请人,以仲裁的方式促使其参与合资事务的处理。

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在是否解散合资公司的问题上,态度根本不同。其以非市场经济的因素考虑,在认识到只20停产和不停产都将亏损10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仍固执地坚持生产,不同意解散合资公司并依法清算。

被申请人不同意解散公司依法进行清算,不但对合资公司无益,只会使合资公司的负债进一步增加,从而使所有者权益减少。因此,我们认为,从提起仲裁之日起至正式作出裁决期间,合资公司增加的债务从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减少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失,均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资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贵会提起仲裁请求,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申请人:ITK株式会社

范文二:

申请人:A公司

注册号:AAA

住 所:上海市A区A路A号A号楼A室

法定代表人:A

电 话:021-A 手机:A

被申请人:B

注册号:B

住所:北京B发B路B号B中心B层B室

法定代表人:B

电 话:010-B

手 机:B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整元(人民币,下同);

2、被申请人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叁拾陆万叁仟壹佰柒拾元(¥363,170)整;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C公司(以下简称“思迁数码”)三方共同签署了第C-C号《C市C股份有限公司交C系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D的产品并销售给最终用户(F)使用,申请人作为C的代理商负责签约及收款并提供服务(贸易结算单位)。该合同已于12月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系统已经过最终用户(F)的验收,同时被申请人已经于20底收到最终用户100%的合同款。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在付款前为被申请人提供了 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申请人应在 年 12月 31日前向申请人完成全部合同剩余款项贰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236,850)元的支付。但被申请人的最后一笔合同款(¥236,850)一直未履行支付。

申请人已经先后于7月29日及12月6日给被申请人发过正式的催款传真(详见附件【 】:C-00D合同账款对账函-DDD),但被申请人未能给出任何回复信息。期间申请从也曾多次以电话形式催款,但被申请人态度不好,也没有还款的意愿。申请人希望能尽快追索该合同款,同时也希望被申请人能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支付该笔拖欠合同款相应的违约金。

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确保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购销合同书》,由争议方共同订立;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货款支付凭证及发票,由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发给被申请人的催款传真,由申请人提供。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章)

XX年 XX月 XX日

附件目录:

1.仲裁申请书XX份

范文三:

申请人:XxxxxxxCo.

一家XX国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2页,在XXXXX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电子信箱:xxx

电话:xxx 传真:xxx

负责人:xxx 职务:xxx

申请人代理律师: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电子信箱:xxx

电话:xxx 传真:xxx

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xx幢x号xxx室

电话:xxx 传真: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xxxxCo.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于年8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10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全额付款(见附件第12至16页)。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并发送给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xxx,xxx美元的货物。

申请人多次催要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中国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各种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均因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诚意,一直未果。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会提起仲裁,恳请贵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篇13: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云南XXX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XXXX号

法定代表人:X,系董事长。

联系电话:XXX 邮编:650000

电子邮箱地址:XXXX

申请人:云南XX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XXXX

法定代表人:X,董事长。

联系电话:XX 邮编:650000

电子邮箱地址:XXX

被申请人:XX投资有限公司(WXX VX LX)

地址:XXXX

电话:+XX ,传真:+XX

电子邮箱地址:XXX

仲裁依据

申请人云南XX有限公司、云南XX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XX投资有限公司00.0.00月0.00日签订的X号《买卖合同》(见附件0.00)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0.00条约定:“本合同的解释及合同项下可能产生的争议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根据英国法律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回多付货款0.00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人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协商一致,共同于0.00年0.00月0.00日签订了XX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进口0.00吨铜精矿,交易方式CFR中国广西防城港。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开具了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了相关货款。申请人支付货款后,由于被申请人所售铜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含量偏低),依照《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退回多付货款0.00美元。为此,申请人曾于0.00年0.00月0.00日致函被申请人要求退回多付货款,被申请人对此未提出任何异议,但至今拒绝退款,已构成违约。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中心提起仲裁,恳请贵中心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此致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申请人:云南XX有限公司

篇14:商事仲裁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由于我的一些个人原因,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后,我决定向公司提出辞职。

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公司给予了我多次机会,使我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技能和工程经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融洽和睦,同时在公司里也学会了许多工作以外的处世为人的道理。所有的这些,我很珍惜也很感谢公司,因为这些都为我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带来帮助和方便。另外,在和各位同事相处的时间里,也使我与过去的、现在的同事建立了由浅到深的友谊,我从内心希望这份友谊,这份感情能继续并永久保持下去。

今后,无论我将怎样生活,我都会永远感激公司对我的培养,各级领导和同事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我困难的时候,犯错的时候给我的帮助和宽容。公司是一棵参天大树,而我,只不过是树上的一片叶子。每当风起时,都有些树叶会掉落,但是,大树总是那么挺拔和伟岸。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谆谆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批准我的申请。

再次感谢公司,感谢各位领导!真心祝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商事仲裁申请书一: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此致

XX市仲裁委员会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15:商事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Co.

一家XX国的公司(见附件第1至第2页,在XXXXX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住所(注册登记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见附件第3至第5页,公司授权及护照)

申请人代理律师:(见附件第6至8页,授权委托书)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见附件第9至10页,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住所:义乌市稠城街道兴中小区xx幢x号xxx室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xxxxCo.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进出口有限公司于8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全额付款(见附件第12至16页)。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并发送给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xxx,xxx美元的货物。

申请人多次催要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中国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各种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均因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诚意,一直未果。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会提起仲裁,恳请贵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附件:

1、第1至第2页,申请人在阿联酋注册登记的官方文件

2、第3至5页,KamalA.Mirza的身份证明

3、第6至8页,授权委托书及律师身份证明

4、第9至10页,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5、第11页,货物买卖合同

6、第12至第16页,付款凭证

7、其他证据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16:商事仲裁申请书

商事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甲:ITK株式会社

住所:日本国广岛县福山市箕冲町127番地4

法定代表人:向井康雄,社长

委托代理人:黄文灿,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26层A座

电话:0898-68523845,13907629319

传真:0898-68523895

电子邮件:huangwncan@hotmail.com

申请人乙:千石商事有限会社

住所:东京都文京区千石4丁目1番17号

法定代表人:水上祯男,社长

委托代理人:黄文灿,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事项同上)

被申请人甲: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

住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老市委内

法定代表人:朱发壮,总经理

被申请人乙:香港新达海产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嘴梳士巴利道3号

法定代表人:杨纪国,总经理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协议:

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2年10月28日签订的《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书》第四十条的规定:出资者之间关于合资公司的决定、合同书、章程的解释或履行出现纠纷时,由董事会协商,必须努力解决。协议(应为“协商”,申请人注)无法调解,可以请求仲裁。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

2、解散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

3、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因其拒绝解散合资公司给申请人造成的投资权益损失50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28万元,全部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2年10月28日,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制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合资章程”),合资成立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经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罐头加工、干燥制品加工、贸易以及种植业,主要以生产加工罐头为主。第一年的目标为150,000罐(5加仑罐),第二年以后每年递增20%。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第一年度的目标在国内销售占生产数量约80%,出口约20%。在中国国内销售由代理商或者甲方帮助合资公司直接进行销售,合资公司必须通过合理的方法筹集必要的外汇。合资公司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查批准,并经海南省儋州市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于1992年12月9日正式成立。

合资合同规定,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6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出资207万元人民币,占45%;申请人ITK株式会社出资184万元人民币,占40%;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出资23万元人民币,占5%;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出资46万元人民币,占10%。经1994年和两资增加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为867.20万元;20,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了申请人千石商事有限会社,从合资公司全部退出。增资和股权结构调整后,各方的出资和比例为:申请人ITK株式会社出资41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7.86%;申请人千石商事有限会社出资4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3%;被申请人香港新达海产公司出资10.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18%;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出资39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的45.66%。以上注册资本,已依照合资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全部、及时缴付。

合资公司地1993年建成投产,投产当年即亏损854,963.5元人民币,约占当时的注册资本的19%。究其原因,主要是竹笋质量和数量距原计划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造成工厂竹笋原料严重不足,因而产量低、成本高。

接下来的两年,原料供应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合资公司;由于生产成本高,原料供应不稳定,产品的竞争能力低,使得合资公司远不能达到预定的生产规模150,000罐,产能浪费和设备闲置严重,这使得合资公司连年亏损。

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发展,1994年各股东以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向合资公司又注入了400万元;1995年股东还以借款的方式向合资公司输血,其中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提供了39,258,560日元(折合人民币334.4万元人民币),被申请人提供了273.6万元,共计608万元。这些借款极其优惠,不但借款期长达五年,而且年利率只有4%,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水平。

尽管94-95年股东毫不吝啬地提供了近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但合资公司仍然以较快的速度继续亏损,度继续亏损135万元,累计亏损额高达487.8万元之巨。

由于原料问题始终无法解决,使合资公司开工不足,产能浪费严重。合资公司始终维持了较高的亏损水平,至已累计亏损591.38万元。,股东提供的低息借款已经到期,但为留给合资公司扭亏增盈的最后一线希望,股东容忍合资公司继续占有借款达600万元左右。但是,合资公司并没有象股东所期盼的那样能扭亏增盈,至底仍然亏损418万元。

5月,由于被申请人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长期拖欠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未清结,儋州市人民法院向合资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合资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儋州支行偿付2,518,048.30元。这已现实地威胁到了申请人ITK株式会社的借款安全。申请人ITK株式会社考虑到借款已逾期3年,合资公司扭亏无望,决定依法收回借款。

ITK株式会社收回借款后,合资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150万元,严重匮乏,且面临着随时被申请人或其债权人收回的现实危险。

篇17:商事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甲:ITK株式会社

住所:日本国广岛县福山市箕冲町127番地4

法定代表人:向井康雄,社长

委托代理人:黄文灿,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26层A座

电话:xxx

传真:xxx

电子邮件:xxxx

申请人乙:千石商事有限会社

住所:东京都文京区千石4丁目1番17号

法定代表人:水上祯男,社长

委托代理人:黄文灿,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事项同上)

被申请人甲:儋州市开发投资公司

住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老市委内

法定代表人:朱发壮,总经理

被申请人乙:香港新达海产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嘴梳士巴利道3号

法定代表人:杨纪国,总经理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协议:

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2年10月28日签订的《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书》第四十条的规定:出资者之间关于合资公司的决定、合同书、章程的解释或履行出现纠纷时,由董事会协商,必须努力解决。协议(应为“协商”,申请人注)无法调解,可以请求仲裁。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

2、解散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

3、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因其拒绝解散合资公司给申请人造成的投资权益损失50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甲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28万元,全部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2年10月28日,申请人ITK株式会社、日本国新新贸易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制订了《中日合资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合资章程”),合资成立海南福东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经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罐头加工、干燥制品加工、贸易以及种植业,主要以生产加工罐头为主。第一年的目标为150,000罐(5加仑罐),第二年以后每年递增20%。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第一年度的目标在国内销售占生产数量约80%,出口约20%。在中国国内销售由代理商或者甲方帮助合资公司直接进行销售,合资公司必须通过合理的方法筹集必要的外汇。合资公司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查批准,并经海南省儋州市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于1992年12月9日正式成立。

篇18:商事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 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 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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